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6期 | ||||||||||||||||||||||||||||||||||||||||||||||||||||||||||||||||||||||||||||||||||||||||||||||||||||||||||||||||||||||||||||||||||||||||||||||||||||||||||||||||||||||||||||||||||||||||||||||||||||||||||||||||||||||||||||||||||||||||||||||||||||||||||||||||||||||||||||||||||||||||||||||||||||||||||||||||||||||||||||||||||||||||||||||||||||||||||||||||||||||||||||||||||||||||||||||||||||||||||||||||||||||||||||||||||||||||||||||||||||||||||||||||||||||||||||||||||||||||||||||||||||||||||||||||||||||||||||||||||||||||||||||||||||||||||||||||||||||||||||||||||||||||||||||||||||||||||||||||||||||||||||||||||||||||||||||||||||||||||||||||||||||||||||||||||||||||||||||||||||||||||||||||||||||||||||||||||
发布时间:2017/1/9 浏览次数:15354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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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 第六号(总号:053)
必赢体育 1月9日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1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5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相关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6 渭南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31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3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33 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五届人大代表刘海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及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37 人事任免………………………………………………………………………………………………37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1.听取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审议《渭南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 4.审议关于召开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5.审议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6.审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五届人大代表刘海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暂时停止及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 7.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薛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五次会议报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共140件。根据建议涉及内容,我们分别交由40个承办单位办理。目前,经过各有关单位的努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5件,占82%;正在解决或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25件,占18%。 第一类是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办理落实也较快。如针对朱罡等代表关于大力推进电能替代促进节能减排的建议。我市已将实施电能替代实现电能替代煤炭、石油等终端能源消费作为“十三五”时期减少污染排放,促进减排,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发改、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能替代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工业农业生产、机动车、采暖供热等领域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主城区率先投入80辆电动公交车,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吨。编制完成了《渭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渭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市财政落实2000万元专项资金和争取国家4000万元基金加快规划和布局建设充电站(桩),已建成充电站2个(桩12套),在建充电站1个(桩15套),满足已投运和即将投运的电动公交车充电需要。如张录民等代表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业务进行监管的建议。市上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专业合作社发展 防范金融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整顿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专门班子,迅速开展调查摸底、自查纠工作。同时,市上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该项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2016年对开展资金互动业务的合作社进行了2次摸排工作,12个县市区采用逐乡、逐村、逐家排查的方式,掌握了合作社资金互助规模和存在问题,对发现超范围开展融资业务的予以清理和整顿。共规范整顿52家,取缔10家。如梁晓云等代表关于支持渭北石灰窑整治区及烟花爆竹产业关闭退出区域生态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针对富平、蒲城两县石灰窑整治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市扶贫办在制定十二五脱贫规划时把富平、蒲城石灰窑整治区内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持范畴,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脱贫具体措施。举办就业创业技术培训班参加群众300余人。对生产生活艰苦的群众实行扶贫移民搬迁。在搬迁点附近配套建设产业园,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在帮扶政策上对石灰窑整治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给予倾斜,扩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范围,提高补助资金标准,对有发展意愿的落实贷款贴息(贷款额度控制在3-5万元),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脱贫增收。 第二类是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主要是一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需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办理的建议。如针对杨志荣等代表关于研讨打造华州区高塘渭华起义红色旅游景区的建议。《渭南市旅游发展意体规划》与《渭南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将华州区红色旅游系列列入渭南规划发展重点,《陕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将渭华纪念馆列入到秦巴山区红色旅游板块、第二批红色经典景区提升项目。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实行动态管理,2017年可将高塘镇作为后补,争取列入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以争取更多支持。如王改等代表关于支持合阳开展2x660兆瓦低热值煤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合阳县煤炭产业发展,已将煤炭产业的开发利用和高效转化作为我市调结构、促转型、扩总量、增效益的重大任务。市上与陕煤集团共同策划,在合阳规划建设2x660兆瓦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该项目年发电量66亿度,实现产值23亿元,上缴税金2.3万元,增加1000人就业岗位。市发改委多次向省发改委和能源局汇报项目建设的优势条件,争取该项目纳入省上发展规划。如秦孝全等代表关于尽快实施白水县“两大两小”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议。今年5月,林皋水库二期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被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列入2016年投资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建成后年可节水230万立方,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9万亩。同时,白水县编制上报了涉及林皋、故现、铁牛河水库灌区的《白水县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性报告》,市属石堡川水库管理局编制上报了涉及白水县的《石堡川水库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项目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别在交办会上对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以对人民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高度,脚踏实地地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市人大领导带案视察,现场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从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高度,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议的承办亲自部署,掌握办理进度,并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联系人大代表、督促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部门,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坚持“交办会”制度、督办检查制度、意见反馈制度,提高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建议的交办、调整、办理计划和后续办理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各承办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一份建议做到,办前沟通,办后见面。坚持把好“四关”,即办理初审关、秘书核稿关、办公室主任审核关、单位领导审签关,从答复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规范,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办理建议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140件建议进行了登记、分类和认定。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答复,跟踪督办,直至代表满意或表示理解为止;对于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扎实,办理质量较好,办理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代表的较高评价。但通过深入调查了解、检查督促、复函分析,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有的单位办理工作答复相对迟缓;个别单位答复不规范,代表委员不分、建议提案不分;有的在办理中缺乏工作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有的与代表的沟通、征求意见不够等等。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义不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完善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
附件: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吕升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中院党组委托,现向必赢体育一次会议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审议。 我院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来的刘岩红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的建议》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吕升学副院长和司法行政装备处迅速办理。 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我院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进行了整合,配备安装了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法院公共WiFi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分类设立了服务窗口,具备了诉讼引导、便民服务、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14项功能,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邮政银行汇款、POS机现场刷卡等四种方式缴纳诉讼费;申请退还诉讼费的,由案件承办法官签字即可领取退费,小额退费当场办理,大额退费预约时间办理,或通过当事人预留银行账号转账退费,力争让当事人少跑路、多办事。目前,一切运行正常。 代表刘岩红对我院的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相关工作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薛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五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有关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宣传贯彻《陕西省旅游条例》情况、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市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等工作报告,形成了一系列审议意见。对市人大审议的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这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的的重要契机,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专题研究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各项审议意见基本办理完毕,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将落实情况分别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报告。 一、关于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了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提出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5年债务限额后,财政部门及时分解下达了县、市、区的债务限额,各县、市、区按照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本地区2015年债务限额。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在批准的限额内,合理安排新增债券,统筹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和新增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市县按照政策规定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债券规模,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债务人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努力化解存量债务。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从今年起,实行了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督促市级债务单位和县、市、区及时更新债务数据,按时报送报表,对全市债务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在债务置换前期、债券资金下达后、债务置换结束等节点,对市级债务单位和县、市、区债务置换的准备工作、协议签订、债券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债务管理。三是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中省有关要求,制定了全市和市本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从控制债务规模、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监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化解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四是试编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定了《渭南市市本级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方案》,向市级预算单位及县市区下发了试编工作通知,今年在县级全面开展试编工作,目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已完成,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相关资料。 二、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必赢体育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多方支持;创新资金整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培育扶贫产业;深化细化扶贫工作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扶贫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举办了15场脱贫攻坚渭南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在电视台开播了《书记县长谈脱贫专栏》,市广播电台连续3个月天天播送脱贫攻坚政策,渭南日报社每周至少刊登脱贫攻坚文章5篇以上,每周编印《攻坚动态》,在市政府网站进行脱贫攻坚在线访谈。举办各类培训班70多场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编印《渭南市脱贫攻坚资料汇编》3000余册,编印《渭南市脱贫攻坚政策一本通》16万册,发放到全市所有的贫困户家中。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舆论氛围正在形成。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夯实“三联三包”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驻村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印发了《市级领导联县包抓国定县脱贫摘帽、非国定县整体脱贫实施方案》,33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带头包联10个县市区、包抓33个贫困村的脱贫摘帽和驻村帮扶工作;通过渭南人民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栏目开展市级部门联村干部包户脱贫攻坚工作专题问政,现场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实施全面监督。三是进一步增强多方支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市脱贫攻坚形势和任务,争取更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今年我市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4.7亿元,较上年净增2.2亿元。四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促进脱贫攻坚的通知》,建立了新的资金整合平台和办法。市本级已经落实2360万元,较上年净增1400万元,达到了上级“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以上”和“较上年增长20%”的要求。各县市区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也较上年有大幅度的增加。五是进一步培育扶贫产业。建立了脱贫攻坚工作五项机制,逐级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促进精准扶贫。3月份,在华州区召开全市精准扶贫现场会,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由精准识别向精准施策转段。8月份,在白水、蒲城县召开全市产业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总结出70多种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并将50多种模式汇聚成册进行推广。9月份,省扶贫办在韩城、合阳召开全省产业精准扶贫培训会,推广我市50多种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我市产业精准扶贫迈入了新的阶段。全市年度预计脱贫退出250个村、25万人,较年度计划任务多退出20个村、3.48万人。六是进一步深化细化扶贫工作。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管理激励及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考核,落实了激励保障。结合“三项机制”的落实,印发了《渭南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细则》。 三、关于宣传贯彻《陕西省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必赢体育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宣传贯彻《陕西省旅游条例》情况,提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旅的舆论氛围;完善旅游规划,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健康发展;加大旅游投入,重点建设几个五A级景区;强化行业管理,不断完善旅游服务措施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文物旅游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旅的舆论氛围。制定了旅游条例宣传贯彻方案,把宣传贯彻工作与“七五”普法、推进旅游法制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迅速掀起旅游条例的宣传贯彻热潮。深入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执法人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分类培训。以旅行社、景区等旅游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以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把条例贯彻落实到旅游管理、经营和旅游活动过程中,提升依法治旅、文明兴旅的水平。二是完善旅游规划,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健康发展。加强宏观指导,研究和编制了渭南乡村旅游专项发展规划,按照市场实际合理布局和科学引导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有效的防范区域和局部投资过热,产能过剩;制定了乡村旅游综合体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标准,通过标准化手段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的服务水平、经营能力和综合效益;编制了渭南市全域发展专项规划,发展全域旅游,推动一产转型,二产升级,三产优化,全景式谋划布局、全景式的推进建设、全景式的完善基础设施。三是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景区建设步伐。加快华山养生苑、澄城尧头窑游客服务中心等十六个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33个“十三五”重点旅游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健全网络营销推广平台,提升智慧旅游系统运行效果。启动洽川、陶艺村等创建5A景区工作;加快桥陵、卤阳湖、丰图义仓等创建4A级景区工作;华州皮影文化产业园、潼关万盛园酱菜博物馆、临渭区天留山等创建3A级景区工作。四是强化行业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做好韩城市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华阴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华山、韩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大荔、临渭省级旅游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大力宣传贯彻《陕西省旅游条例》,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与整治,推进旅游安全专业化工作,杜绝欺客宰客现象。开展文明旅游系列活动,提升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通过举办景区管理人员、旅游星级饭店管理人员、旅行社管理及导游员等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与黄河金三角旅游发展联盟、西部帝王陵旅游联盟、陕甘宁红色旅游联盟等区域合作,实现抱团营销,客源共享、客源互送,共同打造区域精品线路。 四、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必赢体育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持续贯彻落实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要求,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保持投资较快增长;狠抓措施落实工作,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积极促进民生改善,持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发改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狠抓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抓好原定230个和86个新增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做好第三批专项基金申报争取。严格执行扩大有效投资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各方抓项目、促投资积极性。抓紧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力争富平至韩城城际铁路、卤阳湖民机试飞基地等项目年内开工,推进关中水乡、渭东新城等项目加快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有效参与PPP项目投资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超前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和市政项目。强化签约项目跟进对接,持续优化服务。其中大荔同州里、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线一期建成投运。二是强化工业运行调节,全力保工业增长。认真落实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促进企业稳产促销。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力促韩城添工1.4丁二醇、蒲城70万吨烯烃、新能源汽车电池一期等企业产能释放。鼓励市域内煤电企业抱团取暖,进一步扩大直供电规模,力争全年直供电37亿度以上。积极与西安科研机构、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渭中试、量产。三是补齐城镇基础短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渭东新城、渭华城市带、市民公园等139个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市供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同时,针对严重内涝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网建设,谋划实施主城区和县域水系联通工程。全力推进棚改项目建设,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县城扩容提质,狠抓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四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和生态建设。坚决落实好“两个80%”要求,切实解决看病、上学、就业等民生问题。做好秋冬季农产品销售衔接和劳务用工供需对接,增加居民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扎实做好移民搬迁和产业扶贫,12月底前全面完成250个贫困村退出、25万人脱贫任务。加大住房保障、全民社保、教育提升等投入力度,确保全年民生投资完成130亿元以上。以“双创”为契机,稳妥推进“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全力做好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年内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我市“三纵四横”水系规划,加快实施二华蓄滞洪区、黄河西岸土地生态整治、卤阳湖水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关中水乡。加快节能减排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建设,通过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整治、做好“冬防”工作、严格考核问责等举措,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万元GDP能耗下降3.5%。 五、关于市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必赢体育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情况,提出依法切实抓好调整预算的落实;继续依法加强收入征管;重视并抓好预算支出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切实抓好调整预算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后,财政部门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抓紧下达预算,要求市级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资金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认真分析研判,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情况,积极与国税、地税和县市区沟通衔接,进一步夯实收入任务,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持续推进税收保障工作,规范涉税信息传递,加强分析比对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挖潜堵漏,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深化国地税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内容,拓宽合作范围和渠道,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管税水平,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多方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需要,确保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及时落实,促进易地移民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支出管理,及时下达预算、拨付资金,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六、关于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必赢体育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提出切实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依法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预算部门单位财会管理等审议意见。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支持经济稳增长,切实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把握中省“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动向,抢抓机遇,搞好对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管好用好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推进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融合,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设立PPP财政支持引导基金,促进PPP项目落地实施,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国家降税清费政策,防止收“过头税”和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支持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二是依法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市县两级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建立预算编制和评价结果有机结合的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分配和预算管理。开展市级重大项目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研究中省财政政策和投资方向,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省对我市的各类补助持续增加。认真贯彻省政府支持东大门建设专题会议精神,主动衔接,及时汇报,争取省对我市东大门建设专项资金有一定增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包装,组织做好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将更多的项目列入中省计划盘子。四是强化预算单位财会管理。按照中省要求,在全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集中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单位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渭南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必赢体育常委会批准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 第五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决定任命的个别副市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办事机构负责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人员;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届时派员监誓。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十条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人诵读誓词后报告本人姓名。 第十一条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宣誓人应当着正装,配发制式服装的宣誓人应当着制式服装。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办法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的,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在渭南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渭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渭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渭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渭南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日程
2月6日(正月初十、星期一) 上 午 10时30分前,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各代表团住地报到。 11时,召开临时党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及党员副秘书长,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负责人,秘书处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 1.宣布市委关于成立大会临时党委的决定及组成人员名单、临时党委关于在12个代表团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意见; 2.临时党委书记讲话。 下 午 2时,各代表团召开预备会议 1.传达临时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宣布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推选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3.讨论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时,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1.选举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2.通过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党员大会 5时30分,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2.通过会议日程; 3.通过主席团会议日程; 4.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5.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6.决定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 7.通过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8.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月7日(正月十一、星期二) 上 午 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李明远市长作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渭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渭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全体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2.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 午 2时,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渭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渭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时30分,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讨论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情况,提请大会通过; 2.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及修改意见,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3.听取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说明及候选人情况介绍,通过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4.决定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2月8日(正月十二、星期三) 上 午 9时,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郭勇格副主任作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李永强院长作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李逸强检察长作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5.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下 午 2时,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酝酿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2.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3.推选监票人; 4.审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时,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 5时,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2月9日(正月十三、星期四) 上 午 8时30分,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审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审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时30分,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 2.通过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3.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 4.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确定将候选人提名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 6.提名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人选,通过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 午 2时,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酝酿候选人提名名单(草案); 2.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2时30分,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提名名单(草案)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2.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情况,通过修改意见; 3.通过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3时30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①表决《关于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②表决《关于渭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③表决《关于渭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④表决《关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⑤表决《关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⑥表决《关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宣布《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3.选举、宣誓; 4.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5.市委书记陆治原同志讲话。 注:会议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五届人大代表刘海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渭南市公安局《关于报请许可对渭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刘海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2016年12月20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暂时停止刘海龙执行其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同意市公安局对刘海龙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确认。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提请必赢体育第五次会议 任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提请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免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任免职条件,建议提请必赢体育第五次会议审议。 同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提请 任 命: 李会民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建国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守仁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蒙振勤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张振国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三军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骆元平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天宝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艳琴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中喜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春州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左来拴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玉凤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仵现荣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长安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克武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秋凤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同意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提请 任 命: 任天利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晓春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 列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申江生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加强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 去: 梁百炼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炜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牛芳团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建设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苟柳义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常耀才等同志免职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2016年1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现提请免去: 常耀才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志军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29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免去: 常耀才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志军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会民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建国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守仁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蒙振勤同志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天利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晓春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 列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申江生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加强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张振国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三军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骆元平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天宝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艳琴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中喜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春州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左来拴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玉凤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仵现荣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长安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克武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秋凤同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百炼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炜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牛芳团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建设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苟柳义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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