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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20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34811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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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目   录

1.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2

2.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关于《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3

3.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修改稿)》的说明.................................................................5

4.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简要报告..................................................................................8

5.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1

6.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17

7.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

8.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3

9.述职报告(杨建琦).....................................................28

10.述职报告(石列).......................................................32

11.述职报告(赵林斌)....................................................35

12.述职报告(王蕾)........................................................40

13.述职报告(姬智武).....................................................43

14.述职报告(宋晓彤).....................................................47

15.关于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50

16.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51

17.关于渭南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55

18.关于杨建琦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56

19.关于石列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60

20.关于赵林斌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62

21.关于王蕾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64

22.关于姬智武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67

23.关于宋晓彤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70

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

(2020年11月2)

1.审议《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2.审议《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修改稿)》;

3.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相关专题询问;

5.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6.听取和审议关于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7.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翰林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条例(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修改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完善,符合渭南实际情况,对更好地防治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提出一些修改意见。会后,常委会法工委给全体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发送了征求意见函,在渭南日报、渭南人大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公告,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9月8日,法工委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职责协调会,围绕审议中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9月28日,法工委召开部分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民主党派人士意见建议。10月15日,法工委同必赢体育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修改稿)》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必赢体育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修改稿)》提出了预审意见。随后,法工委根据必赢体育常委会预审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立法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征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条例(修改二稿建议稿)》。10月26日,法制委员会第18次会议对法工委提出的《条例(修改二稿建议稿)》进行了审议,修改后提出《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称《条例(修改二稿)》)。经10月30日常委会第93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现将主要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删除第四条(基本原则)中“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字样,修改时考虑到“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用于基本原则,在表述上不够准确,修改时采纳了该意见,同时综合考虑其他地市的表述,修改后的基本原则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根据必赢体育常委会法工委预审意见,将第五条(政府职责)第一款修改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理由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第二款表述上一致。将第七条(数据共享)中“数字管理平台”修改为“信息化平台”,在概念表述上更宽泛。为了不增加企业法定义务外的负担,删除了第九条(建设单位的要求)中“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和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要求)中“开展扬尘污染在线监测,保证相关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监测数据的上传和资料收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并非所有施工均向主管部门备案,将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要求)第(一)项修改为“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依法需要备案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为了在表述上更准确,将第十一条(方案内容)第(四)项中“支付”改为“计划使用”。由于监理单位是依据监理合同行使监理职责,故将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要求)修改为“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日常工作……”。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删除第十二条第(三)项“工地出口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当及时清扫冲洗”。修改时考虑到,如果允许“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势必造成路面污染,为了防尘措施严格、有效,修改时采纳了此条建议。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在第十五条(气象预警)中增加一款,即:停工通知应当书面告知。情况紧急的,可以先予口头通知,但应当及时送达书面通知。考虑到部分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不规范的问题,修改时采纳了该意见。

二次审议后,根据征集到的意见,为了在表述上简洁化,将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为了在连续处罚时更能显现条例的刚性,将第二十三条(连续处罚)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第二十四条(举报投诉)第二款中“单位或者个人”改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修改时未予采纳,理由是:不符合省地方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语言的使用。

此外,根据立法技术规范要求,还对《条例(修改稿)》中的部分条款顺序、文字表述作了修改、完善和调整,对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内容,均增加了执法主体和执法情形,进一步彰显法规刚性。

现将《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连同审议结果报告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建议通过。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修改稿)》的说明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长斌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修改稿)》(以下简称《办法(修改稿)》)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将我市多年来执法检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制定出台我市执法检查办法,进一步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刚性,是实现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迫切需要。

二、《办法(修改稿)》的起草过程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从去年年初开始,法工委着手进行办法起草工作,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一是认真开展调研,借鉴相关经验。起草小组根据监督法及市人大常委会已有的执法检查的规定,充分学习、借鉴天津、河北、深圳等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近年来执法检查的有效做法,起草了《办法(讨论初稿)》。二是征求各方面意见。以书面形式先后两次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各主任、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及相关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0条。三是法工委就《办法(讨论初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了修改,2019年12月6日,《办法(讨论初稿)》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根据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法工委及时组织人员对《办法(讨论初稿)》进行了充实修改,形成了《办法(讨论二稿)》。今年9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90次主任会议对《办法(讨论二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建议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法工委根据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修改稿)》,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办法(修改稿)》的主要内容

《办法(修改稿)》共六章,三十八条。按照执法检查的工作程序,办法对执法检查的计划确定、组织实施、常委会审议以及督促落实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

  (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确定科学合理地确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必然要求。为此,草案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建议,由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提出“一府一委两院”也可提出建议,提出时间均为上一年度12月底前。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计划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三是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市人大代表,并向社会公布。

  (二)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办法(修改稿)》总结多年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实践经验,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对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作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为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办法(修改稿)》规定执法检查开展前应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问题,拟定执法检查方案。二是执法检查组应当组织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熟悉执法检查的程序安排、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为执法检查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常规方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多渠道、全方位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四是执法检查组应当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同时,《办法(修改稿)》对报告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质量,《办法(修改稿)》主要作了两方面规定:一是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可以由全体会议或者分组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可以同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意见的落实和督办。督促法律、法规实施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到实处,是执法检查的意义所在,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刚性的有效体现。因此,草案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发文件,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同送“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二是审议意见送交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及时督办。法律、法规实施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落实所提意见;法律、法规实施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后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报告。三是落实情况报告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根据情况,可以组织跟踪检查,必要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办法(修改稿)》规定,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受必赢体育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以上说明连同《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修改稿)》全文,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建议通过。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简要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闫忠民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全国、必赢体育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本法的执法检查。共组成了6个组,分别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深入到了除韩城市外的所有县(市、区),实地查看了54个单位和项目点位,召开了17场次座谈会,梳理汇总问题144个,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人大、法检两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征求了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效果良好。

这次执法检查有六个突出特点:是培训先行,执者自明。二是市县联动,全域覆盖。三是全员参与,全面检查。四是责任夯实,务求实效。五是及时反馈,边查边改。六是积极普法,提高意识。

一、法律贯彻实施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法律规定,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

(一)不断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依据法律第5条规定,市政府建立了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分解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并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完成情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地块详查和监测工作。依据法律第14、15条规定,市政府2018年开始配合国家和省上,进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于今年6月底初步完成县(市、区)划定工作。2019年启动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今年年底前可望完成。

(三)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依据法律第4章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了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两厂”建设攻坚战,源头防控持续进行。

(四)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依据法律第5章规定,2016年以来,市政府制定了《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对全市耕地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利用,重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突出抓好潼关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宣传培训还不到位。不知法者有之,学而不深不透者有之,知而不行者亦有之。

(二)目标考核责任和部门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发现有未纳入县级考核内容、部门职责不明晰、协调配合不到位的现象。

(三)土壤环境污染法律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土壤环境状况底数还未摸清。二是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防治内容仍然缺失。三是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监测职责没有全面落实。四是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还没有全覆盖。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六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短板明显。七是未利用地污染防治工作没有落实监管部门。

(四)标准规范依据还不完善。没有关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的技术规范,农用地的土壤状况调查也无规范可循。

(五)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市级环保监测站仅能对部分项目进行监测,县级层面没有监测能力,基层环保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装备和能力不足。

(六)资金投入保障不够。各级财政在这方面资金安排较少,市级财政去年只有70万。

(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仍未编制,工作中以方案代替规划。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气水土一体治理的工作格局,落实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的防治修复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尽快完成编制防治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依法编制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规可依。

(三)加快推进基础性工作。加快详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监测工作,强化污染管控;推进分类防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控制好面源污染,保证“吃得放心”。

(四)落实并强化资金保障。用好中省支持政策,落实地方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强化资金保障,使重要的事情有钱干。

(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既教育引导,又监督曝光,让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知法守法,使执法者公正执法。

(六)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优化整合共享既有资源,夯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彰显法治力量,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附件: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的法治保障,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按照全国、必赢体育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把《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常委会成立6个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委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5人组成,检查组深入到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实地查看了54个单位和项目点位,召开了17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人大、法检两院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了执法检查全市覆盖,取得了较好成效。

这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市县联动,全域覆盖。二是全员参与,全面检查。三是培训先行,打好基础。从省上邀请相关专家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帮助全体检查组成员掌握检查方法,明晰检查重点和关键环节,为检查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四是夯实责任,务求实效。对照法律规定,逐条梳理,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15条、企业主体责任3条、人大监督责任1条,细化检查重点,编印对照检查提纲,将检查任务分解到人。五是及时反馈,边查边改。检查结束后,共梳理出宣传工作还需加强、土壤防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测管理能力不足、标准规范依据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144条,并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到“一府两院”,并提出整改要求。六是积极普法,提高群众意识。坚持边检查边普法,积极向企业、群众、干部宣传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意见,从8月至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一、法律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高度重视落实法律规定,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

(一)不断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法律第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市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和土壤污染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制定《渭南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以来,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在内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印发年度实施方案,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一步压实市级部门和各级政府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后,积极落实法律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会,增强领导干部、企业及公众的土壤环境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实施氛围。

(二)推进土壤污染地块详查和监测工作。法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市政府2018年开始配合国家和省上在重点行业企业影响区域、突出问题区域等空间区域布设了719个农用地和农产品监测点位, 采集510个样品,进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于今年6月底初步完成县(市、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耕地土壤及农产品质量状况,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3万多亩安全利用类耕地、3千多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和修复工作。2019年启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共有209个地块纳入信息采集调查对象,计划年底前完成详查工作。

(三)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法律第4章对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做出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公布了2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纳入名单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2019年,全市使用化肥量较2018年减少了3,9%;化学农药使用较2018年减少3,3%;农膜回收率89%;全市规模养殖场1380个,粪污资源化设施配套率达到97.5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20%,居全省前列;市政府将“两厂”建设列为攻坚战,全力推进城乡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富平县、大荔县、蒲城县正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法律第5章规定了保障和监督措施。制定了《渭南市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方案》《渭南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对全市耕地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利用,确保年底前耕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2016年来,市政府累计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1.5亿元,在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评估及土壤污染调查方面给予支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累计支持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科技项目近20项;在全市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污染地块1块,疑似污染地块10块,并纳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平台,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抓好潼关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作,编制《试点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示范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且土壤污染防治法刚实施一年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宣传培训还不到位。法律第10条规定了法律宣传教育基本任务,但通过检查发现,一些部门负责人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不到位,企业人员对法律制度了解不透彻,农户对土壤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未完全形成,种植农户对过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土壤污染的危害知之甚少,部分区域农药化肥使用量仍居高不下。

(二)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和部门职责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第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检查中发现,一些县没有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部门、乡镇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法律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检查中发现,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还不明晰,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到位,有的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法律职责不清楚。

(三)土壤环境污染法律责任落实方面还不够到位。一是土壤环境状况底数还未摸清。法律第14条规定,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我市只是完成了农用地耕地详查工作,林地详查工作还没有进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任务还没有完成。二是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缺失。法律第21条明确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义务必须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但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防治内容没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三是法律第21、25条规定的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监测职责没有全面落实。四是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还没有全覆盖。法律第28条规定对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进行监测,检查中发现,市属5大灌区能监测到位,县管43个灌区只有20%能做到监测。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 有效遏制。法律第30条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查发现,农药化肥包装物随意丢弃现象普遍,大量尾果随意堆放在田间地头,尤其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大多数都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存在安全隐患。六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短板明显。法律第2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并保障其正常支行,防止土壤污染。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都没有完成,大多数县(市、区)除垃圾处理场面临封场和饱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缺乏设施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基本上是简单填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七是未利用地没有落实监管部门。法律第79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未利用地污染防治工作没有落实监管部门。

(四)标准规范依据还不完善。法律第59条中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查中发现,目前没有关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的技术规范,农用地的土壤状况调查无规范可循。

(五)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法律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壤环境监测制度。目前全市土壤污染监测设备不足,还没有能对土壤污染进行全分析监测的环境监测机构,市级环保监测站仅能对部分项目进行监测,农产品重金属监测、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林地监测等,县级层面没有监测能力,制约了基层执法监管工作。法律第6章规定了监管职责,检查中发现,基层环保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装备和经费不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不够顺畅,土壤环境保护失职追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细落实。

(六)资金投入不足。土壤污染防治法第70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事项。检查组发现,各级财政在这方面资金安排比例较少,市级财政去年用于土壤污染资金只有70余万。

(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未编制。法律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检查中发现,市上没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规划,以方案代替规划。

三、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重要保障。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气水土一体治理的工作格局,细化明晰各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落实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的防治修复责任,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渭南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二)编制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要紧扣国家战略,依法编制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谋划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普查等成果,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尽快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真实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监测工作,配合国家和省上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布设监测点位,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部门间土壤环境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要完善排污许可证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内容,落实对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和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分类防控,在摸清土壤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对未利用地的预防和保护。四是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尽快出台适宜的技术指导方案,加大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减轻农药化肥对土壤的危害;建立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废弃物长效回收处置机制,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农膜等的收集处理;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污水和垃圾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要利用好中省政策,积极争取中省在土壤环境保护和集中治理的项目和资金投入;要落实地方财政投入,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强化土壤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要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垃圾分类认知度,促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要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加强对环保问题的监督曝光力度,实行有奖举报,激发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快构建统一协调又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执法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配备必要的现代执法装备,加大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土壤监管一线的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监测工作机制;要充分整合环境、农业、水务等政府部门的监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同时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好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作用。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俊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重点企业监管,严格土壤污染管控,推动土壤治理修复,全市土壤环境安全总体良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中纳入土壤污染防治指标,压实责任。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明确31个市级部门职责,定期调度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摸清环境底数。配合省上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详查已完结,正在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纳入调查企业241家,已完成信息采集、布点采样和监测,年底前可形成成果集成,为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一手资料。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将27家企业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依法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加大重点县巡查清理取缔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完成24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四是加强重金属总量控制,严格行业准入,鼓励采取先进工艺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目标。五是开展“清废”行动,排查点位1115处,发现问题8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违法犯罪案件5起、团伙7个、判决29人。

(四)强化农业污染防控。一是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化肥农药利用率逐年提高,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二是重视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为重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在全省率先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整治工作任务。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设施配套率9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4%。

(五)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耕地分类划分,完成市县两级分类划分数据库、分类清单、技术报告等成果评审;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力度,对进展滞后的县跟踪督办,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拿出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六)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管理,建立动态污染地块名录,目前排查出污染地块1块、疑似污染地块11块,并列入名录。对名录中地块用地发生变更的,无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意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确保建设用地安全。

(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抓好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编制印发建设方案,在环境风险防控、涉重产业调整、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土壤治理修复、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探索,为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经验和借鉴。“十二五”以来,投资5亿余元,实施了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项目14个,修复土地面积1万余亩。

(八)强化土壤污染宣传教育。《土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土壤环境安全意识。组织4次土壤污染防治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来渭讲学,参训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共500余人。在“6·5世界环境日”,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召开其他类型培训会155场(次),累计培训7万人次。

二、市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以人大《土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土壤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梳理整改措施,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完成的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期限。通过“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改边提高”,进而推动《土壤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虽然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困难,《土壤法》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地方财力困难、污染治理推进难度较大。二是监测能力不足,市级环境监测站仅能对部分项目进行监测,我市没有具备土壤污染指标全分析的监测机构。三是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废弃物回收尚不健全,农药、化肥、地膜等不合理使用,包装等废弃物随意丢弃影响土壤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巡查排查力度,加快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  刘天亮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3049个,资产总额561.99亿元,负债总额117.35亿元,净资产总额444.64亿元。

按管理级次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34.19亿元,负债总额32.42亿元,净资产总额201.77亿元。县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7.8 亿元,负债总额84.93亿元,净资产总额242.87亿元。

按资产结构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122.82亿元,固定资产166.24亿元,无形资产10.88亿元,在建工程81.16亿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总额172.6亿元,其他资产8.29亿元。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从2019年起,将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逐步分类入账。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以实物量反映的此类资产主要有:公路1.94万公里,水库29座,城市道路桥梁663.52公里;供水厂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6个;保障性住房94823套;文物5.5万件。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资产管理围绕“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建制度、抓管理、提效益,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资产运转安全协调、资产管理不断规范。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围绕“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全市建立了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模式,明确了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单位主体责任的工作职责。财政部门先后制定完善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实现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夯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了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了资产管理人员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了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部门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单位资产盘点、资产审计结果,进行资产核查督办,促使单位及时整改,强化了部门单位的责任意识。结合“放管服”要求,下放了处置权限,对一般性办公资产的报废,由主管部门监督、单位自行处置,压实了单位管理责任。

(三)把好资产管理关口。严把资产管理的“入口”和“出口”关,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资产配置中,细化了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将部门单位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强化了资产配置约束。在资产处置中,规范了房屋出租出借、房地产管理等重大资产的处置程序,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确保了资产处置的阳光透明和收益最大化。

(四)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一是规范机改单位资产管理。围绕涉改单位资产的清查审计、划转审批、账务处理等环节,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要求,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厘清行业协会脱钩改革资产权属关系。重点把关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脱钩的改制方式、资产处置等内容,及时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等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积极推动公路资产管理改革。按照中省将公路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核算、报告和管理的要求,开展了公路资产管理改革的前期调研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推动公路资产管理改革奠定了基础。

(五)强化资产基础管理。建立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管理平台,单位资产管理达到了数据同步传输、资产信息共享、业务全程跟踪,实现了动态监管。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编审工作,逐级逐单位落实责任,确保了资产数据的及时完整。将原分散在市级单位名下的434宗土地和293处房产权证,统一登记过户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名下,实现了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为国有资产进一步盘活利用提供了保障。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部门单位还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核算等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闲置资产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都需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制度,夯实主体责任。积极贯彻市委关于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规范完善报告程序,全面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落实部门单位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具体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压实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资产配置,严格刚性约束。推进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融合,加强对公务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配置管理,规范操作、合理配置,强化资产配置约束力,实现资产信息系统与全省财政云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

(三)推动资产盘活,提高使用效益。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盘点与分类盘活工作,加大对闲置房地产、涉改单位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的整合利用力度,通过置换调剂、共享共用、拍卖招租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四)做实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单位国有资产底数,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做好资产月报、年报编审工作,注重数据分析应用,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五)注重联动协作,强化资产监管。注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联动协作,加强资产管理日常督办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好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作用。逐步探索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渭南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13户,资产总额594.89亿元,负债总额405.73亿元,所有者权益189.16亿元,资产负债率68.20%,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量184.43亿元。其中,市级企业资产总额442.15亿元,负债总额316.21亿元,所有者权益125.94亿元,资产负债率71.52%,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量121.4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未包含市级,市级1户已在企业国有资产中反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县级金融企业共6户,资产总额6.55亿元,负债总额3.34亿元,所有者权益3.2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2.74亿元。2019年国有金融资本平均保值增值率为98.93%,基本保证国有金融资本保值。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编报的行政事业单位3049个,资产总额561.99亿元,负债总额117.35亿元,净资产总额444.64亿元。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公路1.94万公里,水库29座,城市道路桥梁663.52公里;供水厂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6个;保障性住房94823套;文物5.5万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国土总面积1954.58万亩,其中,农用地1525.38万亩(其中耕地862.96万亩、园地261.99万亩、林地305.94万亩),建设用地207.03万亩(其中城镇村用地165.92万亩、工业用地13.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6.34万亩),未利用地222.17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62.33万亩)。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已探明各类矿产51种,矿产地210处,其中已探明并列入储量表各类矿产20种,矿产地138处。优势矿种为钼、黄金、煤炭、水泥用灰岩、矿泉水和地热等。2019年,全市矿山实际生产3519.01万吨,矿业总产值123.74亿元,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77%。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国企改革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加强国企改革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我市“1+30”国企改革文件体系。二是深入推进“一企一策”改革,完成总任务的70%以上。三是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属企业子公司混改面达到38%,带动民间资本3.9亿元。四是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督促市产投集团强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拉动项目投资规模82.7亿元。五是公布了第一批监管企业主业,明确了4户企业的主业范围,围绕主业调结构、优投资、促发展。

监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扎实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制定方案,精简监管事项23项。二是严格落实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项目负面清单,建立投资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加强企业重大风险防范,围绕产业布局、项目决策等方面逐项列出排查重点和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提出书面建议。四是加强企业债券发行监管,制定了加强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的意见,规范了企业发债行为。

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得到优化。逐步形成了以特色优势产业、重要基础与民生保障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核心的产业格局。城投集团全年建设项目18个,完成投资11.33亿元;华旅集团营业总收入4.69亿元;产投集团产业链不断延伸,营业收入2.41亿元,完成利润2559.9万元;农投公司投资涉农项目23个,投资资金1290万元,累计投资5000万元。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省领先。我市共涉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6.3万人,经过前期集中签约、重点推进、专项督导,人事档案移交96.9%、党员组织关系移交90.4%、管理服务职能移交99.9%,工作进度保持全省第一。

央地企业融合不断加深。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央陕企业融合的部署,梳理上报合作项目35个,规模837.8亿元,积极督促指导合作双方加快项目推进,签约项目27个,总投资416.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加强政府出资人管理。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实收资本为3.2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2.74亿元,占比85%。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分别由县级财政及国有企业出资管理。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及“三农”为服务对象,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监管。通过季度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监测国有金融企业各项指标,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加强金融相关业务的监测排查,及时识别风险,强化防范措施。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市建立了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完善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了资产管理责任制。充分运用盘点、审计结果,促使单位及时整改。下放一般性办公资产处置权限,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

把好资产重点关口。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强化了资产配置约束;重大资产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确保资产处置的阳光透明和收益最大化。

顺利推进各项改革。制定了涉改单位资产的清查、划转、账务方案,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厘清了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脱钩资产权属关系,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积极推进公路资产管理改革。

强化资产基础管理。实现了对国有资产全范围、全周期的动态监管;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编审工作,确保了资产数据的及时完整;对市级单位房地产实现了产权集中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编印渭南市过渡期规划管理意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拟定26个重大专题研究,明确专项规划清单与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二是规范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关口,坚持业务管理多科室会审签字制度。对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审批,切实维护土地规划管控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持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3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目录。有序推进开山采石和粘土砖厂新设矿权整合工作,采石企业拟新设采矿权8个,粘土砖厂新设采矿权57个。顺利完成秦岭北麓涉及保护区的14家探矿和采矿权企业清理退出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近三年,共申报矿山修复专项及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54个,投入资金4.94亿元,累计完成历史遗留采石矿山治理1.12万亩。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实施占补平衡项目,认真落实占补平衡,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责任。截止2019年底,全市实有永久基本农田783.66万亩、耕地保护面积862.96万亩。二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各类非农项目建设从预审、报地、审批、供地、监管等环节入手,建立全生命周期土地监管。2019年,全市盘活再开发利用存量用地1.93万亩,批而未供用地1.16万亩。三是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认真落实招拍挂规定,规范土地供应程序,加快土地供应速度与规模。2019年,全市供应土地2.82万亩,土地出让收益81.7亿元。

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家底有待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标准与统计口径还不统一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单位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资产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建设用地低效利用情况较为突出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的“一企一策”改革,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强监管企业主业管理,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二是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不断增强监管服务水平。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严格落实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办法要求,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试点,全面启动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改革。三是以全市中心工作为重点,履行国有企业责任担当。督促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疫情政策,推动国有经济平稳增长。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身“三个经济”,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支持企业在包联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助推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工作监管。二是建立金融企业预决算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内外监督体系,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聚焦主业,扩大规模,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担保机构增信能力。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单位厉行节约。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信息系统与全省财政云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三是加大对闲置房地产、涉改单位资产、公共设施资产的整合利用力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四是全面摸清家底,做好在建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登记入账、资产月报与年报编审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五是注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联动协作,加强资产管理日常督办核查工作,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作用。

(四)摸清自然资源家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一是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为编制空间规划、建立自然资源“一张图”、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作用,紧扣我市发展定位,统筹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高质量编制渭南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方针不动,稳妥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破解用地保障难题,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四是加快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深入推进地质找矿工作,依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五是健全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建立严厉打击违法工作新常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积极推进秦岭北麓、桥山、渭北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述职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建琦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2月,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为市政府副市长,同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公安局局长。任职以来,自己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践行宪法誓言,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树牢法治思维,坚决捍卫法律权威

   (一)坚持认真学法不放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学习各项业务法律法规,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坚持推进普法不懈怠。五年来,组织开展宪法特色宣讲2600余场次,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通过“法润东秦大讲堂”等形式,组织精准普法宣讲大会16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7.9万余人。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600余场(次),累计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万余人(次),解决劳动争议82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3700余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止步。推动建成全市统一政务服务、电子证照等5个平台,取消、下放、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36项,精简市级收费项目184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4起。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3万余名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公开。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二、依法履职尽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市政府分工,我主要负责公安、信访、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安全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聚焦社会风险防控化解,全力维护政治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扎实推进反恐防范、安保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确保了重点阵地的绝对安全,圆满完成了以党的十九大安保为核心的140余次安保维稳任务。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网上信访”,扎实落实“责任信访”,积极推行“法治信访”,实现了信访总量进一步下降、信访积案进一步减少、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聚焦遏制案件高发势头,坚决严打违法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先后开展“亮剑”“秦盾”等系列专项行动,累计破获刑事案件588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161名,查处治安案件71207起、治安处罚37347人,成功侦破了“善心汇”等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刑事发案连续4年下降,现发命案连续3年全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成绩稳居全省前列。打击毒品犯罪、涉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战果突出。2019年渭南“平安城市”指数位列全省第一。

    (三)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安防控水平。推动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和深度应用,“雪亮工程”建设应用率和“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走在全省前列。持续加强交通、消防、枪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车让人”理念深入人心,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超额完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危爆危险物品管理万无一失。2019年,全市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分别达到96.27%和94.92%,创历史新高。

    (四)聚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提升警务效能。先后下放公安行政审批事项122项,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12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54条,放管服各项措施总体落实率达到98%。在全省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镇化率连续3年提升。公安改革工作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高度肯定。

    (五)聚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狠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13个县(市、区)服务中心、130个镇(街道)、2114个村(社区)服务站全部组建完成,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工作网络。完成20余万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为18.3万户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为26733名退役士兵一次性补缴社保基金2亿元,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创建目标。

    三、认真贯彻上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意见建议

    任职以来,自己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人大有关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规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补齐短板弱项、规范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精心落实好每一件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年来,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共31件,得到代表(群众)的充分肯定。特别是收到闫忠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配置城市红绿灯时长”的建议和吴伟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缓解我市城区机动车停车难”的建议后,带领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实地勘察、充分研判,重新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7600余个、新建信号灯38处、优化升级改造信号灯21处、新安装道路交通隔离护栏12200余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车堵、停车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红绿灯配置更加智能合理;收到党宏洲代表提出的“关于310国道潼关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线路”的建议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3次带队赴河南省沟通协调,彻底解决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过境问题。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五年来,自己居安思危,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分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有些工作仍不尽人意,效果欠佳。一是当前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维稳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二是司法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进度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还不高,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还不健全,多层级整合、联通、共享、应用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公安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步伐较慢,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今后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持续推进分管工作提档升级。一是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锻造高素质公安铁军劲旅,全力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持续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水平。三是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四是继续用心用情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好、引导团结好、作用发挥好,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健康长远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苦干实干书写忠诚,以担当创新不负重托,以实绩实效回报人民,为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述职报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我于2016年12月被渭南必赢体育第五次会议任命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职以来,我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人大决策部署,以强政治为统领,以抓办案为中心,以谋改革为动力,以铸铁军为根本,以创一流为目标,大胆创新,严格履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并主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教育,进一步树牢初心使命。抓好法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自觉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根据院党组分工,我分管刑事检察一部、二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办理。2017年以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24人、起诉12858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我个人共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件,审批1086件,参加检委会11次,列席中院审委会12次。狠抓刑事检察15项核心数据全面发展,15项核心数据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2018年,我市检察机关承担了全省“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大会交流。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8月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759件5293人,适用率为87.34%。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65人、起诉772人,市院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恶案件15件,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7条、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47条;改变侦查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定性8件77人,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56件,回复率100%;主持编写《扫黑除恶一本通》,牵头起草相关文件、制度规定19份;组织召开并参加有关会议30余次,研判案件17件;组织翻查案件11034件,排查线索28条,截止7月底,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了“六清”目标,“六建”工作扎实推进。今年3月份,市院和富平县院扫黑办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三是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17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44件466人,审查起诉案件273件629人。不批准逮捕37件104人,不起诉17件45人,附条件不起诉40人。对遭受非法侵害的未成年人,加强司法关爱救助,开展法律援助10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2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方案》,确保了“一号检察建议”在渭南落地生根。四是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2017年以来,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2件,立案复查7件,改变原处理决定3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9件,给予赔偿11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8件,依法给予救助330人,发放救助金197.6万元。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通过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提高案件质量,扩大宣传效果。

(三)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一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今年7月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二是推进检务公开。每年5月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12309”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参加部分不起诉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定期案件评查和部分重大案件的庭审工作。三是及时提供需要向人大代表推送的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信息,确保人大代表在了解中监督,在监督中深入。

(四)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信访件。一是每年坚持列席市人代会并参加分组讨论,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和检察开放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落实;三是协助院党组和检察长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针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措施,补齐短板,扎实改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下指导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不多,推动办案均衡发展的措施还不够;二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总结提升少;三是新的法律、司法解释等学习还不够及时、不够系统等。

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上不触“红线”、工作上不划“虚线”、生活上不越“底线”。三要注重提高工作实效,重视总结提升,切实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性。四要始终牢记职权定位,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将以这次述职为契机,认真对待人大常委会对我的监督和审议,虚心接受批评,落实审议建议,为推动渭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述 职 报 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林斌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我于2019年3月8日被渭南必赢体育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为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自己始终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积极适应新岗位,主动迎接新挑战,努力创造新业绩,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任职以来,始终把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履职尽责、提高机关效能、推进工作的先决条件。一是与时俱进深入学法。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秦岭保护条例》《营商环境条例》等中省政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意识。二是多措并举宣传普法。发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秦岭整治工作专班、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等作用,在日常学法普法的同时,依托每年“世界环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电视问政”等契机平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三是依法行政规范用法。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在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出台、项目建设推进、秦岭整治、深化改革等具体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规范用法,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理有据,任职期间无一例违法违规问题现象发生。

二、忠实履职尽责,推动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任职以来,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中心任务,立足发改工作实际,团结带领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一)履职尽责当好参谋助手。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着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强化经济运行研判。充分发挥市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专班作用,加强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监测分析研判调度,及时形成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突出政策导向引领。先后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规划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时出台扎实推动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22条、企业复工复产16条等措施,全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积极构建纵向协作、横向联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省市、市县衔接对接,合力推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

(二)狠抓项目投资稳增长。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年”“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等行动,两年来共实施市级重点项目780个,完成投资1782亿元,中国酵素城、蓝晓科技、友发钢管等161个项目建成投产或投用。聚力稳投资促增长。组建成立全市稳投资促进委员会,印发实施《渭南市稳投资工作方案》,“一周一会一调度,一月一督一通报”,有效遏制了去年以来全市投资下滑局面,投资增速实现稳步回升。狠抓项目策划争取。抢抓国家增加地方债券规模、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等机遇,策划弥补疫情暴露短板项目97个投资概算132亿元,策划储备装备制造、新基建等重大项目114个投资概算1032亿元,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1766个投资1.58万亿元,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503个资金40.4亿元。

(三)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过剩产能化解,关闭退出煤矿21处、退出产能723万吨。实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实现直供电交易约70亿度、减少企业电费支出近亿元。大力培育新型工业。加快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业新动能培育,中国酵素城、大荔纳米粉体新材料等项目建成投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一批重大新能源项目纳入中省规划并建成运营,装机容量达到136万千瓦。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落实中省支持服务业发展意见政策,加快传统行业服务品质提升,加大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科技信息等产业培育力度,累计下达市级服务业“拨改投”专项资金4000万元。全市服务业占比达到50.6%,较2018年提升9.4个百分点。

(四)精准施策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强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7个脱贫退出村和白水所有行政村动力电实现全覆盖。实施苏陕扶贫协作项目62个,全市光伏扶贫电站装机145兆瓦。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狠抓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累计完成“双替代”49.2万户。深入开展秦岭“五乱”和违建别墅问题排查整治,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编,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着力防范融资风险。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门分工意见,落实企业债券30153督促提醒机制,5支存续期内企业债券无违约风险,印发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管理意见,累计核准发行3支企业债券、融资26亿元。

(五)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改革开放为突破,着力释放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大力提升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开展“10+2” “5+3”专项行动,“掌上渭南”上线运行,市县两级11657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93.4%。加快推进重点改革。庄里试验区“市管镇”模式被评选为全国中小城市改革优秀案例,电力领域增量配电试点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平台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区域合作不断加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中欧国际城镇合作意向清单,中欧班列“渭西欧”班列运营开通。西渭融合、富阎一体化基础设施、生态治理项目有序推进。联合黄河金三角四市成功在京举办第五、第六届投资合作交流大会。

(六)统筹民生事业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统筹疫情防控需要,加大米面油等重要物资储备调度,建立煤电油气运行周调度机制,肉蛋奶、蔬菜等民生商品供给充足,能源供给保障有力。加快民生领域建设。累计争取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77个投资3.47亿元,成功申报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5个“十四运”场馆全部建成。统筹做好粮食价格煤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超额完成粮食购销任务,富平县获得“全国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大荔丰图义仓被授予“国家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强化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建立市级冻猪肉储备机制,市价格认定中心受到国家发改委通报表彰。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煤炭行业安全形势显著好转。

(七)持续加强机关建设。聚焦“双一流”机关建设目标,狠抓机关党建、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晒比拼超”等活动,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政治素养不断提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全市机关单位机构改革任务,煤炭、粮食、物价职能实现顺利转接,先后对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109人次科级干部进行了职务晋升和职级套转,有效激发干部同志干事创业积极性。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法违纪案以案促改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关风气持续向上向好。

三、贯彻上级决议决定,广泛接受人大各界监督

任职以来,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评议监督。扎实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拟定,深入做好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任务分解、推进落实,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调研视察工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项目建设、重大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10余次,虚心接受人大评议,并根据人大审议意见及时整改完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布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社会民生等发展改革动态信息730余条,编写《送阅件》28期,通过《百姓问政》《环境热线》等栏目,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发布解读25次,在委网站开设政民互动专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办理人大意见建议

始终把及时有效办理好人大建议议案,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发改工作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建议议案办理工作。2019年以来,我委先后收到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4件,内容涉及产业发展、基设施础、项目投资、区域合作等多个方面。针对建议内容,遵循办理程序,落实责任领导、科室,积极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广泛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联系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向代表征求意见,确保答复意见客观、公正、具体、满意。2019年19件大代表建议按规按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4件,目前办理29件,其余正在按规定加紧办理之中。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任职一年多来,自己团结带领全体发改干部职工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经历了秦岭违建别墅、“五乱”问题整治、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经历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机构改革,上过山、进过村、下过矿,打赢了秦岭保卫战、遏制住了经济下滑态势、稳住了经济基本盘,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性、全面性不够,对中省政策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透彻;超前谋划发展不够,视野还不够开阔,工作超前性和主动性不足,对制约发展的深层次、战略性问题思考不够,战略思维、把握和运作能力有待提高;改革创新力度不大,思想还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存在重发展轻改革思想,在重大项目策划、新动能培育等方面还存在思路、方法不新不优等问题,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理论政策、宏观经济业务知识学习,加大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对市场规律和经济工作的把握和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思维,创新工作,不断提高准确把握经济大势、谋划科学发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谋大事、出良策、破难题”,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请于审议。

述 职 报 告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蕾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我于2018年11月被渭南市五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为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职以来,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记使命,勤勉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渭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带领工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出台了《渭南市2019年推动新型工业聚集地建设意见》《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把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大局相结合,全面完成了既定任务。

(一)规上工业运行平稳向好。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环保压力增加、新冠疫情冲击的大环境下,全市工业经济危中寻机,逆势突围,企稳向好。2019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2059.28亿元,同比增长4.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77.96亿元,同比增长2.6%;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8.1%。今年1-9月,累计完成产值1452.27亿元,同比下降3.6%,降幅较上月收窄1.3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2%,降幅较上月收窄1.2个百分点,排全省十市第5位,稳居上半区。

(二)民营经济发展提效破局。设立民营企业纾困资金,累计投放3450万元,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组织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获得低利率贷款;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今年截至9月底全市无分歧欠款已清偿5.8亿元,如期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省级9个,市级25个。

(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蹄疾步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创新能力,2019年以来,争取中省技改、工业转型升级等资金共约2亿元,86个产品入选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目录,4户企业入选陕西省质量标杆,新增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全市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共29家,居全省第四位。

(四)工业园区建设欣欣向荣。全市18个工业园区共有投产企业1088户,实现营收2635.3亿元,同比增长7.8%;缴纳税金91.5亿元,吸纳就业22.9万人。园区建成面积227平方公里,建成标准化厂房181.4万m2,基础设施累计投资达到396亿元。9个工业园区被列入全省首批50个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

(五)践行绿色发展步履坚实。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实现动态“清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序推进, 截止9月底,渭化集团按计划和进度完成了厂区内部6项安全环保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渭南市、韩城市入选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陕西华鑫特钢等5家企业入选省级绿色工厂名单,陕西麦可罗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民爆行业监管有力有效,2018、2019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六)新兴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把发展氢能产业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成功引进南京越博动力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落地,积极创建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区。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是陕西唯一一个“宽带中国”示范城市,行政村4G网络覆盖率达100%,截止9月全市完成1099个5G站点基础配套施工,开通5G站点920个,基本实现了渭南市区主城区和各县主城区核心区域的连续覆盖。

(七)干部队伍建设显著提升。坚持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载体,“晒比拼超”活动为抓手,深化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举办“工信大讲堂”,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工信系统干部的理论业务水平和干事创业本领。运用“三项机制”,制定机关干部效能考核办法,形成明晰高效的工作作风。

(八)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坚持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动力。夯实工作责任,规范办理流程,注重办理实效,2019、2020年,市工信局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分别为13件、10件,已全部办结,实现办复率、落实率、满意率100%,被评为“渭南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帮助和支持渭南工信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过去几年,我市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结构偏重,结构较为单一,综合抗风险能力弱。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韩城一个市的体量就占全市的38%,年产值200亿元以上的仅有蒲城、富平、高新区三个县区。三是环境配套能力不足。缺乏涉及组织保证、财税支持、土地保障、人才支撑等系统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工业“倍增计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强服务效能建设,巩固存量,拓展增量,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努力建成西部现代工业新城。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述 职 报 告

渭南市住建局局长  姬智武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我于2017年7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职以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担当奉献,坚持亲力亲为,一线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能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主动适应、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每月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培训等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在中心城市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多个合理化建议,同时,对一些群众关心的住建热难点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加以跟踪落实,特别是积极配合参与市人大立法工作,出台了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建立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把规范依法行政作为工作准则,特别是在项目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今年以来,取消10项,合并7项为3 项,下放5项,委托4项。并将服务指南、事项审批表和流程图在网站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及时督办落实。对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任务、年度工作安排和各阶段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尤其在项目关键节点,坚持一线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渭南住房和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任职以来,注重从宏观着眼、从实处着手,提出以民生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全力抓好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任务落实,助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谋划,高效推动中心城市建设。早谋划、早运作,在每年10月份,着手谋划来年工作,经过科学论证,并坚持问题导向,大幅提升供热、路网、地下管网等公共设施比例,年初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中心城市项目计划,安排全年项目建设工作,并逐项目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建设合力,2017年以来,中心城市城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0余亿元,科学、高效、持续的建设投入,为中心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重点,多项民生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涉城部门中,争当表率,高标准实施了一批重点民生项目。一是华能热电建成投产,年底前增加供热面积440万平方米,明年增加到1600万平方米,实现集中供热跨越式发展。二是先后改扩建了东风大街、站北路、西南京路等主次干道,提升改造人行道8万余平方米,并牵头打通20余条城市断头路,城市路网更加便捷。三是更加重视地下管网提质改造,东风大街西段实现雨污分流;按城市道路标准实施了双王大街污水管网建设,解决了城市东北区域排污问题;站北路新铺设1条直径2米的雨水管道,解决了站北路以南区域7.5平方千米雨水收集,有效提升了城区防内涝能力。四是建成了金水公园、沋河湿地公园等,开建了老年大学门前等4个街头绿地广场,市区公园数量达到13个,街头绿地、广场76个,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五是完成了信达广场周边商业圈、市民服务中心周边商务圈等亮化提升工程,先后完成了华山大街、解放路南段等15条路段路灯提升改造,丰富了城市夜景。六是完成27条主次干道强弱电入地,走在了全省前列,基本消除了城市蜘蛛网。

(三)统筹兼顾,多项行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善于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全市85个棚改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及资金275余亿元,位于全省前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全省排名第二。先后建成并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10.3万户,助推城市面貌显著提升。二是敢于开拓创新,刀刃向内,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胜利。精减审批事项5项,下放5项,合并24项,转变管理方式12项,调整审批时序21项,实行告知承诺14项,申报材料由改革前400余份缩减至103份,全流程审批总用时由改革前的平均325个工作日压减至6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全程网办、“0跑腿”目标。三是始终情系群众,精准发力,危改工作位于全省第一梯队。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万余户,全国危改工作加固现场会在我市大荔县。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房地产市场管理创新规范位于全省前列。近年来,通过严格预售资金监管、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推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等措施,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房地产涉访问题基本未有近三年新增问题。

(四)勇挑重担,高质量完成多项市级重点工作。一是掀起美丽渭南建设热潮。2018年,按照市政府美丽渭南建设安排部署,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下发行动方案、绿化标准,组织召开了多次推进会及观摩会,分组驻县督办,推动工作天天有变化,周周有进展,利用不到3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市全境3条高速、5条国道、7条省道及沿黄观光公路858公里道路绿化任务及29个生态驿站建设,完成规模之大,战线之长,标准规格之高,投资数量之多是我市前所未有的,全市道路沿线绿树成行、连片成林、环境优美,城乡面貌显著提升。二是打响创文攻坚战。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年,市住建局作为创文的主力军,全员参战、全线总攻,昼夜奋战,深入开展了道路维修、路灯提升、市政设施、公园管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窗口服务、包联路段等“八项整治行动”,啃下了多个硬骨头,维修道路及人行道60余条,沥青路面维修和改造10余万平方米,拆除强弱电杆199处,解决了37所公厕上下水问题,维修路灯1500余盏,清理野广告及痕迹5000余处,清理雨水收水井9000余座,更换补安井框盖、修复废旧通讯底座、交接箱等600余处,对金水公园、沋河公园,湿地公园进行了全方位提升,硬化、绿化、美化居民小区以及建筑工地200余等等,优化美化了城市面貌,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三是争当“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三年行动排头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建局承担全部12项任务中断头路、内涝点、房地产(物业服务)乱象清零;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容市貌、公共设施、垃圾分类处置、生态园林建设提升等8项工作,目前,工作已全面铺开,5条断头路、84个老旧小区、11个污水厂、5个垃圾焚烧厂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还有20余个项目正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近期开工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解决民生实事,补齐城市短板,全方位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三、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任职以来,坚持积极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接受监督。一是积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积极衔接市人大,每年组织2至3次人大代表对中心城市建设观摩及调研活动,通过在视察、调研中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快了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三是积极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执法质量检查制度和日常工作事项报告制度,促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四是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批示和人大代表来函反映案件问题的督办工作,对上述信函,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并跟踪抓好落实。任职以来,收到人大建议6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其中,提出的西南京路、站北路拓宽改造、城市公厕建设等项目,群众关心、政府关注,建成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任职以来,自己尽职尽责地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鉴于渭南城市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对照全市追赶超越发展的目标,自己在思想开放程度、开拓创新力度、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差距,围绕拓宽项目资金渠道、市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项目推进中征地难题、房地产信访积案等难点问题,化解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今后,我将始终保持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知识素养和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水平,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把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为加快推进渭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述 职 报 告

      渭南市水务局局长  宋晓彤

     (2020年11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3月,在必赢体育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我被任命为渭南市水务局局长。任职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市水务局一班人,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践行初心使命不动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全力推进渭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年多来,全市完成水利投资26.55亿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完成投资4.13亿元,移民后期扶持完成投资5.7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泵站更新改造完成投资5.49亿元;完成抗旱灌溉1725万亩次,治理水土流失450平方公里,改善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72万亩,治理中小河流41.7公里,为全市加快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坚持学法用法,依法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认真学习《水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普法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出台了《渭南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大力开展节水企业、节水机关、节水校园等示范创建工作。围绕新建项目,积极开展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完善重点行业、区域用水定额标准,对取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9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5,重要河湖水库水功能区水质实现了100%达标。

二、坚持项目带动,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围绕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断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百日冲刺千名干部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2933户建档立卡户存在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及时整改销号,确保了县际交叉检查和国考验收顺利通过。高度重视“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集专家研讨,全面提高编制质量,目前谋划提出的重点项目工程主要有四项:一是东涧峪水库应急水源工程,通过引秦岭优质山泉水进城,旨在彻底改善主城区居民饮水质量问题;二是百万亩扩灌工程,依托东雷抽黄进一步扩大渭北旱塬灌溉面积,旨在根本解决合阳、澄城、白水、蒲城、富平五县的北部农田灌溉问题;三是清水上塬工程,通过对黄河水实施沉沙处理、引水上塬,为我市进一步发展高效节水现代农业提供必要的水源保障;四是北洛河引干入支工程,通过在洛河支流上修建县西河、大峪河两个水库,形成近亿方的骨干水源工程,把洛河干流上丰富的雨洪资源引入,既可解决富平、蒲城、大荔及澄城县部分镇村约200万人生活用水水量不足和水质不稳定问题,又可逐步关停蒲电和相关工业园区“380”水源井,替代和涵养“380”岩溶水这一战略储备水源。以上四大项目工程已列入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并多次与水利部、黄委和省水利厅进行了对接,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提高河湖管护水平。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黄河“清河行动”,销号处理中省暗访发现问题45个,全市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基本形成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按照中省要求,积极开展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委托专业设计院完成了全市13条河流4座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全面摸清了河流基本状况和存在突出问题,为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改革创新,奋力开创良好工作局面。按照中省机构改革要求,顺利实施了防汛机构和人员财产移交,及时组建了渭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确保了今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平稳安全运行。全面推行水利行政执法责任制,整合水资源、抗旱、河道、水保及水利工程等水利执法队伍,分级组建了水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原则,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完善计量设施和执行新的水价标准,有效降低了群众负担,促进了农田灌溉工程良性运行。2019年6月28日,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

五、坚持人民至上,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履职以来,我始终把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水利工作的重要抓手。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全市水资源、城乡供水等视察调研工作。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湖长制、抗旱灌溉等重点工作,3次接受市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环境热线”栏目访谈,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多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条,政协委员提案8条、市民建议20余条,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回顾反思,尽管自己在工作中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进一步创新抓项目、促发展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利用,不断夯实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对我履职的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着力提升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平,奋力开创渭南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 2日)


 主任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提请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免职条件,建议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根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提请,免去:

任天利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毅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柳英学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按照《渭南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和要求,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同时,组成视察调研组于10月上旬实地察看了市农机化学校、市农机推广站、市能源办、市农机中心、市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讨论了市财政局专题工作汇报,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建制度、抓管理、提效率”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9年底,全市3049户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编报范围。同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也已逐步分类入账。

综合调研情况,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逐步建立了“三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有关指导意见,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形成了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分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紧扣重点环节,建立了从资产配置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了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明确了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了资产管理人员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了部门单位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管理,出台了涵盖房地产出租出借及处置、办公资产报废、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上做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体系。在资产配置中,推动部门单位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执行相关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特别是对于重大资产的处置,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确保了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和收益最大化。

(三)顺利推进了各项改革。为配合完成好市级机构改革任务,保障涉改单位正常运转,对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确保了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对事业单位改制方式、资产处置等内容进行了及时把关,并开展了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等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中省将公路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核算、报告和管理的要求,开展了公路资产管理改革的前期调研工作,为推动公路资产管理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切实加强了资产基础管理。建立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049户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全面启用,利用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加强资产年报与月报编审工作,建立资产系统与账务系统的有机衔接,实现资产与财务的管理融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摸清了家底,明晰了产权。

二、存在问题

(一)资产基础数据有待加强。少数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下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底数还不清、账实还不符等问题;部分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还未及时纳入编报范围,部分已竣工投用的“在建工程”未能办理竣工结算,不能及时按规定转为资产登记;部分涉改单位撤并、调整后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登记手续。

(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尚不健全。部分单位还存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岗位责任管理不够完善、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三)资产基础管理还有薄弱环节。一些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核算”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部分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业务力量相对不足,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单位对资产配置的统筹性、均衡性还不够,部分单位一些资产存在低效运转、配置浪费的现象和问题,资产使用效益发挥还不够充分。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筑资产管理基础。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产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培训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各级各部门上下学法、学制度的良好氛围,全方位筑牢资产管理的法制观、责任观和绩效观。部门单位要注重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配备,至少确定一名专人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财政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适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对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需求。

(二)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单位自查、全面核查、资料整理、产权界定等方式,进一步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各部门单位对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要及时进行分类入账,确保资产信息全面准确和账实相符。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研究制定消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和措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做到摸清家底,数据准确、账实相符。

(三)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逐步构建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资产清查、产权登记、收益收缴、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报告等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强化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对不同性质和业务类别的行政事业单位,分类制定本行业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弥补制度缺位。各部门单位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资产全过程的审批监管,严把“入口关” “使用关”和“出口关”,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四)切实深化资产价值管理,积极推进管理信息化。完善资产账务核算体系,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呆坏账,应加强清理处置工作力度,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及时予以妥善处置。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资产数据质量,为资产信息动态监管提供保障;加强信息共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优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效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相结合,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设立评价、考评机制,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的统筹管理,加大资产统筹使用力度,避免资产重复购置,进一步加大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和处置力度,防止资产长期闲置造成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同时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关于渭南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于10月中旬对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以下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以构建“归属明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建立基础数据系统,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资产配置使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做到了资产管理使用的正常有序安全有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需予高度重视的问题,主是有:一是所报告资产数据较之实际情况还有差距,有关资产、负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还需加快加强;二是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在管理中程度不同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核算等情况,单位主体管理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三是资产效用发挥不充分,闲置资产盘活、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等问题还需进一步重视。

针对存在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切实推进资产认定工作,不断加快资产入账进度

要按照中省部署安排,结合区域实际,有序安排并扎实推进资产认定工作。对于权属明确、账务清楚的资产,要尽快确认入账;对于存在权属不明、账务不清问题的资产,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加快确认工作,及早入账。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资产认定入账工作进度,尽快尽早建立起辖区资产真实全面清晰的基础“数据库”和“家底”账。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构筑起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监督要求,进一步构建起涵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注意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制度,将其列为年度常规性审计事项。针对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使用中的存在问题,强化监管要求和考核,督促其夯实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制度建设,注意解决好有关财产财务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人员素质能力提升问题,夯实制度落实的人员基础。

三、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工作,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依托业已构建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动态管理,管住存量资产,用好增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把好处置关口,杜绝资产流失浪费,夯实管理基础。注重对资产配置使用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不断提升科学合理配置使用资产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资产效用评价体系,促进部门单位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关于杨建琦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一调研组

      (2020年11月2日)

 

按照《2020年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意见》的安排,10月1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杰生带领下,第一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琦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杨建琦同志自2016年任职以来,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心全意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担当奉献,分管的公安、信访、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多项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在群众中反响良好。

(一)依法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突出。

1.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杨建琦同志任职以来,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安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从严治理,积极开展“亮剑”“秦盾”等系列专项行动,对“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案件,全市刑事发案连续4年下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成绩位居全省前列,打击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战果全省第一,2019年“平安城市”指数全省第一。扎实推进情报核查、反恐防范等工作,圆满完成140余次安保任务,成功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煽动实施的各类颠覆渗透活动,市公安局荣获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突出贡献奖、“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集体二等功”。在全省建立了首个互联网有害信息应急处置工作联动机制,为净化网络政治生态做出积极贡献。狠抓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网格化巡逻防控和“1+N”群防群治新模式,基层治安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2.信访维稳形势持续向好。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通过建立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听证评议、领导包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关口前移,狠抓源头预防,对民间集资融资、房地产开发、涉军涉教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深入排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方式,集中化解信访矛盾,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依法治访工作做法经验在全省进行了交流。

3.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着力推进全市普法工作,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组建市政府首届立法专家库,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为提高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保障。聘任了8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试点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经验入选全省司法行政亮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坚持应援尽援,受到全国妇联通报表彰。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市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示范县”,1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

4.退役军人事务开局良好。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一年来,建琦同志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坚持重大事项亲力亲为,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争取,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稳步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带头走访慰问军人家属,与驻渭金融机构签订拥军文件,启动关爱退役军人项目,组织专场招聘会,举办军人相亲联谊会、庆“八一”军人专场晚会,极大地激发了退役军人的凝聚力、向心力,在全社会形成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做法经验被央视军事频道报道,并在全省做了经验交流。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代表建议。

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市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在办理中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的想法意愿,提高了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年来办理的31件代表建议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于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建议,能够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安排部署,如群众反响强烈的红绿灯配置、危化车管理等问题,落实措施较好,代表群众较为满意。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部队伍作风过硬。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政策理论,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警营大讲堂、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评选“十佳人民满意警队”“十佳人民满意警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查处了一批涉黑腐败和“保护伞”等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了良好的队伍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信访化解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和领域信访问题较为突出,重复访现象比较普遍;“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科技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应对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需不断提升。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要深入调研,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功,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制约工作提升的瓶颈问题、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等,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扎实细致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症结,寻找思路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要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科技化水平。加强城区交通科学化管理,有效缓解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积极应对新型犯罪动态化、智能化等新挑战,加强刑事技术专业手段建设,提高信息战、科技战的能力和水平,为提升打击效能、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关于石列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调研组

   (2020年11月2日)

 

按照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安排,8月20日,第四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深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听取汇报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石列同志近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总体认为,石列同志政治信念坚定,依法认真履职,作风务实创新,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石列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即普通刑事犯罪、第二检察部即重大刑事犯罪和国家安全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控告申诉检察等四个方面工作,联系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意识坚定。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认真组织并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主动讲党课,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几年来,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未发生违纪违规的人和事。

(二)强化刑案办理,司法成效突出。作为员额检察官和分管领导,能够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加强刑事案件办理。一是注重业务宏观指导,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点面结合等形式狠抓16项核心数据办案工作,初步形成常态化,有力提升办案能力与质量。二是举办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强化类案办理指导,突出专业化办理水平,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能力。三是改革试点工作成绩显著,2018年承担全省“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大胆创新,形成比较规范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试点经验在全省动员部署会上作了交流,得到省院的肯定。

(三)开展专项斗争,强化为民理念。能够坚决贯彻中央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政治站位高,斗争意识强,勇于担当作为。截止8月底,全市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65人、起诉772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件158人,市院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15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7条、“保护伞”线索47条。制定完善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制度、规定19个,形成较强打击合力的制度支撑。开展重大案件办理 “回头看”,共对7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4件重大涉恶犯罪集团案进行实时庭审监督。今年初,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四)加强控申案办理,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完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指导临渭区安某某10余年信访积案化解,促成蒲城县吴某某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树立了化解矛盾和解决案件问题相结合的典范。敏感时期和节点信访稳定工作注重细和严,确保“两会”等敏感节点前全部依法化解、落实稳控。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信访件回复制度,建立全市信访短信回复平台,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

(五)认真听取审议,主动接受监督。有力推动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认真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专项汇报,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每年5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12309检察开放日活动,进行公开听证、定期案件评查和部分重大案件庭审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提供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信息,使人大代表在了解中监督、在监督中深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以改促进。

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建立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针对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在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上有待加强;二是在对下指导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推动办案均衡发展上仍需研究和改进;三是在实现亲自办案和领导办案的协调统一、相互推进上还需完善与提升。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精细水平。围绕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把关注民生和维护稳定作为司法改革的宗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强大合力;提高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和抗诉等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刑事检察监督精细化水平。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面对检察司法改革的深入,坚持与时俱进和务实创新相结合,加强理论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在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在推动办案均衡发展和提高办案质量上勇于探索。

三是深化司法理念,强化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带头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弘扬先进的司法理念,不断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意识,突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长办案重要指引和导向作用,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关于赵林斌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调研组

2020年11月2日)

 

按照《2020年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意见》的安排,9月2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调研组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市发改委主任赵林斌同志近两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以听取工作汇报、询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了赵林斌同志的履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责任意识强,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赵林斌同志热情高、干劲大、思维活,任职以来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掌握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紧抓项目建设主责主业,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两年来共实施市级重点项目780个,完成投资1690亿元,中国酵素城、蓝晓科技、友发钢管等151个项目建成投产或投用。抢抓国家增加地方债券规模、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等机遇,策划弥补疫情暴露短板项目97个,投资概算132亿元;策划储备装备制造、新基建、补卫生短板等重大项目114个,投资概算1032亿元;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817个,投资8664亿元;争取省汇总预算内投资项目503个,资金40.4亿元。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过剩产能化解,关闭退出煤矿21处、退出产能723万吨。实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实现直供电交易约70亿度,减少企业电费支出近亿元。加快培育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业新动能培育,中国酵素城、大荔纳米粉体新材料等项目建成投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一批重大新能源项目纳入规划并建成运营。加快提升住宿、餐饮等传统行业服务品质,加大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科技信息等产业培育力度,累计下达市级服务业“拨投改”专项资金4000万元。

统筹民生事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需要,建立煤电油气运行调度机制,加大重要物资储备,确保肉蛋奶蔬等民生商品物价总体平稳,能源供给保障有力。加快民生领域建设,累计争取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77个,投资概算3.47亿元,成功申报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37块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得到中省支持,5个“十四运”场馆全部建成。强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7个脱贫退出村和白水县所有行政村动力电实现全覆盖。实施苏陕扶贫协作项目62个,全市光伏扶贫电站装机45兆瓦。

(二)人大意识强,能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赵林斌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2019年以来,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视察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项目建设、重大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10余次,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整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去年共收到19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今年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4件,已办理完结29件,其余正按规定加紧办理。

(三)法律意识强,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赵林斌同志充分发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秦岭整治工作专班、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等作用,在日常学法普法的同时,依托每年“世界环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电视问政”等契机平台,加大发改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在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出台、项目建设推进、秦岭整治、深化改革等具体工作中,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到依法办事、规范用法,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理有据。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主要是对中省政策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跟进不及时、研究不透彻。超前谋划发展不够,改革创新力度不大,在重大项目策划、新动能培育等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新不优等问题。在潜心研究、思考谋划、全局把控方面,用时、用力、用心不足,有疲于应付过多事务的现象。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持之以恒,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衔接。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配合市委市政府继续做好全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稳工业、抓项目、扩投资、促消费,统筹做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凝思聚力,为科学编制渭南市“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深入研判当前渭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展机遇,总结“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就和经验,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改革工作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多研究一些符合渭南实际,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有份量的决策依据。

(三)齐头并进,找准“十四五”规划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主体责任,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努力做好“三争”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构建具有渭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现有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我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关于王蕾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调研组

      (2020年11月2日)

 

按照《2020年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意见》的安排,10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闫忠民带领下,第三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教工委委员,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蕾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分组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听取了市工信局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的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王蕾同志2018年11月被任命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职以来,王蕾同志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苦干实干的奉献精神、敢于担当的勇气,认真履行职责。尤其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王蕾同志团结带领工信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融合、补短板、调结构、保市场、优环境各项工作,奋力追赶超越。2018、2019连续两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王蕾同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注重落实工信行业相关法规,能够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办公室协调抓、职能科室具体办的四级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将办理代表建议与工业发展相结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两年来,先后接收交办人大代表建议23件,均办理完结,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满意,被评为“渭南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市工信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后组织开展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申报工作,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二是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聚焦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投放民营企业纾困资金,想方设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组织银企对接,解读融资政策,帮助企业获得低利率贷款,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渭南实际,制定印发了我市实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企业发展。今年疫情期间,先后出台一系列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指导复工复产的政策意见,从金融支持、企业用工、减轻税费、优化服务等方面全力支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同时成立督导组下沉企业一线,帮助企业解决用工、流动资金、原材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宣传落实惠企政策。四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把发展氢能产业作为推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积极创建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区,推动煤化工向高端精细化工转变,持续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五是稳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结合我市驻军大市、能源大市、关中粮仓等资源优势,推动形成以渭河为轴,南岸北岸协同并进发展的良好态势,逐渐呈现民用航空、精细化工、先进制造、电子通讯等多点多业共同进步的局面。六是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举办了规上企业和民爆企业业务知识培训班,宣传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举办“工信大讲堂”,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宣讲活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改革创新和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王蕾同志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全市产业结构仍不合理,工业结构偏重,但面对工业经济发展短板和弱项缺乏有效措施;二是工信部门多局合并,业务范围广,承担较多职能,难免忙于日常事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三是在年轻干部使用培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在鼓励支持、关心引导年轻干部在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开拓创新、拼搏有为,提供更多磨练成长的平台和机会方面还应进一步推进。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工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支撑作用,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2.立足实际,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理清思路,明晰方向,突出重点,找准产业功能定位,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特色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

3.加强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企业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建立面向企业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

关于姬智武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调研组

2020年10月30日)

 

主任会议:

按照《渭南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2020年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意见》安排,9月27日,第二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姬智武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姬智武同志2017年7月被任命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职以来,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心全意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担当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行政能力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和住建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参与《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完善,助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取消10项,合并7项为3 项,下放5项,委托4项,并将事项审批表、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在网站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绩突出。一是中心城市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姬智武同志履职以来,积极谋划,加大投入,大幅提升供热、路网、绿化等公共设施比例,高标准实施了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华能热电建成投产,实现集中供热跨越式发展。改扩建东风大街、站北路、西南京路等主次干道,打通20余条城市断头路,提升改造人行道8万余平方米,城市路网更加便捷。加强地下管网建设,东风大街西段实现雨污分流,按城市道路标准实施了双王大街污水管网建设,站北路新铺设1条直径2米的雨水管道,提升城区防内涝能力。建成了金水公园、沋河湿地公园等,市区公园数量达到13个,街头绿地、广场76个。同时实施了一批亮化提升、路灯提升改造工程,丰富了城市夜景。完成27条主次干道强弱电入地,基本消除了城市蜘蛛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住房和建设多项行业管理工作全省领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全市先后建成并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10.3万户,85个棚改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及资金275余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全省排名第二。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精减审批事项5项,下放5项,合并24项,转变管理方式12项,调整审批时序21项,实行告知承诺14项,申报材料由改革前400余份缩减至103份,全流程审批总用时由改革前的平均325个工作日压减至6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全程网办、“0跑腿”目标。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万余户,全国危改工作加固现场会在我市大荔县召开。房地产市场管理创新规范取得实效,通过严格预售资金监管、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推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等措施,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房地产涉访问题基本未有近三年新增问题。三是高质量完成市级重点工作。2018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美丽渭南建设安排部署,完成市境内3条高速、5条国道、7条省道及沿黄观光公路858公里道路绿化。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展了道路维修、路灯提升、市政设施、公园管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窗口服务、包联路段等“八项整治行动”,优化美化城市面貌,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要求,开展断头路、内涝点、房地产(物业服务)乱象清零,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容市貌、公共设施、垃圾分类处置、生态园林建设提升等8项工作,8个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全市“三四五”工作专班研究通过,工作已全面铺开。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每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对中心城市建设进行观摩。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任职以来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65件,已全部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执法质量检查制度和日常工作事项报告制度,促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姬智武同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开放程度、开拓创新力度、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房地产信访积案、拓宽项目资金渠道、市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项目推进中征地难题等,解决措施办法不够多,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在继续全面学习政治理论、法律、住建业务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增强用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开展工作、指导工作的基础,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2.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履职。以全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发扬苦干实干作风,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3.健全规范制度,理顺工作机制。面对住建部门机构体制变化,及时转变职能,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细化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夯实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关于宋晓彤同志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调研组

       (2020年10月30日)

主任会议:

根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及《2020年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意见》,10月26日,第二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水务局局长宋晓彤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宋晓彤同志自2019年3月担任市水务局局长以来,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市水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水利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集体学习、培训、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突出《水法》日常宣传,营造保护水资源和健康的水生态环境氛围。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每年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推行水利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同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相继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黄河“清河行动”,同时对水资源、抗旱、河道、水保及水利工程等在内的水利执法队伍进行了整合,坚持“一支队伍”对外,避免系统内多头执法,在打击非法采砂、违法取水、保护水工程不受侵害等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

(二)项目带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争取中省资金投入。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能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市直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中省小型农田水利和节水示范项目等,争取投资6.5亿元。二是不断增加地方水利投资项目。市县筹措资金26.55亿元,渭河城区段、潼关三河口、临渭沋河城区段、澄城西河等一批水利生态综合治理风景区建成并向市民开放,发挥绿地公园生态效益。三是加强水利规划和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全市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投资近百亿,在“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中,把东涧峪水库、渭北旱塬百万亩扩灌、黄河清水上塬、洛河引干入支等四大民生水利工程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在解决城区居民优质饮水需求、全市农业灌溉、发展高效现代农业方面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四是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全市共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资金4.13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34处,改善提升了224万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其中贫困户6.1万户21.2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8%;组织千名干部2018年以来中央专项巡视、中央成效考核和国家巡查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回头看”工作,对排查出的161处工程208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对发现的2933户建档立卡户存在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及时销号,确保了市际交叉检查和国考验收顺利通过。

(三)积极主动,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能够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满意率。2019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条,按规按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依法管水治水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在抓项目、促发展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三是在节水宣传、节水新技术推广上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学习和弘扬延安精神,正确认识水利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延安精神中汲取能量、增长智慧、增强动力,切实增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晒比拼超的思想动力。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渭南水利实际情况出发,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抓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灌溉生产、水资源管理、河湖综合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要强化担当意识,敢于和主动接受工作任务,敢于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新矛盾,全力推动“十四五”渭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践行依法行政理念。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把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贯穿到工作全过程。要认真学习贯彻《水法》《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务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充分彰显生态文明理念、依法行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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