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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2/11/2  浏览次数:7669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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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2012年11月1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及追加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4、审议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5、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6、审议渭南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7、审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
8、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11月15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  蒋秀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初,市财政局根据去年12月份财政月报,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书面报告了渭南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在,2011年全市财政决算已经省财政厅批准。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报告我市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1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44,218万元,增长26.04%。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2,968万元,占预算410,000万元的108.04%,较上年增长30.27%。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973,240万元,较上年增长27.88%。
2011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42,968万元,加上上级财政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480,3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301万元、调入资金15,762万元(主要为县市区调入),全市收入总计1,969,375万元。
全市财政支出1,973,240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22,957万元、必须结转到2012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144,549万元和上年财政赤字24,865万元,全市支出总计2,165,611万元。
全市财政收支相抵后,财政赤字196,2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赤字74,896万元(全部为县市区财政赤字),主要是部分县市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等,加大了财政支出,出现了财力缺口,增加了当年财政赤字。
二、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1,199万元(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占预算125,600万元的104.46%,较上年增长26.91%。市级财政支出完成322,696万元,增长34.22%。
经统计汇总,201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6,779万元,公务接待费3,515万元。
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31,199万元,加上省财政对我市的返还性补助收入49,9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6,1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84,63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301万元、调入资金566万元、县市区各类上解22,5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610万元,市级收入总计1,262,968万元。
市级财政支出322,696万元,加上市财政对县市区的返还性补助25,8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41,9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71,083万元、转贷县市区债券11,931万元、上解省支出18,146万元、必须结转到2012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54,989万元,市级支出总计1,246,653万元。
市级财政收支相抵后,财政结余16,315万元(其中市本级296万元,高新区11,217万元、经开区4,386万元、卤阳湖开发区416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审计整改情况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收20亿元和10亿元,增幅分别高于上年11个和9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支出进度,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并重,加快城区、园区、景区建设,支持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将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民生,全市财政投入民生资金158.1亿元,增长29.5%,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力;积极抢抓机遇,大力争取上级支持,中省对我市的各类补助资金达到148亿元,增长30%,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完善运行机制,深化各项改革,加强“两基”建设,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去年10月份,市审计局代表市政府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切实予以纠正和改进。市财政局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整合提效益、以改革强管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到位率较上年提高30%,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扩大到市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在市级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将监控范围拓展到每个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和支付的每个环节,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明显增强;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规范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动态监控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监控体系,派驻重大项目财务总监,设立还债准备金,债务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11月15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渭南市审计局局长  王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政府着力实施“十二五”规划,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3.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6%,较上年增长26.91%;市级财政支出完成32.27亿元,较上年增长34.22%,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我市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公共财政、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等重点,积极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共对822个单位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及审计调查,查出违规资金19.3亿元,促进制定整改措施591项,健全规章制度229项,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1篇。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已于去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已向社会公告。市人大将审计结果整改纳入专项督查范围,于去年年底和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及《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市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增收节支,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同时积极推进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定额,促进项目库建立,加大财政专户清理力度,先后撤并银行账户21个,财政资金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025万元,决算数为4861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3068万元。
2、市级财政年末结转数额大。由于省预下下年度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影响,至2011年底市级财政累计结转54989万元。
3、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7014万元。2011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年末7460万元未拨付;渭南市政府专项资金专户截至年底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554万元。
4、部分预算收入年底未缴入国库。2011年底收费管理处非税收入6512万元未上缴国库;部分财政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609万元年底未解缴国库。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1年,市地税局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税收形势,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收入征收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在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现象。延伸抽查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及高新区分局部分重点纳税企业,发现税务机关通过提前或延缓征收等方式调节税收进度,其中应征未征税款661万元、预征税款2479万元,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代征税款未及时入库518万元。
2、税收收入未按规定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缴入国库。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将企业缴纳的营业税870万元缴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地税稽查分局将稽查查补的个人所得税28万元缴入教育费附加。
3、稽查查补税款未全额征缴入库。截止审计日,市地税稽查分局2011年稽查查补税款仍有67万元未收缴入库。
4、对纳税户的监管还需加强。通过对地税部门与工商、国税部门相关信息数据对比,发现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在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纳税户有2523户。
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库不及时。市地税局基金处2011年未按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151万元缴入财政专户,其中养老保险费13136万元,失业保险费1328万元,工伤保险费687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 组织对市法院、检察院、住建局、环保局、文广局、安监局、农机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和市委党校1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所属单位42个。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市文广局、粮食局、住建局滞留下属单位预算资金56万元;市住建局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54万元;市环保局完成部门预算支出61.7%。
2、国有资产管理薄弱。一是市住建局、安监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环保局、检察院6个部门超编制购置车辆21辆。二是市委党校修建报告厅等工程无报建手续。三是市文物旅游局、住建局购置物品39万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四是市文广局、粮食局、文物旅游局出租非经营性资产取得收入69万元未上缴财政。 
3、公务卡制度执行力度需加大。截止2011年底,10个部门中市环保局、农机局、法院3个部门未办理公务卡,其余7个部门办理了15张公务卡,仅市文广局使用了1张。
4、公务接待费支出需要压缩。市安监局、文广局、环保局、农机局、粮食局等5个部门存在公务接待费超支问题。
5、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市法院、住建局固定资产14万元未登记入账;文物旅游局、住建局存在违规开户现象;文物旅游局81万元未纳入机关财务账统一核算;市委党校、法院、文物旅游局往来账228万元长期不清理。
6、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车辆超编现象严重,资产购置管理处置未经审批,不按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实际记载账务等。如有16个单位超编制购置车辆39辆;6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非经营性资产,取得收入41万元未缴财政;17个单位购置资产53万元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部分资产处置未经过审批;5个单位隐瞒收支、下甩财务费用、不按规定科目处理账务337万元;有4个单位漏缴税金及附加42万元;11个单位存在乱发补助问题。
(二)组织对市级40个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自查,并对其中1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查纠了超编制购车、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门面房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无依据发放补助等问题。抽查中还发现,投资545万元的渭南煤矿安全监控网络项目已于2011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但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且按设计要求应监控覆盖63个煤矿,目前仅连接完成3个。市审计局已就此问题向市煤炭局发出审计建议书。
三、公办普通高中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去年下半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结合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10年末,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建设的债务余额为99993万元,其中市本级4631万元。上述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130万元,占债务总额的30.1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6185万元,占16.19%;其他相关债务31万元,占0.03%;集资款15476万元,占15.48%;未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的拖欠工程款38168万元,占38.1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债务增长较快,学校自身偿债能力不足,债务规模由2002年末的2184万元迅速增至2010年末的99993万元,而学校收入仅能维持正常教学运转,偿债能力差。二是工程不能及时竣工决算。三是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违规集资问题,其中,临渭区3781万元、富平县3581万元、澄城县1956万元。
四、重点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去年下半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09年至2010年农业“七大增收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擅自调整项目计划或实施地点,如澄城县调整10万元,白水县调整40万元,华阴市改变项目实施地点5个,华县扩大项目实施地点2个;二是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户。如富平县优质苹果示范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村建设工程,截止审计日均未实施,临渭区官路镇云祥村有2个育苗站未建成、该区设施蔬菜项目未兑付资金50万元,华县未兑付粮食单产工程和果业工程项目资金110万元;三是部分县(市、区)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782万元,其中澄城县349万元,临渭区314万元,韩城市119万元。四是违规拨付培训费512万元,其中大荔、蒲城、富平3县向非定点培训机构拨付补贴资金500万元。
(二)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富平、蒲城、合阳、大荔、华阴5个县(市)2006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调整撤并农村学校过多过快,所抽查的5个县,2006年至2011年撤并中小学637所(个),全部为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减少幅度高出同期乡镇以下农村常住人口36个百分点;二是教育资源过度向县城学校倾斜,造成新的结构失衡;三是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差,抽查105所学校,普遍存在条件简陋、管理和服务不到位问题,且有22.82%需要寄宿的学生未得到安排;四是一些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增加、负担较重,部分寄宿生年支付食宿费用最高的达5000元,占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90%;五是部分停办学校校舍资产处置和管理不规范,闲置校舍36.53万平方米。
(三)今年上半年,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11个县(市、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保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全市有22405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未纳入保障,9899人重复参加各项社会保障,9903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待遇206万元。二是社保资金7551万元未筹集到位。三是社保资金2970万元未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户上解不及时涉及6655万元。四是未执行国家优惠利率,形成少计利息875万元。五是社保经办信息系统不完善。
(四)今年三季度,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0年至2011年财政扶贫项目(包括以工代赈)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此次审计涉及项目主管部门33个,项目实施单位1044个,抽审项目实施村组308个,查出违规资金占到审计金额的11.5%,其主要问题:一是有6个县(市、区)擅自调整33个项目原定计划,改变资金投向362万元;二是合阳、华阴、蒲城、大荔4个县(市)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有22个项目未实施;三是合阳、大荔存在超贷款额度、超标准兑付小额到户贴息资金176万元;四是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按项目计划要求两个年度市县应配套资金2878万元,实际配套到位762万元;五是澄城、临渭2县(区)财政扶贫资金未设立专户、专项核算,华阴、合阳贫困户产业发展和移民扶贫建房补助资金未实行“一卡(折)通”直补到户。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按照《渭南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要求,我们开展了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段北岸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工程建设审计,渭南高级中学、实验初级中学、渭大韩排水、湭河橡胶坝等市级重点项目审计,审计工程资金2939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3074万元,并查纠了部分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超概算投资,部分设计变更未完整反映等问题。
六、合阳县、高新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合阳、高新2个县(区)201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区)围绕本级核心任务,积极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合阳、高新2个县(区)应缴未缴一般预算收入2929万元,虚增一般预算支出及基金预算支出8796万元,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应征未征税款、预征税款、设立账户延压税款2082万元,滞留欠拨专项资金8417万元,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及挪用专项资金1087万元。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底,市审计局对华阴市党政主要领导、市规划局、体育局、运管处、渭南日报社主要领导及蒲城、富平2县公检法三长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购置固定资产480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部分规划批复手续不完备、9个在建或建成项目未经许可、个别建筑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等;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829万元;三是滞留挤占专项资金1182万元;四是无依据收费794万元;五是个别部门招待费超支幅度较大,并存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正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市财政局除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外,还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市级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对农业“七大增收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之中,富平县“优质苹果基地建设”“生态村建设”工程已按要求实施,并组织验收;临渭区育苗点也已竣工,临渭、华县部分项目补贴资金160万元已向农户兑付到位;澄城、临渭、韩城未及时拨付的专项资金782万元已全部拨付,违规拨付培训费512万元已追回162万元。对社保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督促整改落实。通过整改,18096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保障,9899人重复参保问题得到清理,3336人次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得到纠正,追回资金146万元。合阳县、高新区对于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应上缴上级财政的资金已经上缴,该调整的会计账目已经调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组织、纪检部门报送了审计结果报告,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后谈话,并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观念,为市委加强干部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财政部门要不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前启动常态的上级转移支付分配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结转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项改革措施,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和公务消费行为,保证部门及财政预决算支出的真实完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二)继续优化财政支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实行预算支出分配管理、支出任务分解等制度,探索开展市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对教育、医疗、民生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财政和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衔接和配合,提前下达项目指南,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申报审查等工作,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实施预算执行定期对账、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等措施,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搭建跟踪监督信息化建设平台,探索市级财务预算执行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动态监控,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渭南市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2年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渭南市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渭南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2,968万元, 占年度预算的108.04%,比上年增长30.27%,加上上级财政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480,3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301万元、调入资金15,762万元,全市收入总计1,969,375万元。全市财政支出1,973,240万元,较上年增长27.88%,加上上解省支出22,957万元和必须结转至2012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144,549万元和上年财政赤字24,865万元后,全市支出总计2,165,611万元。全市财政收支相抵,财政赤字196,2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赤字74,896万元,赤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市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等,加大了财政支出,出现了财力缺口。
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1,19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4.46%,较上年增长26.91%,加上省财政对我市的返还性收入49,9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6,1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84,639万元和债券转贷收入30,301万元、调入资金566万元、县市区各类上解22,5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610万元后,市级收入总计1,262,968万元。市级财政支出322,696万元,加上市财政对县市区的返还性补助25,8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41,9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71,083万元和转贷县市区债券11,931万元、上解省支出18,146万元、必须结转到2012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54,989万元后,市级支出总计1,246,653万元。市级财政收支相抵,结余16,315万元(其中市本级296万元,高新区11,217万元、经开区4,386万元、卤阳湖开发区416万元)。
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2011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在预算执行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财政收入持续高位增长;预算管理不断加强,理财能力不断提升,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各项支出增幅较大。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保证了工资发放、政权运转和其他重点支出的需要,财政决算做到了收支平衡。
市审计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审计报告中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加强预算及其它收支管理的意见是切实可行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去年审计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也是比较好的。
财经工作委员会指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结转下年支出数额仍然较大,支出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二是一些部门预算管理不够严格,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以及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政府债务管理特别是普通公办高中高额负债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严防财政风险;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研究,责成有关部门严格责任追究,从机制和体制上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
1、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依法加强税收收入的征管,进一步完善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管理工作,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深化社会保险等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做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确保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
2、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严格执行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收支管理,逐步将部门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的管理体制,举债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要完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落实偿债责任,逐步清理化解存量债务。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5、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要积极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切实管好用好民生专项资金,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审计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渭南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
的决议
(2012年11月1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蒋秀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南市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俊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南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蒋秀侠所作的《关于渭南市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渭南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调整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及追加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2012年11月15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  蒋秀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陕西东大门建设,抢抓多项政策叠加机遇,在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大力争取上级支持,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预计市本级财力将有一定的增加。为了解决当前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要对市本级新增财力做出安排。此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韩城市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的意见精神,需要调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调整渭南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及追加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请予审议。
一、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意见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韩城市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有关财政体制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对韩城市财政实行直接管理,并调整省与韩城市、渭南市与韩城市财政管理体制,将渭南市本级分享韩城市的各项收入全部下放韩城市。渭南市本级财政既得利益以2011年从韩城市分享的各项收入为基数,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确定。
渭南市与韩城市财政体制理顺后,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减少22,614万元,因此,需调减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相应调增韩城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由131,700万元调整为109,086万元,调减22,614万元,主要收入项目调减情况是:税收收入调减21,297万元,其中,增值税调减10,228万元,营业税调减4,309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减200万元,个人所得税调减388万元;专项收入调减1,12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减192万元。
市本级及韩城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后,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53.2亿元维持不变。
二、2012年市本级新增财力预计情况
2012年,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加之韩城市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市本级收入下放,使得市本级财政增收十分困难。后两个多月,经过财税部门努力,预计市本级仅能完成调整后的收入预算任务。根据争取上级补助情况,预计2012年市本级新增财力为13,079万元,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市本级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9,679万元。2012年省对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2,192万元,较2011年增加9,679万元。
二是省财政一次性结算补助3,400万元。
三、市本级新增财力安排具体意见
2012年,新增财力安排在弥补下划韩城市收入形成的财力缺口基础上,坚持优先保障民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支持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原则。据此,我们对2012年市本级新增财力13,079万元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弥补下划韩城市收入形成的财力缺口3,408万元。
渭南市与韩城市新的财政体制实施后,2012年市本级因收入下划财力减少22,614万元,2012年韩城市对渭南市本级收入上解基数为19,206万元,两项相抵后,市本级财力缺口3,408万元,需用新增财力弥补。
(二)安排工资福利资金3,679万元。
报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由年人均2.52万元提高到3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同步提高,相应需增加工资性支出。
(三)安排社会保障等项目配套资金2,199万元。
1、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出794万元。县级公立医院从2012年起,逐步实施药品“三统一”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经费补偿,市财政需安排配套资金。
2、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助支出642万元。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对70岁以上高龄老人增发高龄补贴,市财政需安排配套资金。
3、农村户籍人员养老补助支出384万元。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按计划招用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村户籍人员发放养老补助,市财政需安排配套资金。
4、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217万元。根据国家抚恤费补助政策,市财政需安排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5、义务兵优待金及高原兵奖励支出162万元。根据省上规定,对2011年冬季起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对应征入伍的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家属优待金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市财政需安排配套资金。
(四)安排文物地震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346万元。其中:
渭南博物馆建设资金1,000万元;渭南城区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及地质灾害防治预警工作经费346万元。
(五)安排交通运输及城乡社区事务资金807万元。其中:公交发展资金307万元;城区污水排放提标改造资金500万元。
(六)安排保增长专项资金1,640万元。
为了提升全市工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财政需安排保增长专项资金1,64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以奖代补、标准化厂房建设贴租、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资金、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及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以上市本级新增财力的安排,除弥补市本级财力缺口3,408万元外,共需追加2012年市本级支出预算9,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05万元,医疗卫生7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500万元,交通运输30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4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46万元。通过上述安排,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8,031万元,占市本级追加支出预算9,671万元的83%。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调整渭南市2012年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及追加
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2012年11月1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蒋秀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调整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及追加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韩城市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有关财政体制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对韩城市财政实行直接管理,并调整省与韩城市、渭南市与韩城市财政管理体制,将省级财政与渭南市本级财政分享韩城市的有关收入下放韩城市。省市财政既得利益以2011年从韩城市分享的各项收入为基数,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确定。
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决定批准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由131,700万元调整为109,086万元,调减22,614万元。主要收入项目调减情况是:税收收入调减21,297万元,其中,增值税调减10,228万元,营业税调减4,309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减200万元,个人所得税调减388万元;专项收入调减1,12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减192万元。同时调增韩城市当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2,614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53.2亿元维持不变。
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交的用新增财力追加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13,079万元(其中: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9,679万元,省财政一次性结算补助3,400万元。)的方案。主要安排事项是:弥补韩城市计划单列收入预算调增形成的财力缺口3,4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3,6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05万元,医疗卫生7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500万元,交通运输30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4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46万元。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15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建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继续按照市县联动、自下而上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了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农业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雷孟斌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方案,全市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渭南高新区在8月份先一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情况。在此基础上,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雷孟斌主任出席会议并对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由常委会六位副主任带队,分六个执法检查小组赴12个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11个县(市、区)人大、政府及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粮食生产、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农业园区、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农资市场等45个农业生产经营加工和农业服务单位,召开了有政府相关部门、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了各县(市、区)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各小组汇报了赴县(市、区)检查的情况,市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听取了反馈意见。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及有关方面反映意见汇总后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新修订的《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市“三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农业法制意识普遍提高。近几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农业法》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将其列为“五五”、“六五”普法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采用办展版、印发传单、张贴标语、设点咨询以及组织专业人员送法下乡和普法培训等形式,开展了多轮《农业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涉农部门和广大群众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农业法》营造了的良好氛围,打下了工作基础。
(二)积极调整结构,农业布局优化增效明显。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安全,坚持稳定面积、提升单产的保粮措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了连续八年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以创建现代畜牧业示范县、镇、村为载体,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全市生猪、奶牛、奶山羊、肉鸡、肉鸭等重点养殖场得到较快发展,果菜业发展迅速,林业生态建设初见成效,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制定出台了各项农业发展工作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进了“一村一品”建设,农业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农业增效明显,农民增收渠道拓宽。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71元,较上年增长27.4%,增速位列全省第三。
(三)加大财政投入,农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目标,市县两级财政逐年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近几年,市级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支持“一村一品”建设和畜牧业发展。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了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涉农资金有效整合的投入机制。2011年全市支农资金投入45.9亿元,较上年增长21%。随着“三农”资金投入的加大,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
(四)推广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建设初具规模。农业科技推广管理体制改革接近完成,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粮-畜-沼-果(菜)”的生态有机循环模式得到推广。以设施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园区全面铺开,大力引导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经营组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使广大农户收入得到较快增长。
(五)坚持依法行政,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县两级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较好地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乱收费清理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顿,扎实办理群众投诉,有效整治农资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主导产业规模较小,传统种植和养殖占农业比重较大,粮食作物在种植业中仍占绝大比例;农产品经国家认证和认定的优势产品较少,高科技含量和有机农产品市场份额很小;农业园区规模小、层次低、科技附加值不高;涉农龙头企业较少、影响力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还不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劳务输出技术工偏少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是农业投入还不够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涉农项目市县财政配套和补助“短斤少两”的问题仍然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较多,农业科技和农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农业保险投入缺失。投入机制不够完善,财政资金唱独角戏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民间资本融入农业的政策不明,金融支持农业的渠道有限,农业信贷门坎高、条件多、操作难度较大。
三是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低。从检查看,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还不够健全,部门职能交叉、执法混乱的现象亦然存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在一些地方亦然存在;依法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
四是对一些深层次制约“三农”发展的问题研究不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关系变更、宅基地出让、农村房屋买卖等现实问题缺少成文法的支持和保护;现代农业需要的高知识储备与目前农村留守农民现状形成明显反差;现代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质量监管与传统生产经营加工模式存在一定差距;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断层、知识空白、经费短缺与农民期盼农业需求难以对接,这些困扰政府、影响“三农”的深层问题基层还缺少应对之策,缺乏化解之道。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业法》,检查组建议: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法制农业根基。各级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全面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及配套法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掀起新的学习高潮;要依法明晰部门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惠农的理念;要把《农业法》作为培训基层干部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能力;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搞好宣传,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权意识,使建设法制农业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切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要结合各地实际,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科技创新,大力扶持主导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做大特色产业;要以园区建设为平台,抓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打造品牌农产品;要积极引进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促进农业高效健康发展;要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投入农业产业开发领域,全方位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三)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农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在用足用好上级各项政策资金的基础上,要按照《农业法》的规定,积极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聚合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创新研究融资机制,逐步构建农业多元投入格局;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能。
(四)加强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保障农业健康发展。要把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管体系,加快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抓住土地流失、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加大对村组干部的管理力度。
(五)进一步重视“三农”立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必赢体育新一轮立法规划正在酝酿之中,建议对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及房屋交易、农村户口管理等事关农民贴身利益,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点问题,密切关注,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条例、规定等,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使广大农民的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1月1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在渭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文件;选举渭南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补选
情况资格审查的报告
——2012年11月15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史孝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定人数为462名。先后分配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共462名。渭南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455名。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有临渭区选举的代表张建新、郭学红,韩城市选举的代表徐冉忠,蒲城县选举的代表郝宗友、林一凡,驻渭解放军选举的代表蔺云海、周东升、沈军、袁亚锋调离本行政区,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潼关县选举的代表梁光钦和澄城县选举的代表王文波分别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共出缺代表11名。
经市委同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华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郭章献,潼关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王晓军、白高振,蒲城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郑光照、张西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党拴仓,富平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齐飞,华阴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段孟海,驻渭解放军补选黄玉生、师玉建、黄成、叱东学为渭南市四届人大代表。共补选代表12名。
经审查,上述12名代表选举程序合法,其代表资格有效。
截止目前,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56名。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2年11月1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磊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薛启龙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园洁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史孝魁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磊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韦宪鹏为市林业局局长;
王建军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拴劳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万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万胜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程忠义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对专项工作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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