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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3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3/12/2  浏览次数:8306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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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3年6月27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渭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6月27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李曙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科学高起点编制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加快项目审批,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科学编制规划,引领中心城市有序发展
一是面对渭南城市新的发展背景和机遇,结合区位交通优势,编制了渭南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空间形态、交通体系等方面,谋划渭南发展愿景,为全市的可持续和长远发展绘制了蓝图,为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依据渭南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渭河综合整治,及时对渭南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重点是提升了渭河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将渭河大堤裁弯取直的新增土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优化了经开区的空间结构,强化了渭河两岸的交通联系,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拉大了城市框架,为城市发展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三是面对新的城市发展思路和要求,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大了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先后完成了城市中心区、高铁区域、中心区东部控规,渭河城市段景观规划和四个滨河公园规划、沋河南段景观规划等详细规划,为规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地指导了项目建设。完成了主城区教育和医疗设施布局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慢行系统规划、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城市特色与风貌规划等专项规划,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
四是面对渭河在城市发展中地位的提升,按照总规调整的思路,及时启动了渭河南岸新增建设用地的城市设计。渭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后,新增了约2万亩建设用地,成为城市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区域。通过城市设计,从开发强度和容量等方面进行控制,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引导该区域科学发展。
五是启动了“数字渭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该项目结合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多源、多维、多尺度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利用,形成覆盖渭南市的地理空间数据集,建立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成后将极大地提高我市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城市规划与管理水平,增强科学决策、应急保障处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有利于实现城市信息资源共享和避免重复投资,为渭南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二、加快规划审批,积极推动中心城市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根据详细规划和年度城建计划,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先后审批了渭南北站北广场、文化园广场、市中心区雨水污水管网改造、污水泵站提升、朝阳大街人行天桥等重点项目。
二是及时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规划。按照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了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民生苑小区南区、瑞景新城小区、东入口保障性住房小区等4个项目的规划选址,完成了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和东入口保障性住房小区规划审批,促进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快城改项目的审批。指导市城改办编制了渭南市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审查了原纺机区域、东入口区域、一青里区域、车雷村、五里铺村、盈田村等旧城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有力地推动了旧城改造工作。
四是积极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了万达广场、城市运动公园、东入口综合改造世纪东方城、中心广场区域综合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批。
五是认真做好城市测绘工作,积极为项目建设服务。2012年以来,完成了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的1:1000地形图更新,实施1:500地形图测绘35项,在城市新建道路、旧城改造等区域新建和更新D级控制点85个,为实施规划和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成立5年来,共召开专家评审会46次,评审项目202个,召开市规委会30次,审定项目177个,提高了我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为了适应中心城市组团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理顺高新区、经开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决定,在中心城市建立规划分局管理体制,实现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
二是创新完善制度,规范行政作为。先后制定完善和修订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审查、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41项管理制度,起草了《渭南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与技术管理细则》,简化优化办事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规划意识。去年3月在北京举办了县市区长城乡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5月邀请清华大学庄惟敏教授、12月邀请北京大学俞孔坚教授,来我市为领导干部和规划管理专业人员作学术报告。这些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和管理城市建设能力。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把城市规划成果制作成影视宣传片,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通过规划展示馆充分展示规划成果,公示建设项目,促进招商引资。
四是引进和培养人才,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了解决规划部门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特批准规划局招录了23名专业人员(其中研究生8名、本科生15名),补充了新鲜“血液”,充实了干部队伍。为建立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会管理的规划人才队伍,加大对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每月邀请一位知名专家,讲授专业理论知识。还有计划地安排规划部门干部到兄弟省市考察。今年3月在党校举办了两期规划管理培训班,近400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是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坚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年初召开了市区30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调研活动,为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六是坚持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们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规划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对优化投资环境的检查,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接受人大对规划管理工作的评议。两年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满意率达到100%。积极参加向人民承诺和向人民报告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七是加强规划执法,维护规划权威。市规划局与市综合执法局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抄告、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违法建设案件查处通报衔接、相互监督机制四项工作制度。市规划局通过日巡查、周检查,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函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依法查处,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
八是推行政务公开,赢得群众满意。为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规划局在政务大厅设立了受理窗口,制定了办事程序明白卡,设立了便民服务箱和我帮你办指示牌,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坚持政务公开,实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审批内容和规划成果”的五公开,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去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3人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划的先导性还不够。由于近年来国家和省上不断出台一系列新的发展规划,加之渭河治理和一些大的产业项目选址、重大交通项目实施,使我市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总体规划刚开始实施,就需要修改。总体规划修改后,原来已经完成的控规也随之需要修改。二是目前的管理体制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按照总体规划,我市到2020年将发展成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必须实行分局管理体制,实现统一管理。目前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的规划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三是规划批后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与审批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批后管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不严、违规建设的现象。四是规划宣传还不够深入。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没有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全社会的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规划系统管理人员严重匮乏。很多县市缺乏专业人才,大多数乡镇没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现有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乘着“三个陕西”建设的东风,抓住建设陕西东大门的契机,全面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努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扩容、改造和提质力度,引导中心城市科学有序发展。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放规划编制,树立绿色城镇理念,加强生态建设,突出城市特色,彰显城市文化,确保城市安全和交通畅通,加快实施“东进北扩、西渭一体”发展战略,拉大框架,拓展空间,推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二是建立统一的规划审批技术平台,尽早出台《渭南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与技术管理细则》,进一步简化和公开办事程序,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建筑间距、停车位等强制性指标,加强城市公厕、雕塑、社区服务设施等规划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体现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实现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三是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增强规划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法,把审定的规划落到实处,充分体现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四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要求,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加速智慧城市建设,坚持产城融合,增强中心城市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四化互动”,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渭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李曙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立编制规划,抓好规划管理,加快项目审批,使中心城市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我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编制的标准还不够高,前瞻性还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城市机动车辆逐渐增多,城市道路的容量不能满足需要,以及停车难的问题考虑不够充分。二是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还有不能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的地方,中心城市与“四区”的主体规划责任还不明确,没有完全形成“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规划的后续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不够严格,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不够,仍存在不按规划实施的建设现象。四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还不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还未形成一个顺畅的、有序的表达机制。五是城市规划中渗透的地方文化元素不足,特色不突出,不能较好地展现我市丰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更好地推进渭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认真找准渭南城市的定位,形成高规格、高起点的规划。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城市化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正确认识城市化自身的客观规律,科学预测和确定城市规模。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加、车辆增加,在规划中要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功能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等的协调建设,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先导性、引导性、科学性。
二是要在规划管理体制上统一协调,确保规划的一致性。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市与“四区”各自规划的主体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要做到合理布局、特色鲜明。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综合协调。既要考虑城市总体布局,也要考虑城市某个区域的微观布局。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划的正确实施。强化规划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违法和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探索建立起城市规划管理的好办法和好制度。加强规划管理的宣传,注重规划管理人才的培养。
四是在城市规划中既要突出经济发展,又要兼顾环境效益。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要高度重视环境建设,体现人性化,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要注意城市生态建设,防止污染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确保良好的人居环境。
五是加强公众参与,确保规划公开、透明。城市规划管理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群众参与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要突出城市特色,彰显渭南的城市个性。要根据渭南的历史、人文、自然条件,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标志性建筑等多个方面,充分展示城市个性特征,强化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文化元素,精心塑造城市的特色形象,使渭南早日成为“国际知名山水文化旅游城市”。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6月27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2006 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本情况
2006 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为主线,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惩防体系总体格局中,融入到服务渭南经济建设的大局中,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职务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咨询、专项预防、社会化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在 “廉洁渭南”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
2006 年2 月23 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标志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决定》明确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预防职务犯罪计划和方案;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以打促防;分析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职务犯罪现状、原因、特点及规律,提出建议和对策;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决定》颁布后,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明确职能定位,先后邀请市人大原副主任乔俊武,市委原常委、市纪检委原书记韩武孝,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伟发作客市电视台就《决定》颁布答记者问,举办八鱼杯《决定》电视知识竞赛,进行图版展览、现场解答、网上互动、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和在《渭南日报》推出贯彻落实《决定》宣传专版等方式,大力宣传《决定》,为《决定》的具体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突出预防工作重点
全市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决定》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渭南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环节,积极谋划和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项目预防,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保障和促进渭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切入点,自觉把预防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关于为渭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重点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能源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等环节的同步专项预防,在每个投资过亿的工程项目建设中,都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实行月检查和季通报的日常督查制度、程序和结果的信息公开制度、施工合同和廉政协议的“双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保障了国家惠农强农富农资金运作安全、落实到位。2006年以来,全市共对215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督   3000余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09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60件,落实了廉洁准入制度,有效防范了职务犯罪风险。市检察院先后对关中环线两座大桥、北火车站广场、投资4.5亿元的中心医院迁建等工程实施了同步预防;韩城市检察院对矿区塌陷国家投资4亿元的居民搬迁等工程、蒲城县检察院对投资50亿元的蒲电三期工程、临渭区检察院对城区供水等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做到预防调查底子不清不放过、监督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招投标环节违规不放过、发现问题不纠正不放过。努力促进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行业预防。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决定》要求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根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业特点,重点选择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尤其是涉及民生的行业和领域,找准发案的具体部位、症结,把握发案的规律,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近年来,组织交通、城建、土地、规划、金融等领域工作人员观摩旁听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关注度高的大要案庭审,做好查办职务犯罪的“后半篇”文章,有效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针对城建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城建部门共同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向市城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共同探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根据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针对近几年涉农职务犯罪增加的趋势,全市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乡村行”、“两下移、三贴近”、“三问三解”和“一村一检察官”等活动,把法律监督职能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始终,积极探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100余个镇建立了涉农检察工作室,及时为农村干部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农村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在“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中,市县两级检察院紧密结合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开展选前、选中和选后的专题预防,对买官卖官、贿选、破坏选举等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预防调查67项,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20场次,有力地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渭区检察院通过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农村村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基层组织管理粗放、制度建设比较薄弱等问题,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题剖析,向区委、政府提出预防调研报告,促进村务公开,推行了“村财镇管模式”,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农村基础建设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澄城县检察院在“两下移、三贴近”活动中,先后在四个乡镇设立了检务工作室,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30余件,其中,发出的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使惠及29所学校4800余名贫困生的81万余元的“一补”资金兑付到位,有力保障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办案,创新预防机制,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切实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认真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特殊手段。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080件184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4人,科级干部172人。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警示教育了党员干部,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开展多种形式预防调查,努力提高预防效果。从2007年开始,全市检察机关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和涉农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和行业,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加强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及时消除犯罪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预防调查360次,化解职务犯罪隐患156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6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76件,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富平县检察院在林业部门开展预防调查时,发现该县美原某村有贪污退耕还林款的问题,移交侦查部门后,查清了某村主任王某等五人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贪污国家退耕还林款8.5万余元的案件。市检察院针对临渭区乐康乳业公司奶粉、雨润肉等食品安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关于渭南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为我市食品安全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了参考;市检察院和蒲城县检察院针对花炮行业安全事故频发态势,调研形成的《关于蒲城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和建议》得到市委原书记庄长兴同志批示肯定,要求即转蒲城、富平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阅。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分析研判,通过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查找发案单位在监督机制上,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管理上、制度建设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重点行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改,帮助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七年来,市、县两级院共发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察建议书923份,均被采用,有效地发挥了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扎实开展罪案分析。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十佳罪案分析”评选活动,临渭区检察院《“李老汉”的人生悲剧》、白水县检察院《不该得到的刑罚——肖素文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20份罪案分析,分别被省、市两级检察院评为优秀罪案分析,其中蒲城县检察院《赵林海——徇私枉法案》的罪案分析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罪案分析。五是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经常性的开展预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进学校“五进”活动,扎实开展预防宣传和咨询工作。七年来,共向社会各界提供预防咨询1450件次,采纳率达85%以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10500场次,接受教育人员达11万人次。另一方面,全市检察机关采取运用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监狱现场感受、观看《囚犯一日》警示教育片、参观典型案例图片展和参观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七年来,全市共开展警示教育715次,受教育面达到2万人(次)。2011年7月,在为期10天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陕西巡展中,全市共有3千人参观展览。市委原书记庄长兴、市长徐新荣和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观展览,有13位领导发表了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六是积极开展网络预防。全市两级检察院按照《决定》的规定和上级院的要求,注重发挥检察预防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形成各方参与、上下联动的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重点抓好与金融、卫生、医药、建设、交通、国土、规划、教育、财税等部门的联合预防机制,努力形成预防合力。2006 年以来,联合13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预防联席会议5次,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共同分析犯罪原因,交流预防工作经验,推动网络预防的深入开展。依据高检院的规定,全市两级检察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开展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查询工作,为公共投资、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活动提供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累计提供查询服务12700批次,被查询单位11600家、个人1100名,查实97个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123个单位被招标单位取消投标入围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的警示、震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先后有65个集体、7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预防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在促进社会化预防合力的形成上,工作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是预防工作成效不够理想,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三是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预防工作的载体不够丰富,预防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执法办案,深入、扎实、有效推动社会化预防,以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标,以提高专业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深化专业预防措施为保障,不断提高专业预防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保障陕西东大门建设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将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督导,推动《决定》落实。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治理腐败当好参谋。继续加强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做好《决定》宣传督导工作,履行《决定》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强对预防主体落实《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决定》的执行。
(二)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的必要延伸。一是突出抓好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预测预警。二是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有关单位加强管理。三是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四是突出抓好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咨询和法制宣传,提高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减少农村职务犯罪。
(三)提交年度报告,提供决策参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执法办案,在广泛搜集职务犯罪信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对全市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防范对策和预防建议,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为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四)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预防合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中,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统筹推进。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传递、共享;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高查询率和查询结果的有效处置率;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增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紧紧围绕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大局观念,更加自觉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预防工作职责。加强预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预防干警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督促落实等能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加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撤处(科)设局的更名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干部的配备,加大对预防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预防队伍,为预防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决定》实施以来,市、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各预防主体单位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指出,《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人员思想认识模糊,工作上积极性不高;不少部门和单位,对职务犯罪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和系统,往往只重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监督预防,而忽视对渎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犯罪的监督预防;少数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机构不够完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工作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决定》,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和各预防主体单位要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对《决定》大张旗鼓的宣传和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预防和打击的辩证关系,树立防重于治、重在治本的思想,不断增强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抓住重点,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将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理清思路,落实措施,确保干部廉洁从政。围绕公共建设项目和惠民政策落实,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工程的专项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的系统预防和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 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政审批索贿受贿、招标采购吃回扣、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不断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3、努力探索,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对本区域内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要针对查处的案件,与有关发案单位一起认真进行分析,发现产生犯罪的深层原因、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找出制度上、管理上、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中吸取教训,针对性的制定一些便于操作的防范制度和办法。要狠抓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关键环节、关键人的监督,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执行,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效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4、立足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多种形式,对预防人员进行多层次的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及时了解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之中,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3年6月27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林业局局长  韦宪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全市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进展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2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绿色东大门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在一切能够绿化的城乡土地,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栽花种草,全力打造绿色文明活力东大门、生态宜居和谐新渭南,从2012年起到2016年底,全市新增绿地面积286.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这是市委、市政府从加快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一年多来,全市上下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广泛宣传动员,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取得了良好开局。
一、工作实绩
去年春季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以实施大地园林化建设“3511”工程为重点,努力打造“绿色渭南”。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88.62万亩,占总建设任务的31%,其中2012年全面完成了当年41.44万亩建设任务,今春已完成47.18万亩(含水果),占今年建设任务的67.9%。全市造林绿化呈现出布局合理、重点突出、规模较大、亮点纷呈、成效显著的特点。
--- 交通干线绿化全面推进。各县(市、区)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为主,全力打造绿色长廊,先后实施了西潼西禹高速、渭清路、关中环线等主干道路绿化断带补植补造, 310国道高新区、潼关段,大华公路、富淡二级公路以及县乡公路的绿化。全市绿化道路2824.4公里,面积3.15万亩,进一步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了对外形象。
--- 黄渭洛三河绿化步伐加快。各地采用防护林带+湿地公园的模式,努力建设“河岸相依,绿水交融,人水和谐”的沿河生态景观,建成了渭河宽幅林带53.5公里6000多亩,黄河沿岸防护林带24.7公里6460亩,洛河沿岸景观林带33公里4900亩,全市共绿化河流沿岸1.87万亩。同时,启动了大荔朝邑、合阳徐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开展了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的前期工作。
--- 经济林基地发展态势良好。各县(市、区)坚持“秦东增绿,群众增收”,注重市场引导,产业带动,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形式,创建冬枣现代科技示范园、核桃产业园和核桃优质基地,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全市新建核桃、红枣、花椒、柿子等干杂果经济林30.2万亩,苹果、酥梨等水果19.2万亩。2012年临渭区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 生态屏障规模不断扩大。各地积极采取抗旱造林、雨季造林有效措施,在南北两山大力营造油松、侧柏、刺槐生态林,在荒山、荒坡、荒沟相继实施南塬及侵蚀沟绿化,潼关列斜沟、洪水沟绿化,合阳西山绿化,蒲城西禹高速公路迎坡面绿化等生态治理工程。全市营造水土保持林带22.06万亩,水源涵养林带4.95万亩,有效治理了水土流失。
--- 城乡人居地环境明显改善。各县(市、区)在城镇积极营造环城林带,建设绿地广场,打造街道绿化景观。同时,组织群众对乡村渠路、村庄进行绿化,在村周围营造片林。全市共建城市绿地广场37个,建设园林化示范镇27个、绿化面积1.82万亩,建设绿色家园示范村270个、绿化面积2.84万亩,景区、工矿区绿化2.53万亩。
--- 林木育苗取得新进展。各地根据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国有苗圃骨干作用,积极鼓励企业、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创办苗圃,先后涌现出临渭区万亩园林苗木基地、大荔丁家湾现代园林花卉苗木中心、澄城茨沟苗圃、蒲城南永苗圃、富平三寨村育苗基地等一批育苗实体。去年全市育苗3.3万亩,今春已育苗3.02万亩,造林绿化种苗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大地园林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建设绿色东大门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推动了秦东大地园林化进程。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继去年2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动员大会,3月份开展以“全民动员,绿化渭南”为主题的大地园林化建设启动月活动之后,今年3月又在全市农村工作会上专题安排了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并表彰奖励了去年园林化建设先进县(市、区)。《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发挥舆论主体作用,办专栏、发专版,大力宣传报道建设动态,为大地园林化营造了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也层层召开动员会,利用植树季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营造“三八林” 、“青年林”、 “军民共建林”等。富平在全市开展“一处墓地一片林”活动中,免费发放“纪念柏”21万株,群众自发绿化坟头5万余座。去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数达350万人次,创历年之最。今春参加的人数已达200万人次。
(二)认真调研,科学规划。为了科学合理、扎实有序地推动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去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参与调研,了解情况,研究对策,形成了推进绿色东大门建设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5月份市政府责成市林业局启动《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与省上有关部门衔接,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送审稿。今年3月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规划,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规划》明确了大地园林化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制定了建设目标、建设布局,细化了建设任务、建设年限,提出了主要措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三)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全市依托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项目,以道路两侧、河流两岸、城乡人居地绿化为重点,组织实施了南塬绿化、渭河堤防绿化、黄河沿岸绿化、千里绿色长廊等一批重大工程。各县(市、区)以树典型、建样板为抓手,建立县乡领导绿化育苗示范点,造林工程建设样板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涌现出了潼关塬头生态园建设、华阴太华湖绿化、临渭桥南核桃产业园区、大荔洛河宽幅防护林带、富平环城路绿化、蒲城唐泰陵主干路绿化、合阳九龙森林公园、澄城茨沟生态治理等一批规模大、标准高的造林样板工程,有力地带动了面上工作全面开展。
(四)严格督查,强势推进。市委、市政府采取现场观摩、现场汇报、现场点评方式,分别于去年3月和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观摩活动。去年6月份,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上,采用现场和录像点评的方式,对大地园林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观摩交流。今年5月,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了大地园林化建设情况。各县(市、区)也通过观摩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强势推动工作开展。市、县督查和林业部门多次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造林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级都将大地园林化建设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量化任务、严格考评。为了推进和加快建设进程,今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确定,适当增加县市区造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比值。市考核办已经将今年造林绿化考核分值由原来的1分增加到1.5分,提高了造林绿化、生态建设在整体工作中的权重。
(五)拓宽渠道,筹措资金。为保障大地园林化建设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去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财政中拿出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造林绿化补助。各县(市、区)也从实际出发,克服财力困难,拿出一定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大地园林化建设。一年多来,林业、交通、水务、住建、移民等部门共争取中省造林绿化资金1.57亿元,重点组织实施了晋陕峡谷、渭河堤坝、潼关三河口、310国道、移民村道路绿化和城市绿地广场建设等工程。各地采取建立项目、招商引资,吸收社会投入。临渭区成功引进浙江腾头公司投资5亿元建设万亩园林基地,白水县吸收安徽客商资金4000万元营造经济林6000多亩,大荔县花城村三户村民联合投资80万元栽植泡桐林800多亩。通过政府主导、部门争资、社会投入、群众参与,形成了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有效缓解了造林绿化资金短缺的问题。
(六)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各地在园林化建设中,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管护,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地指导,提高中幼林抚育水平。按照谁栽谁管谁受益的原则,层层落实林木管护责任。特别是
针对去秋今春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情况,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先后召开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次,责成市林业局、监察局进行专项检查两次,做到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严格落实产地、调运检疫制度,完成有害生物防治49.43万亩。加大乱砍滥伐林木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办林业行政案件187起,刑事案件2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82人,收缴木材185立方米,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存在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虽然全市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进展顺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从整体情况看,各地在造林的质量、规模、完成方面还存有差异,发展也不全面。有的工作措施力度还不够大,成效不很明显;有的动员组织还不到位,全社会参与的局面没有完全形成;有的重视主干道路、县城绿化,对渠路、荒山、乡村绿化相对抓得不够。这些都对大地园林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造林绿化资金投入不够。按照规划,全市年均造林57.2万亩,需要资金1.7亿元,这还不包括租地、大规格苗木使用等费用。由于财政困难,一些县(市、区)只是对重点区域绿化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还没有一个县(市、区)在财政预算中列支造林绿化专款,目前主要依靠国家每年4000多万元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这远远不能满足园林化建设的需要。
(三)绿化用地落实不到位。随着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仅在林业用地上造林已不能满足,还需要在非林地上营造绿地,这就出现了绿化用地难以落实的突出问题。目前,各地在渠路、河流、城镇等重点区域绿化中,所需土地主要通过租赁、政策补偿等形式来解决,但资金落实难以保障。
(四)林木管护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市造林绿化规模不断扩大,但林木管护工作相对薄弱,专业管护力量不足,管护资金缺乏,特别是乡村道路、城镇、村庄绿化所植林木管护相对薄弱,管护不到位,责任落不实,损坏树木的现象时有发生,巩固绿化成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和《规划》安排,实现秦东大地园林化时间再剩3年半,建设任务还有197.7万亩,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将认真总结基层成功做法,积极探索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加强组织指导,搞好服务协调,扎实推进大地园林化建设。
(一)统一思想,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突出抓好增绿这件大事,围绕打造西禹、西潼高速、沿黄公路“大三角”绿色通道,黄、渭、洛三河绿色滨水生态长廊,三河支流、干支斗渠、国省县乡公路绿化网,南北台塬绿化带,城镇、村庄、矿区、营区人居地绿化点,全面实施“3511”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渭南。
(二)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继续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主导作用,大力营造园林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单位、绿色村庄、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真正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局面。继续坚持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行资源开采企业筹集造林资金、参与环境治理模式,解决园林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继续坚持现场观摩、专项督查、考核评比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管护,巩固建设成果。加强林木管护工作,制定有关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林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力度,严格查处乱征滥占、乱砍滥伐等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林政执法、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全力保护大地园林化建设成果。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
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韦宪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一年多来,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多方筹资,推动有力,园林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会议指出,我市在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园林化建设用地不足,按照规划,五年要新增绿地286.3万亩,用地压力很大,无论要占用耕地还是建设用地,规划的调整都有相当大的难度。二是资金投入仍不到位,市县两级普遍注重争取上级资金,而本级财政投入有限,多数县没有把园林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社会资金投入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林业公安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资金和设备落实不到位且由于级别不够无法独立行使自身职权,导致在森林管护方面难以有效发挥职能。四是林权主体仍然不够明确,由谁管、怎么管的问题解决得仍不够好,林业收益分配的矛盾也逐渐显现,特别是一些还未全部明确地权和林权的地方矛盾较为突出。五是种苗基础建设仍需加强,一些地方苗木基础建设规模小、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绿化工作的需要,增加了造林成本,影响了园林化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为进一步促进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要继续强力推动,象抓“创卫”一样抓大地园林化建设,既要认真部署,又要扎实工作;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创建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点,以点带面;要严格考核,强力推动,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科学实施规划,进一步加快大地园林化建设步伐。要按照《规划》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有步骤、有节点、科学有序地推进。要以本地适生树种为主,高度重视种苗建设,加大苗木培育力度。要以交通干线、河流沿岸、苔塬沟坡、公园湿地等重点区域为突破口,加大示范村镇建设,努力为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渭南创造条件。
(三)创新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要把园林化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同时要整合林业、水利、城建、交通、农发、移民等部门的有效资源,积极引导企业资本参与大地园林化建设,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绿化开发,全面提升园林化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四)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林木管护力度。要按编制充实林业管护队伍,理顺林业公安管理体制,落实设备和经费,进一步夯实管护根基。主管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清明、夏收、春节前后等重要时段重点防治,疏堵结合,强化火源管理及火灾监测,加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科学有效地实施林木管护工作。
(五)合理制定政策,进一步巩固园林化建设成果。要围绕土地、林权等核心要素认真调研,明确政策,建立林地、林权流转平台,探讨社会群体和企业参与的有效路径,科学制定收益分配模式,建立谁投入谁收益、谁管护谁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对专项工作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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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渭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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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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