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吴青峰为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宋明芳的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段洪涛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 飞为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决定免去: 党福奎的渭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杨公平的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周新强的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三) 决定任命:曹铭玉为渭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韩安平的渭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小红的渭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任命:贺军杰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 稷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任命: 闫永江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天良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建斌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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