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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20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0/9/1  浏览次数:22307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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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目   录


1.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1

2.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日程(草案).....1

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3

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和2020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12

5.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1

6.关于渭南市级2019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5

7.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预算决算的决议........................................................................................................27

8.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渭南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28

9.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28

10.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34

11.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34

12.关于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35

13.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有关委员的报告..............................36

14.关于渭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37

15.关于对渭南市2020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38

16.关于对渭南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40

17.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41


 

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

会议议程(草案)

(2020年831)

1.审议《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

2.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6.审议关于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7.听取和审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8.人事任免事项。

渭南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

会议日程(草案)


8月31日(星期一)

 

9: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

2.听取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3.听取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4.听取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6.听取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并通过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分组会议

审议《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


 

3:00  召开分组会议

1.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关于批准渭南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

2.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3.审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5.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6.审议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有关委员的报告。

4:15  审议结束,各组工作人员整理组成人员发言

4:40  召开必赢体育第89次主任会议

听取分组讨论情况的汇报

5:0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有关委员的报告;

2.对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测评;

3.表决《关于批准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批准渭南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

5.表决《关于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

6.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翰林

20208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必赢体育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的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地施工产生的扬尘对我市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PM10居高不下,影响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而目前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不到位、行业监督和属地管理责任不规范,无有效管理措施,立法防治很有必要,同时就草案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法工委根据环资工委审查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前期征集到的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法工委委员等意见,对草案作了详细修改。814日,法工委组织立法咨询专家、法工委委员对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818日,召开了有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讨论草案重点事项。法制委员会同意法工委的修改建议,决定提出《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经2020828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现将草案修改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目的依据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在第一条(目的依据)中,删除“严格控制”。修改时考虑到“严格控制”一词主观感情较强,在法规中不宜出现,故修改时采纳了此条意见;同时将“改善环境质量”修改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更贴合立法目的,将“有关”、“行政”字样删除,在表述上更规范。考虑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只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一小部分,在立法目的中出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牵强附会,故予以删除。

二、关于使用范围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将第二条(适用范围)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建(构)筑物建造与拆除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在表述上更为清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考虑实际情况,增加的第二款中,在适用范围方面排除了公民在自有宅基地上进行的施工活动。

三、关于基本原则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将第四条(基本原则)修改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理由是:《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中“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系条例坚持的方针,并非基本原则,故对此意见予以采纳。

四、关于政府职责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将第五条(政府职责)第一款中“应当加强……的领导”修改为“负责……工作”,符合立法技术规范;同时增加第二款,明确赋予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授权、委托的状况下,负责本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五、关于部门职责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在第六条(部门职责)第一款中,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款中,明确了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第三款中,考虑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将其义务由“排查”改为“巡查”。

六、关于数据共享与自律管理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将第七条(数据共享)中“数字城管平台”修改为“数字管理平台”,考虑到实践中平台监测的多元化,修改后数字平台更为全面;由于日常工作中,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不是各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故修改时删除该条中“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将第八条(自律管理)中“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修改为“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在表述上更规范。

七、关于建设单位的要求

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在第九条(建设单位的要求)中,采取列举方式,将五项应当遵守的规定一一罗列,逻辑上更严谨,表述上更清楚,同时在第(一)项中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的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

八、关于施工单位的要求与方案内容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在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要求)中,设置七项规定,专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规范,其中新增加的有,第(二)项规定保证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运行,第(六)项规定开展扬尘污染在线监测,保证相关检测设备正常运行,做好监测数据的上传和资料收集工作,第(七)项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并做好记录。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备案程序中,应体现行政管理模式向行政服务模式转变的理念,该备案规定的义务应该由政府承担,而不应由企业承担,因第十条第(一)项中规定的该备案程序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二款所规定的法定义务,故该建议没有采纳。

同时考虑到实践中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施工单位备案材料时,还存在一定的形式审查需求,故将原草案第十一条(备案)第二款予以删除,即删除了“各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即为备案”。

九、关于施工单位的防尘措施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施工要求)中规定的防尘措施由原来七项增加至十四项,措施更为细化、规范要求更高、可操作性更强,增加的内容有:在第(四)项中规定,按规定路线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装载,确保不遗撒外漏;第(五)项规定,土方、拆除工程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第(八)项规定,建筑工地内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防尘布,定期洒水抑尘或者植被绿化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第(十)项规定,施工期间,应当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第(十一)项规定,清理楼层建筑垃圾应当洒水、喷淋,密闭清运;第(十二)项规定,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纵向输送作业,应当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第(十三)项规定,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堆置超过一周的,应当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同时在第(十四)项中规定了兜底条款。

十、关于监理单位的要求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在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要求)中增加了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具体的监督权;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十一、关于重污染等天气停止施工的规定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在第十五条(气象预警)第一款中规定,遇到重污染天气、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有通知停工的前置行为要求;为将停工落到实处,在第二款中紧接着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停止施工,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同时在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十二、关于保洁责任区的规定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在第十六条(保洁责任区)中规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十三、关于信用管理与法律责任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在第十七条(信用管理)中增加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并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修改为“信用管理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上更明确,表述上更严谨、规范。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在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上规定了更为细化的处罚规定,明确了连续处罚的情形,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前提下,对新设增加行为条款设置了处罚,彰显法规刚性;同时增加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善了条文设置,杜绝法规漏洞。

此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道路交通、市政建设等其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条例内容,修改时考虑到,如果将这些内容纳入条例,势必会造成条例文题不符,且道路交通、市政建设与建筑工地属性类别不同,相关法律、法规在规范上的标准也不一样,故修改时未采纳该意见。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还对草案有关条款、文字表述作了修改、完善和调整。

现将《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连同修改情况的汇报,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构)筑物建造与拆除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公民在自有宅基地上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定义描述) 本条例所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和拆除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场所内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堆放、存储、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基本原则)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地的巡查,对巡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查处。

第七条(数据共享) 各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数字管理平台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八条(自律管理) 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加强自律管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的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

(二)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时足额支付;

(三)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

(四)监督扬尘治理配套设施在开工前安装到位;
(五)暂时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证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运行;

(三)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源;

(四)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相关责任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

(六)开展扬尘污染在线监测,保证相关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监测数据的上传和资料收集工作;

(七)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方案内容)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信息;

(四)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支付情况;

(五)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使用规定以及相关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

(一)建筑工地周围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等区域应当硬化、绿化或者固化地面;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内侧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泥水溢流。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当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当及时清扫冲洗;

(四)按规定路线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装载,确保不遗撒外漏;

(五)土方、拆除工程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六)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密闭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

(七)在装卸水泥、灰土、砂石、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中,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八)建筑工地内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防尘布,定期洒水抑尘或者植被绿化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九)城市市区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其他区域的建设工程在现场搅拌砂浆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十)施工期间,应当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

(十一)清理楼层建筑垃圾应当洒水、喷淋,密闭清运;

(十二)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纵向输送作业,应当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十三)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堆置超过一周的,应当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拆除现场施工要求) 城市建成区、景观区的拆除工程,应当全封闭作业,工地周围设置拆除警示标志。

拆除作业时,应当持续加压洒水,抑制扬尘飞散。

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

拆除工程完成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纳入日常工作,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气象预警) 遇到重污染天气、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施工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停止施工,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第十六条(保洁责任区)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第十七条(信用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将产生扬尘污染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信息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三)(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 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拒不停工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连续处罚) 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二十四条(举报投诉) 各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可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日起施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19 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0

1-7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

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渭南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天亮

2020 8 31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 2019 年财政决(草案)、2020 1-7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9 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 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60,083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1.19%,下降5.39%2019 年初,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16,092 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市支出调整算为4,806,075 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673,138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7.23%增长 4.78%2019 年全市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60,083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3,390,476 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331,408 万元、上年结余 197,021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2,861 万元、调入资金 343,717 万元,收入总计 5,155,566 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673,138 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1,739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5,895 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01,823 万元等,支出总计5,022,629 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 132,937 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全市一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 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3,558 万元(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 101.67%,增长 1.57%2019 年初,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39,050 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减去补助县市区支出等,市级支出调整预算为 816,357 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6%,增长12.25%2019 年市级收支平衡情况是: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3,558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2,533,621 万元、县市区上解收入 89,971 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331,408 万元、上年结余 157,979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5,497 万元、调入资金 58,200 万元,收入总计

3,400,234 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20,503 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8,309 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 2,236,069 万元、转贷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券支出 241,717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647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37,127 万元等,支出总计3,304,380 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 95,854 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2019 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 6,000 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地质灾害、扫黑除恶、安保维稳、猪肉和蔬菜储备等应急支出。2019 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5,001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05 万元,减少 68

万元,下降 39.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12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62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3,502 万元),增加 159 万元,增长 4.01%,主要是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公务接待费 772 万元,减少 87 万元,下降 10.13%2019 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 25,965 万元,减去预算安排使用的25,497万元,加上年底补充的10,647万元,年末余额为 11,115 万元。

(三)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 997,449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 142.4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 405,807 万元,收入总计 1,403,256 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 930,778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84.59%,加上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 302,975 万元,支出总计 1,233,753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169,503 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19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454,641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 120.88%,加上上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 349,556 万元,收入总计 804,197 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409,664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82.65%,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 37,817 万元、转贷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券 188,8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34,885 万元、调出资金 47,042万元,支出总计 718,208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85,989 万元,

结转下年使用。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821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34.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2,901 万元,收入总计 3,722 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460 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 1,712 万元,调出资金 150 万元,支出总计 2,322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1,4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057,938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 112.77%,加上上年结余 552,632 万元,收入总计1,610,570 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998,995 万元,完成年

预算的 113.8%。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 611,575 万元。

(六)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19 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 2,469,333 万元(不含由省财政厅下达省管县、韩城市部分,下同)。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 2,036,917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 432,416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 688,379 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 18,657 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2,542 万元。市级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 2,201,988 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 1,809,665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 392,323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 608,360 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 18,657 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2,542 万元。

(七)全市及市级举借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19 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不含外债转贷)324,278 万元(不含韩城市,下同),其中:一般债券 128,678万元,市级使用 52,791 万元,转贷县市区 75,887 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券 195,600 万元,市级使用 49,000 万元,转贷县市区 146,600 万元,主要用于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公立医院建设等。2019 年,省转贷我市再融资政府债券 218,300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168,800 万元,市级使用 36,900 万元,转贷县市区131,900 万元;专项债券 49,500 万元,市级使用 27,300 万元,转贷县市区 22,200 万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全市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 228,435 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 169,623 万元,专项债务 58,812 万元。截至 2019 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 3,276,229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1,903,663 万元,专项债务 1,372,566 万元,控制在省下达限额之内(全市总限额 3,495,295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061,704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1,433,591 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 1,322,250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485,486 万元,专项债务 836,764 万元),也控制在市级限额之内(市级限额1,451,656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577,006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874,650 万元)。2019 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能减就减、顶格减免”,政策力度超出预期;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用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三保”优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完善制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事权与支出责任

划分等改革不断深化。与此同时,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部分县市区“三保”与化解政府债务等叠加,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预算绩效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广度和深度不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县市区仍需重点关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 1-7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7 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55,969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0.99% ,下降 22.11%。全 市一 般公 共预算支出2,658,279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55.73%,下降 7.86%。全市收支下降主要是受疫情、经济下行及持续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9,427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 61.49%,下降 12.7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3,292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44.31%,增长 21.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92,739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1.09%,增长 27.82%,主要是部分县市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55,160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59.3%,增长 39.9%,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53,666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 40.21%,下降 10.2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970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46.97%,增长 26.6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79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4.9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65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4.8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95,417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0.4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444,544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47.16%

(五)中央直达资金情况

今年为应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央财政对地方安排转移支付,直达市县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省下达我市特殊转移支付 16.5 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支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下达抗疫特别国债 18.2 亿元,重点用于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六)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省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迅速动员,

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应急保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和防控物资设备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险待遇等政策措施。同时,用足用好支持复工复产和促进经济发展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加快涉企资金拨付,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缓解企业困难。1-7 月份,全市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 1.92亿元、复工复产资金 2.4 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聚焦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调研和检查,促进政策落实落地。1-6 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 9.99

亿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困难,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坚持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中省新一轮稳就业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3,634 万元,486 户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1.89 亿元,重点扶持大学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为 45.6 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9

亿元。下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 20.8 亿元,保障特困对象、低保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各类社保群体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四是拨付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5,387 万元,用于安排粮食发展、农业灾后恢复等项目建设,缓解产粮油大县的财政困难,保障粮食安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通报和预警,夯实县市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债务化解计划,积极采取措施,

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偿还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方面。持续增加扶贫投入,累计下达各类扶贫资金 11.96 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14.61 亿元,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五排查五确保”百日冲刺行动,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运行。污染防治方面。筹措拨付资金 6.01亿元,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着力保障基层运转。今年以来,市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一是坚决落实中省市关于三保“两个优先”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公用经费,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二是建立县市区“三保”预算执行和库款监控机制,实行“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预警提示,防范“三保”风险。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结转、沉淀闲置资金,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

接,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四是及时下达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弥补县市区“三保”等刚性支出缺口,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绩效导向,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市级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公开。开展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试点,指导部门规范设置评价指标,初步形成了六个指标集,着力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严格执行预算公开“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模板,加强公开内容审核,市县部门预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调整理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制

定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实施方案,明确报告重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

(七)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分析,当前财政预算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难度较大。1-7 月份,除韩城市外,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好于预期,大部分都超过了预算序时进度,个别县市区较上年同期还有所增长,全市收入降幅在一季度逐月扩大后出现趋稳、收窄态势。但从目前走势看,收窄趋势还不明显,特别是韩城市收入短收较多,短三个多月的序时进度,加之后几个月影响收入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预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二是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随着偿债进入高峰期,部分县市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依然较高,需引起关注。三是财政支出压力巨大。今年以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减收明显。同时,各个领域的支出刚性依然较强,市县财政为防控疫情和推动复工复产投入大量资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资金需求较大;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落实中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需要加大保障力度;各级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八)后几个月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分析研判,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确保减税降费落地见效。同时,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税收保障,做好挖潜堵漏,促进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多渠道促

进就业创业。积极落实支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管好用好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确保直接惠企利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稳定市场主体。全面落实教育、医疗等民生政策,强化民生兜底,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困难群体、优抚对象等待遇按时足额兑付。三是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债务化解计划,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强化监督问责,有效遏制债务增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扎实做好资金筹集和监管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加快实施,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等。积极争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项目资金。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顺序,落实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控机制,加大重点监测和摸排力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保障重点支出。

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和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事项外,一律不追加预算。加大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弥补支出缺口。密切关注中省政策动向、资金投向,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汇报对接,努力争取各类补助资金持续增加,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五是加快推进财政重点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做好省上改革政策承接工作,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研对接,科学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陕西财政云建设,加快核心业务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化支撑能力。扎实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等改革工作。

三、2020 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限额

2020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562,228万元(不含韩城市,下同),其中:一般债券 154,828 万元,专项债券 407,400 万元。剔除外债转贷限额 24,250 万元后,我市实际可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537,978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0,578 万元,专项债券 407,400 万元;分配市级 187,047 万元,转贷县市区 350,931 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省财政厅已直接分配到县级。

1、市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分配市级一般债券 66,289 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地质灾害防治及农村饮水工程 800 万元;

2)公共安全视频监视联网及消防基地物资储备库建设1,800 万元;

3)生态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治理 17,000 万元;

4)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4,369 万元,主要用于今年实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程:①市容市貌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程 14,369 万元;②城市道路建设及双修工程 13,000 万元;③水污染及城区内涝点综合治理7,000 万元;

5)经开区垃圾中转站项目 7,320 万元;

6)高新区崇业路南延建设项目 3,500 万元;

7)卤阳湖实验小学建设及城市供水项目 1,500 万元。

2、市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分配市级专项债券 120,758 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310 国道华阴至渭南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 19,000 万元;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扩建项目 4,000 万元;

3)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项目配套出资 3,500 万元;

4)高新区汽车产业园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20,000万元;

5)高新区白杨医院建设及张西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4,058 万元;

6)高新区自来水厂水质改造及东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25,400 万元;

7)经开区东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等项目 20,300万元;

8)卤阳湖开发区 6 万吨污水处理厂一期等项目 4,500 万元。

3、分配县市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资金中,一般债券 64,289 万元,专项债券 286,642 万元,共计 350,931 万元。具体分配如下:临渭区 65,926 万元,华州区 13,160 万元,华阴市 30,373 万元,潼关县 2,587 万元,大荔县 13,566 万元,蒲城县 82,326 万元,澄城县 8,197 万元,白水县 22,482 万元,合阳县 56,586 万元,富平县 55,728 万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在渭南市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分别调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2020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154,828 万元,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154,828 万元(含外债转贷 24,250 万元),分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 1,000 万元,在“教育支出”科目中列支 700 万元,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中列支 22,320 万元,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中列支 38,669 万元,在“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列支 16,445 万元,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中列支 2,000 万元,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中列支 1,200 万元;转贷县市区 72,494 万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2020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 407,400 万元,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 407,400 万元,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中列支 40,558 万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 22,500万元,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57,700 万元;转贷县市区286,642 万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三)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作用

为了切实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六稳”“六保”工作的积极作用,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债券项目储备、审核,确保债券项目质量,力争更多的债券项目纳入中省支持范围。二是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惠民生、补短板的作用。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统筹安排财力,做好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渭南市审计局局长  由建新

20208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我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单位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盯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全市减税降费26亿元,省转贷一般债券33.14亿元、专项债券26.51亿元;上级补助资金346.8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36亿元,增长1.57%;支出完成72.05亿元,增长12.25%,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投入整合涉农资金20.63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用于污染防治支出10.27亿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化解政府债务22.8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市级社保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1.65%6.35%15.46%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审计整改成效良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财政财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细化。二是11个部门单位项目计划报送滞后,影响中省市专项资金47,844.82万元下达延迟。三是专项资金21,009.48万元使用效率还不够高。涉及市财政以“拨改投”方式拨付市产投公司5000.0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尚未投放企业;53个正常拨款项目预算16,009.48万元当年执行不到50%。四是市财政以前年度出借资金49,409.00万元到期未收回。

(二)县(区)财政管理情况审计,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管理不到位。21,666.65万元应缴未缴国库,坐支316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9734.04万元未征收到位;5845.00万元未按规定科目入库;违规调入资金2869.00万元。二是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专款49,767.63万元未及时下达、2845.58万元未及时拨付、5133.58万元闲置、1035.57万元被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三是存量资金2135.23万元未盘活;40,323.02万元财政资金长期挂账、21,598.00万元违规出借。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83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集中采集、统一分析,疑点核查,首次做到了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对19个部门单位实施现场审计,主要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执行新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清理、附件不全列支、会计科目核算和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挤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未有效使用、以拨作支。三是财政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违规发放津补贴、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超限额使用现金。四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公务用车长期闲置等问题。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主要问题:一是全市1788个单位欠缴失业保险基金3760.48万元。二是就业资金368.99万元未有效使用。三是两项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未落实。四是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不足。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主要问题:一是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767人,160人选择性报销,困难群体中有336人未参加医疗保险。二是采取分解住院多报医疗费35.50万元。三是医疗服务机构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医疗服务费。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促进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4,670.00万元、捐赠资金1200.00万元有效使用;规范23个单位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督促建立健全捐赠款物台账、明细账16套;完善相关捐赠款物管理制度57个。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主要问题:一是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当年目标任务尚未完成。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滞留38,207.41万元,收入3195.1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财政资金4103万元、贷款24,905.00万元闲置1年以上。三是公租房8895套未办理或明确产权,23套保障房未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

(五)人防系统专项审计,主要问题:一是1个人防项目产权不合法。二是违规审批人防工程项目368个。三是537个工程项目未办理人防相关审批手续。四是3个项目应建未建人防工程。五是违规减免、缓征146个项目易地建设费16,917.77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苏陕扶贫和保留试点资格的特色现代农业企业(合作社)审计,主要问题:一是苏陕扶贫项目收益金未及时分配、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完工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二是试点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实、与15家投资企业(合作社)未分别签订投资协议,经济关系不清晰。三是3家被投资企业(合作社)未按协议约定上缴投资收益55万元。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43个,截止目前仍有20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其中:9个专项整治后续工作、“五乱”问题,7个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2个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治理区域内乱堆乱放石料问题,1个采石企业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

(三)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暨整改情况审计核查,以下问题还需要予以持续整改和关注,一是以创新投资方式举借的政府性债务,仅以单方面出具撤销担保函方式整改。二是相关县(市、区)违规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入平台公司。三是8家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主要问题:一是闲置资产、存量资金盘活还不够及时。二是2个项目进展较慢,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落实审计,主要问题:一是就业资金分配不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违规超比例。二是劳动力富余和企业技术工短缺矛盾突出。

(三)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区)未按计划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491.22万元。二是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整合工作不到位。三是部分县(市、区)政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不便捷。四是部分县(市、区)未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主要问题:一是未编制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涉农补助资金299.99万元未及时发放;惠农资金1456.86万元未按规定通过“一卡通”发放。三是两个乡镇完工的污水处理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和竣工结算审计。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国家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主要问题:一是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还不到位,两个交易平台未整合。二是招标单位应招未招、规避招标、不具备法人资格招标。三是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内容违规或不完整、未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3个项目审减造价3030.29万元,审减率5.77%。部分建设项目未经发改部门审批、超概算投资、设计监理未经公开招标、未履行环评程序、未经规划部门审批。

(三)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3个项目跟踪审计,完善了项目审批手续、促进资金筹集到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七、企业审计情况

对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主要问题:一是应收账款830.00万元挂账超过3年未收回。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回借款利息。三是漏缴税金15.37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损益。    

以上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市审计局主动跟进,强化督促,整改情况届时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项目预算,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的精准度。强化预算与项目的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预算及时下达,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限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加大“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激活各类沉淀资金,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强化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新增财政资金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审计问题整改成效。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立审立改;对因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堵塞漏洞;对复杂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的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渭南新时代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关于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8月31日)


主任会议: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8月上旬听取了市财政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以下审查结果报告。

一、审查情况

经核查,全市和市级各类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数有一些差异,系为决算清理期的正常调整(详见附件1、附件2);全市和市级各类预算结余核算准确;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2019年省下达我市限额。

经审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依法做到了预算收入当年超收部分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支出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了防汛、自然灾害、安保维稳、扫黑除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合乎有关规定和要求,累计结余全部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也基本做到了依法依规。

综合审查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全市和市级政府收支决算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了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决算报告内容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政府收支结果和工作情况,并做到了重点突出。

二、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能积极贯彻落实中省经济财政政策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切实保证了预算目标任务的完成。收入调整预算圆满完成,收入增减变化反映了政策要求和经济运行;支出预算执行积极落实了政策要求,较好地保证了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生态环保、支持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决算公开、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财政改革有序实施,成效较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也取得一定成绩。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对于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须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一是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在剔除政策性减税因素后仍表现为下降态势,经济提质增量急需重视;二是部分类别支出预算调整数大,完成比例较差,预算刚性亟需重视和加强;三是审计反映问题较多,管理监督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四是决算草案质量虽然较前明显提高,但完整细化程度较之《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审查建议

针对面临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工作,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成效,以扩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紧抓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支持,用足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更多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增强财力保障基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缓解财政平衡压力。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好“六保”任务,做好“六稳”工作。

(三)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要素影响的预测分析,不断提高收入预算编制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切实保证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强化整改要求,提升整改质量和成效。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中的普遍性问题、重复性问题的成因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建立健全防范控制制度。重视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完善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民众监督的结合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加强对有关政府债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夯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的

决议(草案)

20208月31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对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渭南市市级2019年财政决算。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渭南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

安排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

20208月31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对渭南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扶贫办主任   惠建军

20208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蒲城、合阳、白水、澄城、富平5个国家级贫困县,蒲城、合阳、白水、澄城、大荔、潼关6个省定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片区县,富平、临渭、华州、澄城4个革命老区县。2017年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后,全市核定贫困村501个,其中深度贫困村6个(合阳3个、白水2个、富平1个)。贫困人口7.7万户、24.86万人,贫困发生率7.5%,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4726.7元。到2019年底,全市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50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剩余156122893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84%,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增至8439.17元。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聚焦“2.89万剩余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非贫边缘人口不致贫”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抓早动快,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目前,全市“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已全面达标。剩余2.89万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通过产业增收的33968971人,全部落实了产业扶贫政策;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5477人,全部落实了就业措施;对需要兜底的26993人全部落实了综合保障政策;预计9月底前收入可全部达标(按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测算)。从7月20日至810日,全市脱贫攻坚普查全面完成入户登记工作,目前进入到集中审核验收阶段。从普查入户登记获取的数据来看,全市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等核心指标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产业扶贫全员覆盖率达到97.19%,就业扶贫全员覆盖率达到96.45%,群众满意度在99%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掀起攻坚新高潮

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折不扣落实“四级书记”抓脱贫和市县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整体谋划、统筹协调,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持续提升站位。我们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及中省有关扶贫最新精神的学习,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先后于313日、425日、511日、521日、612日、622日、77日,召开6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县委书记座谈会,以及市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等,研究我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五排查五确保”百日冲刺行动,聚焦中省反馈问题及省委脱贫攻坚约谈会议反馈意见,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时刻以中省最新精神为指引,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精心谋划部署。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27次会议,科学谋划、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目标、政策、责任、作战指挥、社会扶贫和督查考核六大工作体系,健全目标管理、任务清单、责任落实、统筹协作、逐级报告、督查考核、奖惩激励七大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督一考”工作实施意见》《精准管理“四支队伍”十六条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特别是围绕省委约谈渭南反馈的思想认识有差距、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短板、政策落实不精准、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和驻村帮扶不扎实等七方面问题重点研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问题根源,查改进措施,查责任落实,查工作实效,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夯实各级主官责任,组织开展市级领导解剖麻雀、市县镇村“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等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3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各县、镇、村调研、暗访32次,其他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也扎实开展调研、检查活动,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委书记充分发挥一线总指挥的作用,始终围绕脱贫攻坚想问题、理思路、做决策,累计出台政策制度文件226个,解决具体问题6530个。

(二)加强顶层谋划,统筹各方,形成攻坚新态势


一是严格三督一考。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战,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督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督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考评的脱贫攻坚“三督一考”工作机制。由市委书记任督战工作总指挥,市长任督战工作指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督战工作副指挥。组建南北两大片区督导团,由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团长。从市级部门抽调119名督战队员(正厅2名、副厅2名、正县2名、副县25名、副县级后备干部88名)第一时间下沉县镇,迅速进入角色,驻镇进村入户找问题、补短板,较真碰硬督,凝心聚力查,寓督于战,督战合一,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目前,各县(市、区)督战队发现的49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是强化统筹调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319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动员大会、324日百日冲刺行动视频会,以及413日、516日、69日、715日、811日、8216次“三督一考”工作推进会,421日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大会,423日、430日、520日、69日分别召开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以听取汇报、工作点评、现场连线、观看暗访视频片等形式,对三排查三清零及“回头看”工作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此外,还学习宣传了宝鸡市扶风县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各级各部门对照典型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三是推进作风整顿。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六个防止”的要求,410日至515日,全市扶贫系统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拼劲不够、标准不高、不愿担当等问题,不断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49日至531日,市纪委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采取面对面约谈、查阅资料、实地暗访、深入剖析等方式,分12个组,对全市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两不愁三保障”、扶贫资金监管等重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针对部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存在挂名式驻村、走读式驻村、驻村干部数量不稳、对扶贫政策掌握不精准等现象,市委组织部出台精准管理“四支队伍”十六条措施,建立市、县、镇和包联单位四方联动机制,对暗访发现的、群众反映的、平时掌握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不经常等问题及时上报、互联互通、通报问责。通过专项整顿、明查暗访、建立机制等方式,真正树立起“渭南干部能、渭南干部行”的形象,以纪律作风大整顿助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三)坚持问题导向,扫尾清零,交出攻坚新业绩

成效是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脱贫任务、整改任务、漏点短板”三清零,清查摸排问题、落实落地政策、督查整改推进,逐项精准补短、全面巩固提升、确保脱贫成色,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狠抓政策任务落实。目前,全市“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已全面达标。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通过产业增收的95165户,全部落实了扶贫产业政策。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153828人,全部落实了就业措施。对需要兜底的26993人全部落实了综合保障政策,其中低保20868人,特困供养6125人。对5892014人易致贫边缘户和7492656人易返贫监测户全部列入动态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出的161处工程208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1326处农村饮水工程均能正常供水。大荔县4个贫困村降氟工程全部完工,投入使用,水质达标。贫困家庭子女实现零辍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全市排查出的四类重点对象安全住房问题已全部解决。“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485918445人全部实际入住,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放弃搬迁户50147人住房全部安全。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的1915个建制村全部通客车。所有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和宽带网络。全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农村改厕5759座。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0万余吨。

二是狠抓问题排查整改。全市共排查问题1062个,其中,中省反馈认领495个,自查发现443个,群众和媒体监督反馈35个,其他问题8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需要长期坚持238个,整改完成率100%

三是狠抓成果长效巩固。全市共建立长效机制12008个,其中,市本级40个,县级355个,镇村11613个。包括: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2128个,稳定增收的带贫益贫机制2529个,扶贫资产管理机制2538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运营管护机制3616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428个,其他机制769个。

四是狠抓重点难点攻克。利用一个月时间,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即易地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复绿提升行动、解决易地搬迁群众季节性生产用房行动、危房改造旧房拆除及危险辅助设施清理行动、村容村貌改善提升行动、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行动、时令果蔬促销保增收行动,切实解决任务完成质量标准不高、贫困群众增收难度大等问题,在社会上引发热烈反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党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状态不佳。有些干部思想松动、精神懈怠,工作起来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抓的不严不细,有“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如:省上“对标补短”会上,因蒲城将去年的未脱贫户标注为脱贫户,受到点名通报;国家脱贫攻坚督查指出,白水县有的村把扶贫资金投入专业合作社,尽管明确了股金分配,但在项目到期后贫困户股金权属问题,约定内容不完善等。三是工作成效不好。如:制定的五项长效机制,不能真正结合各自实际,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危房改造工程不彻底,甚至有的连庭院大门改造都不能及时完成等。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工作基础,只争朝夕,真抓实干,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交出一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合格答卷。

一是扎实开展对标补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主要帮扶措施、主要基础设施指标,严格核查政策标准、数据信息、帮扶效果。把握时间节点,动真碰硬补正信息、消除疑点、补齐短板,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夯实责任分工,建立条块结合,纵向涵盖到乡村、横向覆盖各部门、末端联结到户到人的工作体系。

二是积极推动稳岗就业。主动对接企业,推送用工信息,签订劳务输出协议,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帮助实现外出就业。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通过水、电、物业等费用减免政策,鼓励就业扶贫基地和社区工厂吸纳就业。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开发特设公益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是不断做大消费扶贫。培育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统一扶贫产品标识,提高产品辨识度。严格产品认定,强化行业监管,确保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构建线上线下扶贫产品销售流通体系,布设消费扶贫专柜,拓展线上销售,降低营销成本。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等积极采购,全方位扩大社会消费,助力贫困群众增收。

四是健全完善动态帮扶。建立以村民小组长为基础信息员,由县(市、区)负责,统筹镇村两级、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力量,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信息监测体系,加大数据监测筛查力度,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重点对劳动力变化、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的家庭进行预警,做到风险点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解决,持续提升脱贫质量。

五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中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面整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整改报告、印证资料,确保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聚焦省委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及各类新发现问题,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抓反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各环节无死角、无盲区。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

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克强

20208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合阳县代表团选举的代表吴蟒成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合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蟒成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蟒成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48名。

特此报告,请审议公布。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

20208  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全才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关于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

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0831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提请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进行了审查,经2020828日必赢体育第88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请必赢体育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琳提请,

决定免去:

张养民的渭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海峰的渭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任免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有关委员的报告

必赢体育

(2020年831)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毛平宇已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不宜继续担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杨翠苗现在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任职,不宜继续担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新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按照《组织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能,切实做到依法有效履职,现对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个别委员进行调整,任命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经研究,提请任命:

雷华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张花、陈兴龙、魏新峰、安晓玲、赵军、赵超、李静怡、张占刚、雷继虎、李丹等10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红丽、尹张利、黄秀娟、安小莉、祁吉寿、李婷、樊晓林、董新安、闫志强等9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毛平宇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翠苗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渭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

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8月31日)


主任会议: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8月上中旬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就我市新增政府债券收入分配和市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一、审查情况

省上下达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新增额度为562,228万元(不含韩城市,下同),剔除外债转贷24,250万元后,我市实际可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37,9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0,578万元,专项债券407,4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省财政厅已直接分配到市、县两级,要求市级不得调剂,如数下达县(市、区)。

市人民政府对一般债券130,578万元,分配市级(含市本级、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66,289万元,转贷县(市、区)64,289万元;对专项债券407,400万元,分配市级120,758万元,转贷县(市、区)286,642万元。

就分配市级的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市人民政府做了使用安排,市财政局根据安排提出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意见和市级使用安排方案符合省上要求和渭南实际,市财政局据此提出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三、审查建议

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立足于扩投资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切实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落实和拨付使用,确保资金效用尽早发挥。

(二)依法依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县(市、区)政府依法将所分配转贷新增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举债事项和债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夯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

(三)切实加强对债务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管、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对渭南市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初审意见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8月31日)


主任会议: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于8月上中旬听取和初步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就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1-7月,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省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保障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较好促进了全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收入征管,地方财政收入好于预期,财政收入降幅呈收窄态势;同时能够强化财政管理职能,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也基本符合区域实际。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上半年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2.37个百分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收明显;预算执行面临较多政策性增支因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县市区财政平稳运行困难较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分县市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面强化收入征管,确保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依法有序组织收入,既要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实落地,也要紧盯预算目标任务落实有力举措,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规范管理。在贯彻好国家社保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征管,保证收入目标切实可行。结合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和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加强各类预算收入的分析预测预判,及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预算收入目标超额完成。

二、多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本和重点支出

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积极对接,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资金,增强财力保障。依法依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的集中有效使用。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强重点支出事项统筹,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确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支出需要。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支持经济发展

在继续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同时,紧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更多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增强财政保障,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采取措施,激活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区域市场活力。切实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酵母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更多投向实体经济,促进辖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所有财政资金全覆盖目标,注重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市财政要加强对县级财政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预算支出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辖区政府债务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举债事项的规范和监管,切实实施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确保辖区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五、总结财政改革发展成果,做好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充分总结“十三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坚持好的思路和做法,总结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矛盾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规划编制要符合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和中省市决策部署,及时开展调研,提出符合我市发展的规划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发挥优势,补足短板,着力改革创新。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的研究和预判,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三次产业创新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切实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对渭南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8月 日)


主任会议: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8月上旬听取和初步审查了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对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能够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拓展审计领域,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在推动中、省、市政策落实、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反映问题客观具体,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切实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较之中央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审计查出问题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查出问题深层次的原因还需深挖深析。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入领会把握审计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责任,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全国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站位,聚焦审计重点,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和保障财政预算执行中的作用。

二、提高审计查出问题的质量

坚持依法审计,敢于坚持原则,对重大问题决不含糊,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切实加强审前调查,充分研究法规和政策,抓住审计问题的关键所在;坚持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对审计查出问题查深查透,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审计工作人员的政治能力、专业精神和职业技能。

三、增强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审计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集中开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实体经济、民生保障、财政预决算管理等政策项目的审计;要掌握政策作用机理、权力制衡机制和经济运行原理,在核查问题、分析判断时做到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努力揭示真相,切中要害,发现规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部署安排,320日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副主任郭永峰带领市人大机关6名同志参加了渭南市脱贫攻坚“百日冲刺”南部片区督导工作。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郭永峰副主任带领农工委和机关参加督导工作的部分同志,在临渭、华州、华阴、潼关、大荔等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开展实地督导同时,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走村入户等方式,对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扎实细致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紧盯短板弱项,聚焦“三排查三清零”,认真排查整改、扎实开展工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基础设施大幅改善。道路建设方面,全市1915个行政村、6个深度贫困村涉及的集中居住30户以上的自然村、居民点全部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建制村100%通客车。安全饮水方面,“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7.6亿元,改善提升了27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条件。对1326处工程管护运行问题完成排查整改,全市501个贫困村、190881户建档立卡户全部达到安全饮水标准。电力通讯方面,所有行政村生活用电、动力电和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村级卫生室建设方面,全市所有贫困村实现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

(二)产业带动成效显著。坚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村村建园”模式,累计建设扶贫产业园1059个,带动贫困户5.9万户;“果园托管”模式参与托管主体14家,托管果园面积6.1万亩;建成“村党组织+”产业点269个,“联合党委+”产业基地16个,带动7400余户贫困户增收脱贫,5万多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了全市95165户有产业发展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个稳定增收的产业。

(三)大力推进就业帮扶。今年以来,围绕“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75万人,组织开展技能培训3547人,扶持创业153人,新开发公益岗位兜底安置2647人。累计建成就业扶贫基地85家,社区工厂99家,开发就业扶贫“三岗”吸纳贫困劳动力12686人。实现了全市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153828名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四)全部实现住房安全。全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问题。“十三五”以来,共安置搬迁群众485918445人,全市86个集中安置社区建成投用,基础设施全面配套,搬迁对象实现稳定居住。旧宅基地腾退率、拆除率、复垦率均达到100%,民生保障、社区管理等后续工作日趋完善,易地搬迁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户危房存量23户、一般户危房存量191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

(五)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深化“控辍保学五项制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和送教上门服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现零辍学,一般农户22名辍学学生已建立“一生一策”劝返措施。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实现义务教育政策全覆盖。落实贫困地区学校旱厕改造任务,5个贫困县381所学校全部竣工投用,86个易地搬迁点规划建设学校(幼儿园)建成投用。

(六)基本医疗全面落实。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全市30种大病患者共12770名,已救治12701人,救治率99.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派出签约团队1249个,签约1.56万户2.89万人,因病致贫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七)兜底保障应兜尽兜。坚持“边排查、边纳入”原则,紧盯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三类人群”,逐户、逐人开展排查,落实“周审批”制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全市28934名未脱贫人口中,27858人纳入民政保障范围,保障比例达到98.29%。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26992名贫困人口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保障比例达到93.29%,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主要做法

(一)脱贫攻坚领导坚强有力。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直接决定着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各级高度重视,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来陕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安排部署百日冲刺、“三督一考”工作,并将中省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统一谋划、一体推进。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落实14名市级责任领导、18个市级牵头部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到岗。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常态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例如,水务系统对安全饮水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问题彻底清零;民政系统对享受政策贫困人口进行详细核查,确保享受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组织、扶贫部门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约谈了个别单位,等等。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确保了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二)创新开展“三督一考”工作。为了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扎实开展“三督一考”工作。先后从市本级抽调正县级、副处级、后备干部119名,划分南北两个片区设立督导团,各县市区派驻督战总队,部分镇(街)设立督战队,实行“一月一督、一季一考评”制度,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综合点评,全市通报。对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或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溯,并通过专项督办、约谈等手段促进责任落实。例如,78日至710日,围绕“三排查三清零”“五排查五确保”工作内容,结合国家普查要求,南部片区组织30余人分两组开展了督导督战逐县检查行动,全面检查脱贫任务完成、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成果,压茬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5月底,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中省成效考核、省委约谈反馈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市级自查出的10方面39个问题19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有效激活基层内生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建强一线干部队伍。为此,我市专门出台“四支队伍”管理办法,明确“落实脱贫政策、整建班子队伍、培育集体经济、解决实际困难、提升基层治理”五项职责,建立市、县、镇和包联单位四方联动机制。通过全员培训、全面走访、全力督查等活动,实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对政策业务、村情户情、逐队逐人“一口清”。严格落实待遇、表彰宣传、提拔重用、约谈提醒等措施,激发“四支队伍”活力。扎实开展“我的脱贫故事”宣讲“村村行”活动,集中宣讲1100余场次,受众10万余人次,在面对面交流互动中宣传政策、教育群众。大力组织脱贫攻坚类“渭南标杆”、创业之星等表彰评选,深入开展“万条家训进万家”活动,持续推广扶志六法,设立善行义举榜1300余个,开展道德评议5000场次,评选各类道德模范1.2万余名,贫困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脱贫意愿更加强烈。

(四)多措并举助力群众脱贫。一是组织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稳就业、促增收为抓手,助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安保、电焊等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积极与江苏等发达地区签订劳务输出协议,帮助实现高质量外出就业。全市务工贫困人口已达21万余人。二是持续开发公益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在全市贫困村开发特设公益岗位,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发公益专岗兜底吸纳就业。新开发公益岗位共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3190人。三是开展消费扶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扶贫产品培育、疏通销售流通渠道、促进全社会消费、建立激励机制等6个方面入手,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购买消费扶贫产品3.5152亿元。充分发挥电商对扶贫的带动作用,全市参与扶贫电商企业318家,贫困人员创业、就业4857人,产业帮扶贫困户7837户,带动贫困户增收7235万元。四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好资金监管台账,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对各县(市、区)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导,督促落实。目前,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943个,已开工1912个,开工率98.4%

三、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脱贫攻坚百日冲刺、“三排查三清零”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但是在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麻痹松懈思想有所抬头。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结束以来,部分干部有着歇一歇、松一松的思想,有的甚至认为脱贫攻坚已经基本结束,形式主义有所抬头,松懈麻痹、作风不实的现象在基层干部和帮扶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起步晚、底子差、积累少、管理人才缺乏。有的村集体经济只有投入还没有收入,在脱贫攻坚中,带贫益贫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短板。易地搬迁后,缺乏配套的产业规划,社区工厂建设缓慢,就业帮扶不到位,贫困群众还存在两头跑现象;由于搬迁后生活成本提高,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群众外出打工受阻,灵活就业人员也难以找到工作,相当一部分搬迁群众的收入有所降低;个别社区存在配套设施不到位、管理服务不完善、群众办事难等问题,融入当地生活,实现稳定脱贫还有一定困难。

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待提升。乡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垃圾乱堆、污水乱流、废弃宅基地疏于管理,以及卫生厕所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制约着乡村建设长远发展。

五是长效机制建立还不完善。大部分县(市、区)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有的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操作性不强,制度建设还停留在应付检查的层面,短时期内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四、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做好工作。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远未结束,脱贫群众返贫可能性仍然存在。教育广大干部和基层帮扶人员提振精神,按照中省市各项指示要求,持续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扎实抓好交叉检查各项准备,狠抓普查数据提升,通过持之以恒、严密细致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时,要切实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松懈麻痹、消极厌战、作风不实等现象和问题。

(二)抓好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分类指导县镇村打造特色品牌,扩大产业规模,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村产业抗风险能力;着力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收益度;强化针对性就业培训,规范公益性专岗管理,确保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促进更多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便就业。

(三)搞好搬迁扶持,确保稳定就业。对于易地搬迁户,要扎实抓好公共服务、就业帮扶、社会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解决好贫困群众搬迁后的就业增收问题,确保能够搬得出稳得住。

(四)紧盯短板弱项,实现全面提升。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垃圾填埋场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大力提升村容村貌,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的痛点难点,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完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日益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日趋常态,必须健全完善各类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扶贫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长效管护等机制,健全带贫益贫长效机制。特别要抓好动态监测工作,重点对处于脱贫边缘人口加大扶持力度,持续发挥各类扶贫机构作用,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脱贫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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