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体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发布 -> 报告
报告
2022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3/30  浏览次数:23310 次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文字 〖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日在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殷  军


位代表:

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6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检察力量服务中心大局更加坚定

(一)全面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侵财案犯罪3109件4702人,追回资金719.97万余元。主动把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发放司法救助金428.4万元,助力稳定脱贫攻坚。坚持全员参与,投入大量精力开展精准帮扶,市检察院帮扶的富平县淡村镇解放村34户89人经过3年持续帮扶,顺利实现脱贫摘帽。2020年,市检察院被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

(二)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23件517人,起诉92件876人,其中涉黑组织6个152人,涉恶犯罪集团、团伙54个675人。全力打财断血,配合公安、法院完成清查、监管、收缴黑恶财产13亿余元。坚持破网打伞,监督发现并移送涉“保护伞”线索47条,起诉“保护伞”9人。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深入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三)全员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不误,576名党员干警下沉一线,助力联防联控和复产复工。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16件18人,起诉20件27人。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35件。向监狱、看守所发出涉疫检察建议167份,均被采纳,确保全市监管场所安全。临渭区检察院办理的“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发现并妥善处理涉疫案件线索”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提前介入王某景编造虚假信息案”被省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担当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一)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依法惩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68件273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依法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7件,解除企业诉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104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办理首例企业合规案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助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654件1681人,挽回经济损失5877.95万余元。与公安、人民银行联合开展反洗钱行动,起诉8件10人,办案量位居全省第一。从严从快办理“两卡”犯罪案件,起诉88件152人。市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8件53人。

(三)积极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3件。会同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办理污染环境犯罪24件296人。强化“检察长+河长”履职合力,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污染和占用河道285.02亩,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680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92120立方米,办理的违法开采砂石破坏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案被最高检列为指导案例。

三、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以检察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更加有效

(一)积极推进平安渭南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起诉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3件32人。始终保持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447件11665人,起诉13044件20248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418件1147人。关注群众身边安全,办理高空抛物、窨井盖管理案件19件。聚焦特殊社会群体合法利益,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督促整改相关设施341处。以“四个最严”标准守护“餐桌安全”,起诉危害食品犯罪62件122人。

(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82件608人,起诉437件849人。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36人,附条件不起诉54人,帮教157人次,封存犯罪记录66条。建立兼具取证、救助功能“一站式”办案区8个,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持之以恒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11家市级单位制定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工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实施办法,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两级院18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41次,覆盖各年龄层次学生182494人,市检察院倾心打造的“巍巍华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效应显著,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三)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957人次,处理信访件1918件,所有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深入开展“听民声、强监督、解民忧”为主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258条。推动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治理,化解率、办结率均达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91件,发放各类救助金396.2万元,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6年位居政法单位前列,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更加充分

(一)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案728件778人,监督撤案139件190人。纠正漏捕239件543人,漏诉282件70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02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232件次。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为91.6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2.94%,采纳率94.28%,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积极推进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实现市县两级派驻全覆盖。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020人,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234件。稳步推进“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探索总结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指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自觉履行好特赦检察监督职责,2019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最高检表彰为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做强民事检察。办结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8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6件,法院再审17件,再审改变率为64.71%,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获省检察院支持13件。强化民事诉讼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487件。加强对民事诉讼执行监督,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32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假官司”10件,2件虚假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021年1月,联合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民事行政案件正副卷调阅规定,该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三)做实行政检察。共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1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5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24件,提出检察建议519件。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办理案件47件,其中王某明诉某县政府行政登记纠纷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第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8件,帮助976名农民工讨回1072万元“欠薪钱”,维护“薪酬安全”。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高标准完成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95件,其中新类型案件338件。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01件,行政机关全部回复整改。扎实推进“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共寻访革命旧址143处,立案28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24件,保护英烈荣光。成功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大西高铁”“侯阎铁路”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案等一批有较强社会反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决议,检察公益诉讼被纳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市委党校常规培训课程。2021年9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渭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批示肯定,被省上确定为2021年度陕西省优秀改革创新案例。

五、坚持持续深化改革,以检察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更加强劲

(一)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省市委部署,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期间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机构、人员划转和案件清理等工作,顺利完成整体转隶,共划转政法专编213个,人员146名。积极与市纪委监委沟通会商,联合出台相关文件,构建纪法衔接机制,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提前介入和审查起诉等对接程序,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共决定逮捕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9件75人,起诉209件376人。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司法人员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14种职务犯罪职责,共立案侦查14件17人。

(二)着力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2019年,市县两级院以省编办、省检察院印发的《陕西省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布局设置内设机构,重组业务部门,调整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化分配办案力量,全市检察机关顺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机构整体精简18%,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三)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制定“捕诉一体”办案流程,在省检察院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全面开展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和业绩考评工作,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确保依法用权、规范办案。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官办案追求极致、提高效率。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639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17次,对326件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把科技强检作为重要支撑,检察工作网2.0版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着力锻造过硬队伍,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更加扎实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足用好渭南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128次。坚持党组织建设与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省委表彰为2021年度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145期、培训5600余人次,4篇调研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年会论文集,29篇信息被最高检采用,市检察院连续3年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连续6年开展“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和“执法爱民模范”评选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培树先进典型,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6名干警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12名干警被评为“渭南政法楷模”和“最美检察人”。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现全市检察系统内巡察全覆盖。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评查重点案件2593件,办结23件涉法涉诉重点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翻查案件39980件。紧扣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111项,力求常治长效。落实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6件。保持自身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减,敢于刀刃向内,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0人。

七、始终主动接受监督,以检察自觉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案件评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公开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检务活动1200余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6年来,全国人大辽宁、吉林、江苏、海南、山东、西藏、内蒙古、福建、江西、青海、陕西等11个代表团77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视察渭南检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诚恳接受监督。邀请各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等300余人次参加案件评查、巡回检察及重要会议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每季度公布主要办案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760条,重要案件信息2929条,法律文书14261份,法律文书公开率100%。邀请928名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669件,聘任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司法办案。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坐标,依法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135个集体和172名干警受到市以上通报表彰,澄城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蒲城县检察院、富平县检察院、澄城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富平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红韵富检”检察文化品牌入选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市检察院4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5次荣获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和市中院依法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历史往往在经过时间沉淀后,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回望六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检察工作才有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检察工作才有不竭动力;必须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动摇,坚定不移深耕主责主业,检察工作才有厚重底色和亮色;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动摇,坚定不移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检察工作才有坚实根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还跟不上,司法理念更新不够快;二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保障力度、服务效果还有差距;三是从严管党治检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实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为奋力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监督保障。

谋划长远,重在当前。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以“两个确立”统领思想行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渭南检察机关落实落细。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以扎实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要坚定不移融入发展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守护秦岭安宁,黄河安澜。加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三要坚定不移用心司法为民。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抓实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扛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全力守护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包裹中”安全。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制化治理”新模式,加强公共利益综合司法保护。

四要坚定不移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减假暂”案件的实质化审查,严防“纸面服刑”。加强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推进智慧检务发展,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要坚定不移建设高素质检察铁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坚持“绩由事考,人以绩论”,强化科学管理,做实业绩考核。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求极致标准办好案、干好事。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推动渭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渭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顽强拼搏、不懈奋斗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2022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下一篇]:2023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Copyright©2009 wnrd.gov.cn 邮编:714000
承办单位:必赢体育 联系电话:0913-3035200 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10号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12000409号 推荐分辨率:1024*768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