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2/2/14 浏览次数:1850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
文字 〖 大 中 小 〗 |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11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刘伟发检察长所作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作出新贡献。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
[下一篇]: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