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7期 |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17708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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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碧水保卫战
编者按: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必赢体育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全市人大一盘棋思想,市县联动,全员参与,全面检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执法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安排部署会、工作培训会,向全体人员下发了四个方面、六大重点、二十二项内容的执法检查提纲。检查自4月中旬开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首先在本地区域内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在此基础上,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5个检查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副主任蒋秀侠、姚双年、郭永峰、陈振江任组长,赴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会,各执法检查组共汇总梳理出150个突出问题,交“一府两院”进行办理。6月下旬,必赢体育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及时交市人民政府进行办理,并要求将办理情况于9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为深入宣传和全面反映本次执法检查的成效和成果,本刊将分期刊发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本期刊登的临渭、华州、大荔、澄城、蒲城五县区人大常委会,在自查基础上,把执法检查列为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法律落实情况,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呼声,以实际行动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临渭区: 履行职责深化监督 近年来,临渭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自2016年开始每年坚持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包括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监督,区检察院先后对涉及水污染防治领域有关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及回复。重视水污染防治方面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各相关委室共跟踪办结6件涉水代表建议。 今年4月23日至24日,区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涉及水污染防治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城环工委主任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深入各街镇,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办理。区人大还紧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反馈14个问题,除5个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他已整改完成。 临渭区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临渭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水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针对弱项短板,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实现宜居宜游富美临渭打下坚实基础。 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规意识、水环保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爱水环境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抓好污水管网建设,做到系统谋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严肃查处不法排污行为;坚决打好工业治污减排攻坚战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及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注重发挥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真正形成全社会监督水污染防治的合力。
华州区:刚性措施保障法律实施 华州区人大常委会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要求,4月24日,市、区两级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冀家河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修复项目现场等,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了情况介绍,详细了解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7月25日,区人大由分管副主任带队,成立由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的督导组,对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反馈的13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办。会上听取了整改情况的汇报,委员和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指出对于未完全整改落实的问题,区人大将于9月份再次进行督办检查,促使整改落实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8月份,华州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持续对全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报区委,助力全区碧水保卫战。 华州区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华州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2018年渭河拾村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石堤河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为20.1毫克/升、0.870毫克/升、0.381毫克/升,达到了市考指标要求。涧峪水库饮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质。2018年共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1326.36万元;企业投入2700万元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2016年、2017年,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00万元,用于实施华州区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项目、冀家河生态湿地项目。 检查组建议:要加快构建大环保工作机制,健全环境网格化管理体制;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目标考核,把环境保护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要严格督察监管,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通过专项执法、专项督察、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大荔县:齐抓共管见实效 今年以来,大荔县人大主动担当作为,扎实部署安排,4月中旬,对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6月中旬,由大荔县人大主任马荣界带队,围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反馈问题,先后深入大荔县西新街西段(西部排水雨水改线)、洛惠渠排碱治理、朝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北洛河王谦断面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大荔县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报告印发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对报告中指出问题进行整改,在县人大的督办下,大荔东排碱渠水质长期不达标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大荔县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大荔县始终把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作为推进县生态环境文明建设,促进美丽大荔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关于北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有力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县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在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荔县水污染防治制度不断完善,设立了四名县级河长,38名镇级河长,169名村级巡视员。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水污染防治宣传氛围浓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生态保护的自主意识和守法意识;水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得到持续改善。县政府累计投资2.6亿元。分别实施了北洛河水污染治理系列工程、东排碱污水归集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沿河街镇污水截流处理工程、排碱渠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北洛河水生态环境。 检查组建议:要整体部署,制定全县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县域实际编制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等方面保护和防治的详细规划,提出目标和路径;要综合施策,建立上下游联动、多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尽快实施沿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努力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要加强农村和涉水企业水污染治理,抓好源头管理,严控高污染企业准入。全力推行粪污处理无害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努力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澄城县:扭住不放推动法律落地实施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常委会2019年度唯一的执法检查活动。按照市县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4月23日至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同步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自查工作。6月至7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召开了动员会,邀请市环保专家进行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专题培训,确定了检查重点。6月27日至7月2日,执法检查组分四个小组深入全县6个镇、11个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7月10日深入董东煤矿、五一水库、东富庄养殖合作社、县污水处理厂等开展了集中检查。整个执法检查活动分为动员安排、实地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保护、河流治理等方面,是一次全流程的执法检查活动。 7月底,澄城县人大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印发县政府进行整改,要求9月20日之前将整改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会后将形成审议意见交县政府,持续跟踪进行督办,确保交办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澄城县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澄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澄城县境内五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饮水水质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加强了水源地保护区远程监控、日常巡查和突出问题治理,做到了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城镇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提升,建成了万泉街、长宁街、青正街雨污分流管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得到及时处理,对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启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县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有关规定标准。建成经济开发区、冯原镇、寺前镇三个污水处理厂和22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实现了农村污水处理起步运行;工业污染得到控制;探索创建了王庄镇水洼村沼液无害化还田利用、安里镇东富庄村深坑发酵全量还田两个示范点,在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建成简易粪污封闭贮存处理设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 检查组建议:县乡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要加强规划引领和投入保障,制定全县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管网贯通和基础设施投用,逐步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和服务向镇区延伸。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尽快实施石堡川水库调水明渠改暗管工程,加快县城饮用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和群众生产及活动的监管,重视对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的植被生态绿化,提高水库蓄水防污能力。建立饮用水安全指标监测、水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要强化宣传和技术推广,提高面源污染治理效果。要加强监测监管,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蒲城县:持续跟踪不放松 蒲城县人大牢记履职为民宗旨,紧盯县域内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把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作为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执法检查前,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聘请县环保局专家对“一法一条例”有关知识进行培训。4月23日,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委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省市县人大代表、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和暗访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县污水处理厂、渭北排碱渠、城南污水处理厂、孙镇污水处理厂、北洛河蒲城段等地,实地检查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和污水处理运行情况。5月15日,由两名副主任带队,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视察。 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建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5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两个报告,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表决通过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会后,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印发县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求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在6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为了推动问题的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一项,核销一项,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水污染宣传、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执法力度、中水回收利用率等存在的具体问题,县人大还将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蒲城县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在新旧污染源整治、保护水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水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工作机制制度完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河长、县长为副总河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县、镇、村三级河长495人,警长21人,河长制得到积极推行。二是工作措施有力有效。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5个,龙阳、党睦等4个污水处理站,永丰、椿林等5个污水处理站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城南、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全县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91家规模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设施建设已全部通过验收;全面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总投资1.8亿元环卫一体化项目正在实施。三是监督检查规范严格。编制河湖库渠保洁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北洛河、排碱渠清淤及垃圾清理;开展了多项专项执法活动,特别是“清四乱”专项行动。 检查组建议:蒲城县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设施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压实法定责任,综合施策,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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