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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7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7/11/2  浏览次数:8031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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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7年  第2号(总号:055)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程……………………………………………1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

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1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5

 

 

 


渭南必赢体育第七次会议

议程(草案)

(2017年3月3日)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

2.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生工作

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7年3月3日)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拴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七次会议报告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市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以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主线,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计生家庭扶助保障机制,着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有效落实。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2016年,先后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新常态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内涵、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按照党政线、卫计线、部门线分别签订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省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及时足额下达,市财政共列支3142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较上年增加了150万元,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出生人口预警监测,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一是科学研判人口形势。中央《决定》下发后,市上迅速成立调研组,对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育龄群众生育意愿及目标人群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十三五”期间人口形势进行分析预测,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市卫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的通知》,建立县镇村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动态;坚持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制度,及时掌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三是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2016统计年度,全市共出生人口52653人(男27053人,女25600人),其中一孩31818人,二孩20566人,三孩及以上269人;总出生人口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81人,增幅为1.51%,人口出生率为9.34‰,自然增长率为5.10‰,总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中一孩占比为60.43%,同比下降8.90个百分点,二孩占比为39.06%,同比提高8.53个百分点,多孩占比为0.51%,同比提高0.38个百分点,全面两孩政策效果开始显现,多孩生育仍在可控范围。

(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2016年组织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60余人次,分3期参加国家和省卫计委举办的专题培训。举办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条例》培训班,邀请人口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市、县、镇计生干部800余人,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奠定了基础。在《渭南日报》连续5期详细解读生育政策调整、党政干部违法生育处理、婚产假优待等政策;市卫计局领导3次做客渭南广播电视台《环境热线》栏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了生育政策知晓率。

(四)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制度,计划生育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全面实施生育一孩、二孩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代理服务,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在全省率先研发了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并开通了手机版,实现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证等5种证件网上办理。自2016年5月平台运行以来,共办理各类证件13.9万件,为群众办证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全省幸福家庭示范县”为抓手,以创建“精细化服务管理镇(办)”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社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2016年,临渭区、大荔县顺利通过国家卫计委评估验收,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潼关县、澄城县先后被省卫计委命名表彰为“全省幸福家庭示范县”;全市24个镇(办)达到精细化服务管理标准,64个社区达到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基层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五)着力提高人口素质,计生家庭扶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强力推进“两项工程”。建立“查、防、治、访”四结合的母亲健康工程工作模式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机制,免费为40.45万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健康检查,为7.39万人进行孕前优生检查。二是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1%。三是创新计生家庭扶助保障机制。2016年,在全面落实中省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投入390.55万元,为7.8万户计生家庭办理了意外保险和住院护理险;为4.5万人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6494.7万元;为24.5万户计生家庭59.7万人补助新农合资金1193.4万元;为1204户计生特殊家庭1837人建立了家庭档案,在11家定点医院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对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失独家庭夫妇,在省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的补助金,达到1100元,并为35对失独夫妇办理了一次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市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计划生育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

(一)基层基础工作有所弱化。一些地方领导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内涵认识不清,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有所松懈,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镇(办)卫生计生职能融合还未完全到位,计生工作力量有所减弱;村级计生专干待遇普遍偏低,养老保障机制还未建立。

(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孕产妇、新生儿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据测算,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高龄孕产妇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对产科、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辅助生育中心建设提出新要求。

(三)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体系还不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与“普惠”政策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到位,特别是新《条例》提高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后,一些奖励政策,如:独生子女保健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减免计生家庭新农合个人负担费用等政策还需要抓紧落实。

(四)人口老龄化问题显现。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82.1万,占人口总数的15.32%,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和空巢化比例高的特点,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才起步,难以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和养老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不松懈,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创建计划生育精细化服务管理镇(办)为抓手,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合、镇增强、村共享”的方式,抓紧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宣传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和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和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机制,不断提高母婴健康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婴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健康等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卫生、妇幼、教育、社保、就业等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积极推动独生子女保健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新农合费用减免、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的落实。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路子,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养老院、老年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倡导和推进社会化养老;加快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全市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3月3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张建军为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方红卫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晓军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批准任命:

苏新宇为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北慰为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敦祥为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刚朝为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成民为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宏武为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韬为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增锐为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晓华为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 军为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永江为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 去:

苏新宇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增锐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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