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必赢体育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3〕143号)文件要求,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6日(星期六)在主校区和星湖校区举行。为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场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9:00—11:20,考场设在主校区第一、二、三教学楼和星湖校区14、15、17幢;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15:00—17:25,考场设在主校区第一、二、三教学楼。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主 考:肖起清 副主考:李妍、吕伟荣
总巡考:梁晓颖、张伟 监察员:省考试院委派
(二)工作组
考务办公室:龚文豪、陈洋、朱忠桂、杨旭、张睿、李欣;
放音人员:梁志荣、刘肇成、梁尉明、张前勇、焦飞、梁曦;
放音监听:吴永练、陈凡丽、钟薇、黄雷;
放音监测:梁志强、钟鸣、张俊、吴龙泉;
校园宣传人员:宣传统战部委派;医护人员:校医院委派;保卫人员:保卫部(武装部)委派;水电人员:总务后勤部委派;网络人员:信息中心委派;考务人员:教务部工作人员;保密室值班:教务部、保卫部(武装部)。
(三)考试监督
举报电话:0758-2716326、0758-2716199。
三、准考证下载和考场安排
(一)准考证
准考证已经开放下载,须将电子版准考证打印成纸质版,切勿在纸质版准考证上书写文字或标记,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s://cet-kw.neea.edu.cn/Home/QuickPrintTestTicket。
(二)考场安排
1.四级考试
主校区:224个考场
第一教学楼001-100号考场,第二教学楼101-201号考场,第三教学楼202-224号考场。
星湖校区:25个考场
第14幢教学楼226-234号考场,第15幢教学楼 235-239号考场,第17幢教学楼 240-251号考场。
注意:准考证考试地点查看方式如下图:
2.六级考试
主校区:208个考场
第一教学楼001-100号考场,第二教学楼101-201号考场,第三教学楼202-208号考场。
四、考试工作纪律
(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
考试前,各二级学院须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工作,并通过广播、网页和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考试纪律以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倡导诚信考试,防止通信工具舞弊,防止大规模违纪作弊或试卷雷同的事件发生。
(二)考生须知(详见附件1)
1.所有考生必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线签署),未签署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有违纪、作弊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考生入场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不能确定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利用电子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场。四级入场时间8:35-9:00,六级入场时间14:35-15:00。四级考试在9:00以后、六级考试在15:0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不按时入场的考生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和听力接收机(能够接收频率FM85.5兆赫)入场。如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携带手机、能够接收信息的电子表、草稿纸等)入场,将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5.CET4/6试卷采用“多题多卷”的考试模式,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试卷类型。考生必须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否则成绩无效。
6.CET4/6笔试开考后,考生先做写作部分,再做听力考试。放音频率FM85.5兆赫,四级听力时间9:40—10:05、六级听力时间15:40—16:10,非听力考试期间不能佩戴耳机,否则以考试违规处理。
(三)监考员注意事项
1.监考员由主考选聘,监考员更换时须请示主考,报教务部考试中心备案,违者将予以通报。
2.全体监考员须签订监考员责任状、签领《监考通知条》及学习考试实施文件,并将监考员签名的责任状交回考试中心陈洋老师。
3.各单位须自行组织监考员、巡考员、放音员认真学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附件2)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附件3)。
4.各单位监考员须于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8:15-8:35(四级)、下午14:15-14:35(六级)到监考通知条指定的地点签到和领取考试材料,严格按照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五、其他事项
(一)听力试听
1.放音组于12月14日(星期四)检查和摆放听力设备,做好应急方案;
2.放音组于12月15日(星期五)16:00-17:20进行听力试放,放音频率FM85.5兆赫。考生可到考场进行试听,发现异常情况应向二级学院教务老师汇报,由学院向教务部教务科龚老师汇报。
(二)封闭考场,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在封闭期间禁止进入考场
主校区第一、二、三教学楼的封闭时间:12月15日(星期五)21:30-12月16日(星期六)18:30;
星湖校区第14、15、17幢教学楼的封闭时间:12月15日(星期五)21:30-12月16日(星期六)12:30;
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本通知发给参加考试的考生并组织考生学习,将有关事项通知巡考员、监考员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