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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22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2/7/1  浏览次数:4331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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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目       录

1.渭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1

2.关于《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 2

3.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的议案 4

4.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1

5.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5

6.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2

7.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报告 26

8.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9

9.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 32

参阅文件

10.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33

11.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 36

12.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38

13.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41

14.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44

 


 

渭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

会议议程(草案)

(2022628)

 

1.审议《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7.审议人事事项。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226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条例是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需要。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繁荣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中省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新格局。为规范我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安全用水,出台符合我市实际需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二次供水法规势在必行。

(二)制定条例是解决二次供水存在问题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高层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居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下称二次供水设施)数量急剧增加。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已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140个,其中临渭区65个,高新区51个,经开区5个,华州区19个,由于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方式多样、运行不规范、监管责任不明确等原因,城镇二次供水安全也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考验。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缺乏监管,与主管网不配套,质量标准较低;二是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不统一,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等,极易造成管理盲区;三是二次供水设施存在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现象,水质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出台条例对于解决实际存在问题,实现二次供水的长效管理十分必要。

(三)制定条例是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的需要。作为城镇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一环,二次供水是否实行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直接影响居民的供水安全和饮水健康,出台条例是消除居民饮水潜在隐患,保障居民“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制定《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项目之一。今年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项法规起草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市人民政府司法局、住建局、水务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等参与了法规调研、论证工作,6月13日形成了法规草案初稿。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红革带队赴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开展立法调研,6月20日-24日,法规起草小组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法规草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建议稿)》,6月27日,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将法规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法规的起草制定过程中,还借鉴了省内外等地市有关二次供水方面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草案由总则、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管理、水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部分组成,共计六章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管理主体。草案第五条明确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相关管理工作。

(二)细化了建设管理标准。草案第二章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标准,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范围、建设资质、技术审查、建设标准、竣工验收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明确了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草案第三章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鼓励委托供水单位统一运行维护。同时对设施日常维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完善了水质管理内容。草案第四章对水质标准、从业管理、日常管理、定期检测、停水应急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至少每半年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五)对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草案第五章对二次供水建设维护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全文,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关于提请审议《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

条例(草案)》的议案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讨论,现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6月27日


 

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草案)

  

 

第一章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三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第一章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和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二次供水定义]  本条例所称城镇居民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镇公共供水通过存储、加压等措施提供用水户使用的供水过程。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点阀门位置至用户计量水表前设施的总称,包括泵房、水箱(池)、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建设原则]  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五条[部门职责]  市、县(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举报。

供水、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问题。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设施设置]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镇供水发展规划,统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建设,依法确定二次供水设施的设置。

第八条[建设规范]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居民饮用水水压要求超过本市公共供水管网压力标准,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次供水设施属于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九条[技术审查]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参与技术审查。

第十条[建设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二)储水设施的容积、加压设施、管道口径符合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三)储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生活饮用水、消防用水不得合用储水设施;

(四)储水设施应当密封,防鼠、防尘、防渗漏、耐腐蚀;

(五)涉水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防鼠和本省相关质量标准和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管材、配件、设备以及其他非环保储水设施;

(六)储水设施和泵房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线,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化粪池、渗水井和其他有污染的设施,不得堆放有毒、有害、易腐蚀物质;

(七)二次供水设施周边应当设置必要的安防设施;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参与。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既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档案资料应当进行收集、备存,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冲洗、试压、消毒等,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设施改建]  既有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二次供水工程相关技术和卫生要求的,应当予以改建。

第三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运行维护]  鼓励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实行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

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的,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用水低谷时间蓄水;

(二)水泵机组运行噪声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三)屋顶水箱及裸露在外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规范和异常寒冷天气正常供水的要求,采取防污、防腐、防冻措施;

(四)及时修复、更新锈蚀、损坏、老化的二次供水设施及部件;

(五)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封闭式管理;

(六)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检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情况,采用新技术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十七条[保护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二次供水设施,不得阻挠、妨碍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检测。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十八条[水质标准]  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从业管理]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日常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加强水质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测]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定期进行检测,保障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水质检测结果应当在水质检测机构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二次供水设施所属的住宅区或者单位公布,同时上报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供水单位应当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每月向县(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第二十二条[监管责任]  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二次供水水质随机抽检,并对用户投诉的水质及时检测,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供水,并要求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限期整改,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检测结果通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停水应急]  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用户,待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供水。

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停止供水超过24小时的,应当向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应急方案与报告]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方案。发生水质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

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二次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法律责任]  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属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责任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其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清洗消毒等工作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其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委托检测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法律责任]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

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长敏

20226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就全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事项。为保证检查效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检查实施中具体采取了“市县联动、分头实施”的方式,并要求集中于6月份进行。市级执法检查,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琦、副主任朱忠效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6月8日至9日开展了检查;检查中,以水、电、气等基础要素供给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等情况为重点,察看了市本级和高新区、经开区的13家相关单位和企业,组织召开了有市政府、部分市级职能部门、单位和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等方面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要求,围绕县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较为扎实细致地开展了检查工作。全市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做到了全覆盖,较好地实现了监督检查目的和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贯彻执行《条例》工作基本到位、成效较好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以《条例》为依据和抓手,积极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有序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全市营商硬环境建设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以政务服务、社会事务保障等为重点的营商软环境建设也明显好转,较好地营造起了参与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氛围。

(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制度机制基本建立。针对《条例》实施中涉及执法主体多、法定具体事项多的特点,市、县人民政府坚持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工作的重点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市、县发改委为牵头部门,成立了营商办;依法建立起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聘请特约监督员实施监督、建立实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利用“三项机制”助推工作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机制。同时,强化具体工作机制,注意利用媒介开展一年一度的《条例》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2”行动、“5+3”专项行动等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对此,市、县检查中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改造提升营商硬环境成绩显著。近多年来,市、县政府紧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快营商硬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与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水、电、气、暖、路、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达到区域历史新高度。与经济活动间接相关的学校、医院、公园、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改造提升,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和称赞。对此,市、县检查中也都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三)依法优化营商软环境工作不断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方面:切实落实各项市场主体保护法定要求,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了审查清理;将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实施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法律援助热线、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审理办法、设立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等制度机制。工作开展取得成效,2021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6万户,同比增长16.3%,增速列全省第4位。市场环境方面: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了有关涉企审批、管理的改革事项,建立实行了“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围绕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以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实行属地管理为突破口,促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和收费事项规定,近年来先后精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7项、政府性基金12项、涉企收费65项,近3年间年度减税降费规模保持在15亿元以上。围绕优化区域资本市场和资金、水、电、气、暖等要素市场,依法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有关工作。政务服务方面:围绕落实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市、县均已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将绝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大厅统一办理,就不同服务事项还分别制定了标准要求、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同时,从严从细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区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并取得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位列全省第3的好成绩。围绕落实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建立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法定要求,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贯彻落实国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市、县出台了“跟踪服务企业连心”制度,建立了企业全生命周期监测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2.0等服务企业的多个平台,探索建立了“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代办”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模式,政企沟通机制基本建立。监管执法方面: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基本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权和责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建立起了集实时监督、动态管控、风险提示于一体的司法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中基本贯彻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实行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等要求,执法监管“721”(7分服务、2分管理、1分处罚)工作法已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法治保障方面:基本建立起保证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情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了“大事化小、小事变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依法追究违法人员责任工作到位,纪委监委、营商、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单位累计受理市场主体纠纷36起,全部或部分解决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县在贯彻执行《条例》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照《条例》规定的各项原则和具体事项要求,贯彻执行工作中还存在有不全、不实、不到位等问题。不全,体现在《条例》规定的部分事项和要求尚未推开和落实,省《条例》中结合省域实际明确的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审管联动机制等重大事项规定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实,表现在工作中注重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而就《条例》规定要求与区域实际有机结合的分析研究、依法解决或促进解决现实存在问题举措、相关事项统筹谋划推动和联动实施等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够多、不够实,形成的结果是市场主体和其他社会各方对营商环境的真实满意度不高。不到位,表现在部分工作措施的针对性不强,工作力度特别是服务市场主体的力度与省内外地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较之于市场主体、社会大众的期望,营商软环境建设中还程度不同存在不足。市场主体反映,在办理有关事项中仍然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情况;政府职能部门的多头重复检查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水电气暖安装、社保申办等事项办理不够及时、顺畅;企业员工子女入园入学面临或者难办理、或者不便利的问题;政府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不实等。部分民众反映,在个人事项办理中依然遇到过工作人员态度冷漠、因为人为原因造成跑多次的情况。部分县(市、区)政府、企业主体对用地供给保障也有较大的意见和要求。

(三)相比较于营商环境建设良好地区,域内各执法主体的观念意识和态度作风还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应该“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认识上,域内有关执法主体的认识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甚至有个别执法主体表现出只想卸责、不想放权的思想意识。表现在具体工作上,域内有关执法主体的依法行政意识、效率意识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较之营商环境建设良好地区更是有明显的差距,履职不尽责或不愿担责、遇到困难绕着走、解决问题不积极、漠视服务对象诉求等情况时有出现或发生。各执法主体存在的观念意识和态度作风问题,事实上已经是区域营商环境建设中亟需重视和务必解决的最为重大的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定位。要按照《条例》明确的“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总目标要求,充分结合区域实际,确定好市域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注意将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域内市场主体和其他社会各方真正满意等基本事项关键事项纳入目标要求。要注意根据《条例》规定,结合职能部门单位权责,制定好分类分项具体目标和要求,确保各执法部门单位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打好目标责任考核基础。

(二)进一步切实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组织有关方面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和把握,进一步厘清规定事项和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条例》规定要求和实际情况、存在问题的有机结合,梳理滤清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保证工作方向合情合理。要注意系统思维,注重《条例》规定落实与实际问题解决的统筹谋划,确保所建立制度机制和所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符合规定、切合实际,并具有针对性、综合性、系列性。要进一步加大抓落实工作的力度,切实解决好存在的脱节、重复等实际问题,保证既定工作顺利进行、事半功倍。

(三)着力改变提升有关执法主体的思想观念和态度作风。 要切实组织实施好“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使各级干部职工特别是有关《条例》执法主体单位和人员,全面理解掌握主题活动内容和市委《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奋力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意识观念,增强做好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制度机制预防、杜绝有关营商环境中的违法行为、不良习气,促进有关执法主体态度作风的转变提升,营造起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营商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夯实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环境基础。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晓军

2022年6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渭南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各项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十项重点工作”和实施“八大工程”为抓手,狠抓全市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完成448.08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高于全国和全省(4.8%,5.1%)2.3和2个百分点,排全省第5位,位于全省上半区,较去年同期前进1位,实现稳步开局,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较好基础。1-5月,工业、投资、消费等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落,全市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稳中趋缓态势。预计上半年全市GDP增长6.5%左右,预期能够完成“双过半”目标。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秩序加速恢复。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及时调整疫情排查、流调等管控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现场调度,迅速阻断蒲城、高新输入性疫情传播链条,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生产生活秩序总体稳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全面夯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复工复产监测工作,及时调整疫情排查、流调等管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岗返岗、物流运输等问题,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保供稳价平稳有序。加大能源保供调节,突出保通保畅,协调疫情期间电厂保供车辆通行证1000余张,辖区各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点统一通行证互认,道路运输畅通平稳,原煤、焦炭产量分别达到507.2和358.32万吨,实现发电量145.31亿度,提前组织6789.85吨市级储备小麦轮换出库,加大粮油、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全市能源、基本民生商品保供有序、价格平稳。

(二)全力以赴稳增长,经济运行持续平稳。统筹政策落实强调度。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决策部署,出台全市12项26条政策措施、68条举措清单,成立稳增长工作专班,建立“1+8”专班工作运行机制和专班推进、专长调度、专员服务“三专”推进机制,周调度、月推进,全市经济实现稳步开局。扎实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强化上半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实行“周双调度”机制,全力推进中省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截止目前,全市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1.38亿元,“六税两费”减免1.25亿元,金融机构累计为各类企业发放贷款267.72亿元。工业生产保持平稳。聚力工业倍增,举办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帮扶工业方案”,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包联企业联络员制度,推荐渭化、华鑫特钢等96户企业列入全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产增效。落实省市工业稳增长支持政策,为中小企业申请1330万元,奖励非能中小工业企业。1-5月,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113.12亿元,同比增长17.1%。项目投资稳定增长。狠抓项目集中开工、手续办理、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组织项目集中开工及观摩活动5次,484个市级重点项目开复工415个,累计完成投资456.3亿元,占年度计划42.5%。累计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69个、资金8.3亿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3个、发行额度29.09亿元。紧盯“353”产业集群,内联外引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全市共有在建招商引资项目688个,实现到位资金665.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500亿元)44.33%,长江精工等110个项目签约落户我市。1-5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2%。消费市场增势强劲。举办“汽车团购会”“华美生活·因你而彩”等系列促销活动100余场次,市级1000万元消费券已核销金额953.5万元,拉动消费1.78亿元。1-5月,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48.01亿元、同比增长18%。

(三)推进产业产型升级步伐,产业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积极融入秦创原建设,组建秦创原工作专班,积极推进秦创原先进装备智造园、秦创原渭南农业创新谷建设,全省首届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渭南分赛成功举办,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在比赛中取得佳绩,谋划秦创原重大项目17个、平台9个、活动18场、成果转化6项,积极推动孵化器入驻企业圆锥航天在渭南高新区落地。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121家。工业转型步伐加快。持续推进工业倍增计划,深化工业“十项攻坚”行动,优存量、扩增量,促进产业扩能增效。加大支持企业力度,共为116户企业申报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链等项目,争取资金1.2亿元,大东印刷和陕西智拓产品项目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支持。长江精工等172个工业项目开工126个,金钼技改等8个项目建成,15户企业入围上市后备。截至5月底,“353”产业集群实现总产值1098.9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98.7%,同比增长17.5%,高于全市工业总产值增速0.4个百分点,能源工业、新材料、精细化工、食品工业等行业均增长18%以上。现代服务业支撑明显。推动夜间经济发展,推荐富平中华郡文化旅游景区和渭南信达广场文体商旅综合体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全力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完成4个镇村商业网点提升改造,净增限上商贸单位155户。扎实推进引客入渭,面向全国发行160元“畅游渭南”旅游年票,华山景区6月份向全国游客实行门票免费开放,旅游市场加快恢复。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221.44亿元,同比增长7%,排全省第2位。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全市小麦播种面积443万亩,预计总产155.45万吨,增长5%左右,夏粮丰收在望。夏播玉米241.8万亩、豆类6.6万亩,完成果树更新换优5.1万亩。加速集聚苹果、冬枣等12条全产业链,中粮食品产业园等项目有序推进,华阴市通过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认定。目前全市瓜菜种植面积100.7万亩,产量112.6万吨;生猪存栏196万头、出栏98万头,同比增长2.6%和6.6%。

(四)聚焦城乡建设推进,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持续推进城市规建管“三四五”行动,完成易涝点整治3处,整治物业服务乱象18个,广电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已建成开放,西华街南侧绿地广场已接近尾声,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开工建设,“口袋公园”、学习强国主题公园相继建成,成功入围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城市环境更加适宜。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建成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单体库339个、兑付资金5128.5万元,争取中省下达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5亿元,其中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59亿元,累计开工项目1065个。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印发全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围绕持续做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改革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制定完成“一县一策”事项清单,加快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全市县域生产总值完成318.39亿元,同比增长6.5%,县域生产总值占比71.1%,较2021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五)强化措施优生态,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一是坚决当好秦岭卫士。紧盯问题抓整改,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扎实推进潼关潼金公司505坑口“疑似非法盗采”等省上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突出问题20个,核查完成疑似图斑4个。制定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突出问题“三色督办单”机制》,长效管控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印发黄河流域涉水问题项目排查整治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纰漏问题整治12个,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通过国家评审3个,占全省27.3%,居全省前列。三是积极推进绿色发展。持续加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煤炭消费监测,坚决控制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印发全市《2022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散煤治理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强化中省节能项目争取推进,申报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等资金项目57个。加快能源生产结构调整,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工项目20个、开工装机270万千瓦,占光伏项目总装机91%。积极推进节水行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体质增效三年行动评估,全力促进绿色发展。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动力活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编制发布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便民地图,率先在全省创建“阳光办电服务中心”实行“三零”服务,推行发放“审批业务便企服务卡”150 余张,不见面服务群众 100 余人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广个人税费掌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实现372个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全市平均业务网办率达到93.57%。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2478户,完成全年任务55%。重点改革推进有序。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印发《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加快调整。出台全市《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工方案》,积极申报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合作纵深推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征集第六届西洽会和陕西-京津冀产业合作活动重点推介项目291个、总投资3563.5亿元。加速推进西渭融合发展,提出《西渭融合发展重点事项清单》,召开推进西渭融合发展工作会议,积极对接《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富阎新区贺兰大街、西飞民机研发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区域合作不断深入。苏陕合作步伐加快,组织召开全市苏陕协作工作推进会,争取苏陕协作统筹资金约1.35亿元。对外贸易持续发展。持续做好外贸企业跟踪服务,加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陕西嘉元生物通过“秦贸贷”取得300万元政策资金支持,拓日新能搭乘陕西首趟中印铁海联运班列出口印度,培育新增外贸备案企业20户。1-5月,全市进出口总值实现9.6亿元,同比增长64.1%,位列全省第三位。

(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保障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求,1-5月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71.2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44%,较上年同期增长8.79%。扎实办好民生十件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热难点问题,主城区南塬应急防洪三号沟工程、东涧峪优质饮水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完成投资1.3亿元,韦罗高速、澄韦高速预计9月底前建成通车,老旧小区改造开工40个,年度十件民生实事进展顺利。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统筹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余场次,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57万人,完成全年任务(4.5万人)79.4%。持续推进教育强市项目建设,争取中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22年补助资金2.86亿元,全市3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16所、完成投资2.12亿元。持续推进健康渭南建设,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两院一中心”完成投资3500万元,专项债完成支付3.9亿元;持续推进“六院联创”“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开展“为老服务大比拼”活动,举办健康讲座、健康义诊24场,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会治理不断完善。扎实开展平安渭南建设,聚焦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食药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向好。

二、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看,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延续去年以来稳定恢复、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年计划任务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受国际局势复杂多变、通胀压力加大和国内外疫情传导,市场预期不足,去年基数抬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保持经济平稳增长难度加剧、需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业经济增速放缓。受疫情反复影响,陕富面业、大红门等企业产品订单萎缩、销售压力增大,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火力发电、装备制造等行业成本增高、利润下降,工业增长持续放缓。1-5月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增速分别较1-4月回落5和1.1个百分点;能源等重点行业产量下降,原煤、焦炭产量下降8.8%和7%,发电量下降8.4%。二是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1-4月回落5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较1-4月回落0.9、9.1和3.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投资分别较1-4月回落5和2.4个百分点。项目接续不足,截止5月底,全市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279个,占全省7.7%,排名全省第8位,项目投资后劲乏力。三是市场消费预期不足。疫情影响下,人员流动减少,居民消费意愿降低,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增长乏力,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较1-4月回落1.5个百分点,消费市场恢复放缓,保持高速增长压力加大。四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受产业转型缓慢、增长动能不强等影响,县域板块差距明显,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从经济体量看,韩城、临渭、蒲城、富平4个县市区GDP总量超过200亿规模,约占全市GDP总量56.4%,其余9个县市区仅占全市GDP总量43.6%,其中经开、潼关、白水、华阴GDP还不足100亿规模,对全市经济支撑不足、贡献不够。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和举措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全面落实中省稳增长决策部署、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全力以赴稳工业、扩投资、促消费、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力抓经济稳增长。紧盯年度、季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季度、月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逐级压实责任,在原有周调度、月推进的基础上,实行“周双调度”机制,扎实做好中省市稳增长、特别是国务院6方面33项、全省6方面39项等一揽子政策落实落细,全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企业、到项目、到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深挖工业增长潜力。紧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大 “一对一”精准帮扶,扎实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行动,强化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及时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帮助企业全面释放产能、满产达产。加快神渭输煤管道等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清洁能源化工C4综合利用等32个技改项目进度,确保正威新材料、红马科技二期等50个工业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出台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方案,发挥秦创原渭南科技服务团作用,推动项目、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瞪羚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狠抓项目扩投资。落实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行动,紧盯项目建设施工黄金期,倒排工期、强化调度、清单推进,抢工期、赶进度,提效率、增效益,确保255个新建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力争市级重点项目前三季度完成83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300亿元以上。加大20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27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督导推进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全面推进“链长制”招商,县市区每季度举办3场专题招商活动,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招引1个10-30亿元产业项目。建立项目招引落地“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加快签约项目开展备案、立项等前期手续办理,推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500亿元以上。

(四)多措并举稳消费。落实中省市促进市场消费各项政策举措,持续开展“2022年秦乐购渭南消费促进年”系列促消费活动,紧盯暑期、中秋等节假日,持续开展汽车、家电等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扎实推进引客入渭,加大“畅游渭南”旅游年票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旅游市场加快恢复。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狠抓新增100户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加速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加快落实外贸保稳提质等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对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努力保订单、稳预期,提振外贸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外贸平稳增长。

(五)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大项目整合及资金配套力度,全力做好全市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积极推进4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9万亩大豆和4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确保秋粮应种尽种、面积稳定,确保全年粮食总产210万吨以上。深入实施“3+X”工程,提升果业、设施瓜菜、畜牧业供给质量水平,年内改造更新果园面积5万亩,蔬菜、水果产量达到280和370万吨,生猪出栏200万头。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增收增效。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市规建管“三四五”行动,加大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城市等“多城联创”,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内涵。落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推进“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县城建设短板,“一县一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加快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富平加快西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七)推进绿色循环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加快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提升中水利用率,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国家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大能耗监测、节能检查,组织全市碳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碳核查,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数字政府运行机制,建成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企业开办用时压减至2个工作日,年内新增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络员、服务绿卡制度,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充分利用好丝博会平台,持续提升渭南城市影响力和投资吸引力。深度融入西安都市圈,加快富阎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西飞民机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构筑内陆开放新高地。

(九)强化民生保障水平。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出台《渭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大数据资源共享,确保困难群体生活稳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30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两院一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煤电油气运行监测调度,做好能源和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扎实开展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合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压奋进、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 军

(202262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一、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一)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73154人,审查起诉81183人;对初犯、偶犯、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不批准逮捕3070人,相对不起诉1928人,附条件不起诉2055142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100%同时,联合市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通过心干预、社会观护、公益劳动等方式帮助矫治,促使认罪悔罪未成年人重回社会全市检察机关建立观护基地1个,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199精准帮教,其中17人重新就业或考上大学。

(二)严厉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6161人,同比上升17.65%审查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6214人,同比上升24%。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委等10部门联合会签出台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暂行办法,联合教育部门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者5500余人。获取案件线索3件,1人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人因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被给予政务处分

(三)落实特别程序,全面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联合公安局、司法局732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综合表现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为办案和帮教工作提供全方位参考7名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对涉罪轻刑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65帮助其正常健康成长平、大荔、潼关、华阴检察院建成集讯问、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疏导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坚决防止因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规定,2021年以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移交控部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8件,救助96.5

二、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聚焦校园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件,相关职能部门均高度重视,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对看守所开展定期巡查1次,入所帮教20余人次,对8名在押未成年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变更强制措施7人,纠正混管混押10人,逐步实现对在押未成年人与在押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三)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件,其中2为市院受理的二审不服申请再审监督案件,2为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监护人无法或者不适当履行监护义务而启动的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案件

三、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助推“六大保护”整体落实

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以我管都管201910月,市委部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活动,全市两级督导组深入286所学校明查暗访,查访周边经营场所839所,发现问题154个,督促整改95个,确保问题应改尽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未检业务专业化建设,打造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未检品牌。20216月,建成了市检察院巍巍华山未检工作团队,集全市之力推进各县(市、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建设,形成了一院一品牌的未检工作新格局。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先进集体、平县院柿柿红未检工作室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示范品牌和2021年度全省优秀办案团队、临渭区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建设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项目。

(三)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助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计156名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巡讲107余次,受众师生159700余人。依托全市建成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综合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等多种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质效,共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31次,邀请在校师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36次,举行模拟法庭进行法治宣传13

立足监督职能促进齐抓共管,引导全社会力量关爱未成年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结合办案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帮助23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市检察院依托渭南地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向省检察院申创新实践项目——巍巍华山家庭教育秉承红色基因工作机制,将红色基因、红色文化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从思想上、心理上、世界观的形成引导涉案青少年重塑人生观与价值观帮助他们更好回归家庭和社会2022531建成渭南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推进特色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与市未保办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工作协作,联合举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发放未检宣传彩页6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四、加强未检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机构和队伍专门化。早在201910月,全市检察机关就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独立办案组或确定专业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截本月,市检察机关共有未检专职干警4人,兼职干警18人,书记员12人,组织未检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次,注重提升综合素能建设。

(二)积极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202112月,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签订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与渭南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共同推进建成未成年人心理法律援助项目,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五、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专门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未检机构均为非内设机构,部分县检察院仅有一名干警从事未检工作二是专业素质能力不足。人员力量配比、经费保障水平不充分、不均衡,未检干警人数多为兼职,专业化配比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有机融合能力不足,法律监督主要依靠制发检察建议,手段比较单一,强制力不足四是社会支持体系工作融合力不强。目前,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协作配合较多,与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较少,社会力量深入参与检察机关考察帮教推动工作融合质效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四大检察业务集中融合办理。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突出问题,在做好刑事业务同时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固强补弱,实现四大检察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领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立体化保护。二是完善惩防教治责一体化履职模式。实行同一案件由同一承办人或办案团队跟进,全程办理,提升司法办案的专业性、司法保护的全程性、犯罪预防的针对性、帮扶教育的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积极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团委、妇联、关工委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的协商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凝聚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合力。四是完善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强化市检察院对全市未检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畅通信息融合共享的渠道,完善资源整合应用的机制,形成人员合成作战的模式,进一步激发全市未检队伍凝心聚力、奋战奋进的内生动力,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能动履职,创新进取,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更实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文平

20226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及中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四个五工作重点为抓手,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优抚褒扬、权益保障、服务管理及双拥共建等工作,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规范高效,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有力。严格落实五有(有人员、有编制、有场地、有经费、有机构)建设标准和全覆盖要求,全市143个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13个退役军人事务局、13个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28个镇(街道)、2119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完成组建并正常开展工作。坚持以四清楚(对象清、任务清、责任清、核查清)闭环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制度,认真推进抓点示范工程,先后完成179家示范型、100家标杆型、12家红色精品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坚持争创全省一流目标,强力推进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样板,积极实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功能,全年接待来访退役军人2000余人次。举行全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成立暨授旗仪式,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机制,市本级下设8个直属大队约700余人,在全市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主动作为,受到全社会广泛赞誉。

二、聚焦尊重尊崇,大力塑造崇军敬军典型。全市先后表彰45最美退役军人4退役军人标杆。打造市区内18路公交线路退役军人先锋岗,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陕西卫视专题播报。在2019年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我市杨引迪、陕西容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息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创业先锋,我市先后被授予全国双拥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2020年度《中国退役军人》杂志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三、聚焦再创佳绩,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与驻渭8家金融机构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落实军人优先通道等特色服务。联合渭南军分区赴浙江等地走访渭南籍新兵,走访慰问边海防官兵家庭800余户,妥善解决300余名驻地部队官兵和边海防官兵子女入学问题。20201020日,渭南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富平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王友民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202110月,全省双拥办主任暨全省社会化拥军工作推进会在渭南召开,我市在大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渭南五位一体双拥工作格局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并广泛宣传。

四、聚焦温度力度,持续做好服务解困工作。坚持应帮尽帮、关爱叠加理念,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力度,发放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1673581.6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3600余名、在世抗战老战士36名,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400余万元。举行“9.9”公益日退役军人关爱项目基金募捐活动,线上线下筹集爱心关爱基金87.3万元。举行爱心企业结对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启动仪式,首批15家爱心企业一对一精准结对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在全社会营造起尊军崇军拥军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受理申请10.3万人,市级审核转报4.9万人,累计发放优待证1.8万张。

五、聚焦真情服务,积极扶持就业创业工作。实名登记退役军人就业失业5.3万人。扎实启动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组织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招聘会100余次,提供就业岗位3.2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2万余人。扎实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有420余名退役士兵接受院校培训后现场与中铁建设集团、中铁七局等大型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经验做法被央视军事频道报道推广。组织参加建行杯第二届陕西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我市2家军创企业分别获得三等奖、优秀奖。

六、聚焦阳光安置,扎实推进安置军休工作。两年来,全市83名军转干部和1034名退役士兵安置到合适岗位。市本级共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补助费86111558余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待岗期生活费56103余万元,全市共受理办结27161名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补缴养老保险3.51亿元。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开展军休干部口述历史活动,举办全省军休干部讲红色故事来渭首场宣讲会。大力开展军休干部进部队、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五进亲述红色故事活动,受到社会普遍赞誉。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丰富文体活动内容,渭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被表彰为陕西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五星级单位

七、聚焦赓续传承,认真做好英烈褒扬工作。完成2个市级、1个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升级工作,逐级上报追认烈士2名。组织9.30烈士公祭日公祭活动、致敬2021清明祭英烈祭扫、代祭扫活动,举办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胜利70周年书画展,全市10多万群众在英魂忠骨、先辈坟茔、革命影像前寄托哀思、接受教育。加强对英烈事迹、革命历史遗物的挖掘整理,走访烈属、革命老兵、知情者收集烈士遗物、文物、证物,深挖背后故事,创作出大型现代原创秦腔剧《张富清1948》、《渭华星火》,让革命故事、英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认真开展县级及县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实施零散烈士墓等迁建工程,确保渭南红色资源和精神宝库永续常存。

八、聚焦事要解决,及时化解退役军人难题。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热情接待来访退役军人,积极推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线接访制度,倾听个人诉求,积极回应关切。依托全市大型新闻访谈类节目《环境热线》、市12345热线等平台现场答复解释政策20余个,回复领导信箱等网络转办事项200余件。建立县市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累计100余人次。建立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研判机制,定期召开信访研判会议,推进退役军人群体信访重大问题研究与解决,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总体来看,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省要求和广大退役军人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政治引领还需持续加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发挥还不到位,常态化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二是创新推动工作落实还需持续加强,一些基层服务中心站点服务管理职能缺失,人员编制不到位,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是攻坚克难力度还需持续加强。在下决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顾虑较多,一些业务人员对新形势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缺乏系统谋划和前瞻性思考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专题汇报为契机,认真聆听各位领导、委员及各位代表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建议意见,在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上综合施策、持续用力,坚持立足本职抓推进,谋篇布局抓创新,砥砺奋斗促提升,努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20226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报告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渭南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地上地下文物极其丰富,既有反映人类进化史的大荔甜水沟遗址,也有反映人类文化发展的石器时代大批遗址,还有反映中华文明进步的历朝历代遗物遗迹。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69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处,省级文保单位165处,县级文保单位398处。可移动馆葳文物29909件(组),珍贵文物1884件(组)。进入全国大遗址名录2处,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8家,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7家,共有4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67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二、所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文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

1.扎实开展文物调查及考古发掘工作。联合省考古研究院开展全市石窟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古建筑壁画、秦岭北麓旧石器时代遗址等调查,共调查石窟寺13处,新发现革命文物29处,古建筑壁画4939平方米,采集石器标本700余件。近年来全市共考古发掘古遗址、古墓葬11处,富平县发掘出中国现存年代最早的山水壁画(唐代),澄城县刘家洼遗址在评为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考古发掘,正在发掘的韩城市陶渠遗址、白水县杜康沟遗址等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2.强化保护规划引领作用。配合市人大制订并出台了首部地方文物保护法规《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编制了《渭南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等,配合省上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规划》,确保文物保护与社会进步和谐发展。

3.加大文物保护力度。202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通过华彩渭南考核,要求县级财政每年至少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0万元。近三年累计争取中省财政资金1.13多亿元,实施保护维修工程50项,修复可移动文物60余件(组),使一批濒危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4.有序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魏长城澄城县翟尚村段本体维修和旅游道路建设已完工,华阴段也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储备项目。魏长城华阴市城南村段已建成开放,红丰村至西关村段抢险加固工程正在实施。城南村至朝元洞长城防护工程、西关村至朝元洞本体保护工程即将启动。魏长城合阳县河西坡村段保护工程正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5.持续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程。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陆续完成渭华起义司令部旧址、富平米家窑交通站旧址、蒲城杨虎城旧居东院等修缮工程。编制了《渭南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创作了革命题材《红梢林》、《张富清1948》等文艺作品。

(二)提升文物活化利用水平

1.博物馆建设管理日趋完善。潼关县博物馆、韩城梁带村博物馆、蒲城县惠陵博物馆等建成开馆,富平张桥、白水和园等社区博物馆挂牌成立,交通、廉政等行业博物馆陆续建成并对外开放。2021对全市16家国有博物馆、纪念馆8000余件馆藏文物进行了全面鉴定、复核,共调整珍贵文物等级110余件,全市馆藏文物等级和数量得到整体提升。

2.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加强。以文博场馆、革命旧址等为主阵地,依托传统节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推出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党的故事我来讲、民间藏品公益鉴赏服务、灯舞上元  渭博之夜活动,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十余家中省市级媒体报道。2021年承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陕西主会场活动,圆满完成省文物局交办任务。配合中央电视台录制国庆长城直播节目,提升了我市魏长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文物宣传利用水平得到提高。

3.陈列展示项目拓展提升。澄城县博物馆基本展陈提升项目全部完成,市博物馆《从历史走向未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丝网版画艺术展如期举行,《与华相宜——渭南故事》等4个线下展览常年开放,其中《百年沧桑——渭南记忆》展陈项目荣获陕西省首届博物馆优秀展览优秀奖。与此同时,不断创新文物阐释利用手段,积极推进数字博物馆”“互联网+文物教育等,上线数字展陈项目11个,文物资源信息逐步开放共享。

(三)加强文物管控能力

1.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得到强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渭南市博物馆安全防范三年行动方案》等多项举措,不断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意识,结合“119”宣传月、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文物消防演练、普法宣传等,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2.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推进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签订县市区文物安全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实现所有唐陵安防工程全覆盖。建立文物、公安、消防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文物古建筑零火灾、馆藏零被盗、田野文物无重大安全事故。

3.打击文物犯罪成效显著。与公安系统联合开展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近三年破获案件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追缴涉案文物1666件和22690枚古钱币,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93件,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文物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缺乏专业人才、文物活化利用水平不高、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强资金、人才和组织保障。提高渭南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额度,成立渭南市考古研究院,建立渭南市文物保护工作专家库,聘请原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为渭南市人民政府高级顾问,待渭南市考古研究院成立后聘为名誉院长。 

(二)开展文明探源,加大考古发掘。联合中省考古研究机构,开展关中东部早期文明及夏文化探索,继续实施澄城县刘家洼遗址、临渭区北刘遗址、白水县杜康沟遗址考古发掘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任务,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持续推进魏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改造提升一批文物陈列展览,做好革命文物公布、保护、宣传。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丰富文化内涵,推进合理利用传承。深入挖掘渭南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渭南故事,彰显中华文明。

 


 

关于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任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26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提请渭南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任职条件,经2022627日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请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晓勇提请,

决定任命:

马中威为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参阅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晓军

2022 6 28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报告全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工作。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省推动政府职 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条例》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 循,对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中省决策部 署,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全市先后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2”行动、“5+3”专项行动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 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两级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印  发《关于刊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内容的通知》,户外广 告、新闻媒体、报刊等已成为常态化宣传方式。市县两级举办  以《条例》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广场宣传 20 余场次,累计发放宣传彩页 10 万余份。在渭南日报、华山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专栏,集中报道全市范围内营商环境新成效新 做法。在渭南新闻栏目创建《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板块,宣传工作成效 11 期。渭南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举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专题问政节目 2 场次。

(二)市场主体保护强力推进。围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 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公共服务资源及执法监管措施,自2020 年以来全市累计审查725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13件,废止 63 件,修改 27 件。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等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渭南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为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 设立“12348”法律援助专线,出台《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审理若干规定》及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意见,探索设立破产案件援助资金,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1 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 5.6 万户,同比增长 16.3%,增速列全省第 4 位。

(三)市场环境持续改善。积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坚决维护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清单中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清单之外的行 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待遇平等,皆可依法平等进 入。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企业注册登记更加便捷,取消了 原有对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 取消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审批变为先照后证。不断规范 涉企收费,先后精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 项、政府性基金12 项、涉企收费 65 项,目前市级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共 55 项,累计降费超 2000 万元。制定优化纳税服务措施 108 条,90%以上的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缴纳税款、发票领用等 372 项涉税业务。围绕企业信贷融资,建立渭南市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机制, 推动税信贷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创新。水电气暖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业务办理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政府及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契约总体较好,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办理变更、 注销等手续均可实现一表申报、一窗出件。

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级共取消、下放、转移经济管理权限 1396 项,调整权责清单数量 497 项,取消户籍迁移、年龄变更等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361 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狠抓办事目录、流程、责任三张清单建设,平均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 70%以上,办理环节较改革初期压缩 30%以上。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访,市县两级 10547 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 95%, 列全省第 3 位。出台跟踪服务企业连心卡制度,市级层面已开展政企沟通座谈会 2 期。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及 200 个高频事项全部在渭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企业全生命周期监测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 2.0 基本或已经建成投用。全面实行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代办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模式, 全市 2022 484 个市级重点项目市域内手续全部按时办结。

(五)执法监管不断规范。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责任主体、流程措施和标准。重点突出全方位推行信息化司法管理,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集实时监督、动态管控、风险提示于一体的司法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实现司法行为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转程序化。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重点监管为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执法过程全程录像以及处罚复核制度, 执法结果实现 100%公示。联合执法已在市场监管、税务、商务、交通、金融等领域实施。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监管“721”7 分服务、2 分管理、1 分处罚)工作法已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全省首批公布各县(市、区)和 13 个市级执法部门实施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超过 2000 项。

(六)法治保障不断完善。制定了渭南市《优化提升营商 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三项机制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实 施办法》等制度,激励广大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同时加 大明察暗访力度,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09 起,党纪政务处分 327 人。从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乡居民等代表中聘请了 159 名市级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广泛收集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投诉,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探索建 立了大事化小、小事变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员涵盖 纪委监委、营商、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单位,市级累计受 理市场主体纠纷 36 起,全部或部分解决率达到 90%以上,已成为司法途径前力度大、效率高、零成本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 依然存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治理还不够到位、全社会营商环境 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 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高标准抓好《条例》 落地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力督导重难点任务完成。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等重难 点任务,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牵头和配合单位责任,明 确责任人,狠抓工作推进,推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等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显著进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竣工验 收工作提点扩面,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是创新深化落实任务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积极借鉴典型经验和推进手段,创新运用方式方法,密切对标对表《条例》中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等中省进度, 通过交办转办、督导检查、协调推进等方式补齐问题短板,确保《条例》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围绕《条例》要求,在营造氛围方面再下功夫,进一步精心打造企业开办一表申报、 一窗出件、一业一证、互联网+踏勘、联合竣工验收、执法监管“721”工作法等可借鉴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系统策划宣传活动,通过广场会展、户外广告、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途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为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渭南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26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求,逐月关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就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并牵头组织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六届党代会精神,以十项重点工作八大工程为引领,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保民生,较为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运行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增,三产各业平稳运行、保持增长,上半年GDP增长有望保持在6.5%左右。社会发展方面: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扎实有力,中心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问题仍较突出,还需进一步重视和积极应对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的增长呈现回落态势,消费好转预期迹象不明,稳增长压力仍然存在。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支持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有抓落实力度不到位、要素保障支持有差距、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等方面的问题。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要求,保持社会事业稳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引领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组织实施好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使各级各部门全面理解掌握主题活动内容和市委《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奋力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意识观念,增强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市情教育,使各级各部门对区域发展面临的农业产出不优、工业基础不强、商贸流通有差距等经济问题和存在的各种社会事业发展短板有清醒的认识,强化其引领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作风的整治力度,深入分析查找作风问题的成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根治和杜绝慵懒散漫问题,促进形成务实肯干的干部队伍作风。

二是聚焦发展动力,进一步切实加大争资引项力度。要着眼当下,紧盯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和省上政策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地方政策措施,谋划短平快项目,最大化争取中省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注意充分结合现有产业企业基础,以实现产业延链、相关产业有机结合、做大做强产业为目标,以商引商、以企引企,实现招商新突破;要进一步重视支持项目建设,切实保证建设用地需要,有效解决施工中的资金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以此增强当前发展动力。同时,要坚持长远发展,对标区域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国家发展宏观战略政策导向和区域比较优势有机结合上持续下功夫,围绕域内相对丰富的农业资源、矿产资源、自然风光旅游资源、人文历史资源等的开发利用策划大产业项目,围绕区位优势发挥、落实西渭融合、承接西安域内产业转移筹划即可实施的产业项目,确保区域保持强大的持续发展动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增产增效。要注意紧抓国际国内市场变化机遇,支持产品市场看好企业释放产能、增产增效,帮助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要着眼于促进域内农产品、工业品外销顺畅,进一步重视对商贸、物流类企业的培育发展和支持。要重视政府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全面落实领导包联企业制度、一人一企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制约、人员短缺等实际问题。要注重营商环境的深度优化,着力于改进营商服务质量,针对存在的行政审批时限久、土地保障问题和矛盾多、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不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快营造全社会支持项目建设、推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持续着力民生,有质有量提升保障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有重点地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紧抓问题症结所在,切实解决好有关疫情防控、幼儿入园、学生入学、养老等方面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圆满完成各项约束性指标。继续着力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城系统化建设,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改进提升。以深化行业整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扫黑除恶为突破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20226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6月上旬,市人大调研组深入潼关县、大荔县对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两县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一站式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以及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了较为全面地了解。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未检工作总体部署,综合运用保护、打击、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有效落实未检责任。一是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联合市监委等10部门联合会签出台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暂行办法。二是依法惩戒与挽救并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初犯、偶犯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认真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制度。三是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通过心理干预、社会观护、公益劳动等方式帮助矫治,促使认罪悔罪未成年人重回社会。

(二)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更加规范合理。一是落实特别程序,全面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办理、封存犯罪记录等保护措施。2021年移交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8件,救助96.5万元。二是深入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富平县、大荔县等四个基层检察院建成集讯问、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三是聚焦校园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件。对看守所开展定期巡查、入所帮教,逐步实现对在押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四是加强未检业务专业化建设,建成了市检察院巍巍华山未检工作团队,形成一院一品牌的未检工作新格局。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社会治理协同推进紧密有序。一是有序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平安校园建设。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检察机关156名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巡讲等活动。全市共建成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综合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等多种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成渭南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检察院未检工作重心在刑事检察业务,对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不多,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检办案检察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无法做到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所需帮扶情况进行甄别排查,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或未成年受害人跟踪回访的力度不够。

(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检察机关落实职能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多部门联合机制还没有形成合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

三、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检工作,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未检工作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中的重要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全面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有效实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推进新时代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司法理念,全面提升未检工作质效。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发出的检察建议开展一次回头看。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实施情况,注重矛盾化解,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顺利回归社会。加强未检机构、人员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改善司法理念、提升专业能力,努力实现未检专业化、规范化,不断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基础。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未检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密切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请示报告、业务研讨、工作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治理,深挖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四是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在继续开展校园法治讲座、社区法治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网络、微电影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区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教师、家长的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多发领域,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用鲜活的事例警醒未成年人。


 

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20226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清军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社会委委员、专家学者对全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富平县、蒲城县、高新区实地察看,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3月组建以来,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严格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设标准和全覆盖要求,全市143个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13个退役军人事务局、13个县(市、区)服务中心、130个镇(街道)、2114个村(社区)服务站全部完成组建并正常开展。先后完成179家示范型、100家标杆型、12家红色精品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市县两级初审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延伸服务触角,扩大社会影响。

(二)就业创业多措并举。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特色实际,挖掘优质岗位资源,组织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招聘会100余次,提供就业岗位3.2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2万余人。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我市42名退役士兵接受院校培训后现场与中铁建设集团、中铁七局等大型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经验做法被央视军事频道报道推广。联合教育部门积极动员、严格审定,组织438名退役士兵参加2021年度高职扩招报名。

(三)安置军休有声有色。机构成立以来,以优先选用和排名选岗的方式,将全市83名军转干部和1034名退役士兵安置到合适岗位。市本级共发放待安置期生活补助费86111558余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待岗期生活费56103余万元。全市共受理办结27161名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补缴养老保险3.51亿元。紧扣军休工作特色,不断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全市军休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军休经费,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建立和完善军休干部健康档案,组织军休干部赴延安革命圣地、市博物馆、驻渭某部红一连等地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开展军休干部进部队、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亲述红色故事活动,受到社会普遍赞誉。渭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被表彰为陕西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五星级单位

(四)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一线带访制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来访退役军人、群众3000余人次,接收办结国家部委督办件51件、省厅督办件156件,处理各类信访事项400余个。依托全市大型新闻访谈类节目《环境热线》、市12345热线连线群众答复解释政策20余个,回复领导信箱等网络转办事项200余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司法部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援助累计100余次,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褒扬英烈赓续传承。渭南现有烈士纪念设施9处(国家级2处、省级3处,市级2处,县级2处),完成了2个市级、1个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升级工作,逐级上报追认烈士2名。充分发挥渭华起义教育基地八基地一景区作用,认真做好常态化祭扫英烈全省试点和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坚持缅怀先烈、赓续传承、激励他人,组织渭南市9·30烈士公祭日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祭扫、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胜利70周年书画展等活动,创作大型现代原创秦腔剧《张富清1948》、《渭华星火》等,让革命故事、英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扎实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六)慰问帮扶温暖人心。严格落实5万余名优抚对象抚恤政策,上报、审批发放伤残证127个,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审核认定参战参核人员1.14万人。启动关爱退役军人项目,指导11个县(市、区)建立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关爱基金累计募捐资金千万余元。坚持应帮尽帮、关爱叠加理念,市县两级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3600余名、在世抗战老战士36名,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400余万元,发放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关爱慰问1673581.6万元。联合市慈善协会举行“9.9”公益日退役军人关爱项目基金募捐活动,线上线下筹集爱心关爱基金87.3万元。为18.3万户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七)双拥共建成果显著。渭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驻渭8家金融机构签订拥军优抚协议合作文件,为1200名在部队荣立军功的现役军人家庭庆功送喜报。联合渭南军分区赴浙江等地走访渭南籍新兵,走访慰问边海防官兵家庭800余户,妥善解决300余名驻地部队官兵和边海防官兵子女入学问题。认真举办退役军人八一专场文艺晚会、现役军人专场相亲联谊会等双拥系列活动十多个。先后表彰全市45最美退役军人4退役军人标杆,推出先进典10余个,退役军人社会关注度和支持度有效提升。渭南市连续六届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五有建设不平衡。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机构五有创建工作进展不一,尤其是镇办一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事业编制还落实不到位。多数县服务中心、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距离省市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两站一中心作用发挥有限。由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机构的经费来源于地方政府,有些县(市、区)地方经济财力薄弱,工作经费保障有困难,村镇一级的军人服务站人员多为兼职,没有工资或者补助,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服务中心(站)的工作还处于完成了规定动作,创新性工作还没有起步,专业化服务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三是安置工作压力依然很大。在安置工作过程中一些单位落实国家安置政策积极性不高,仍存在为难情绪,不愿接收或者办理安置手续不顺畅。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选择工作岗位的退役军人越来越多,且多偏向选择带编制的,对岗位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四是涉军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历史遗留问题还不时冒头,信访维稳的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尤其是涉及到下岗再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较多。各级各部门对信访案件结转认定,存在不看事项看身份的状况,只要提及退役军人身份,马上转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致使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合理有效地解决。

三、意见建议

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是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规范化建设。增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乡镇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强化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和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打造来访谈话室、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室、老兵活动室等功能区,设立退役军人荣誉室、荣誉墙,切实将工作人员、办公条件等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积极营造退役军人之家温馨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保障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逐年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足额保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适时通过定向招考、转业安置等方式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聘请协理员等方式增加服务力量,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

(三)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搭建政策咨询窗口、感情联络纽带、信息沟通渠道、帮扶援助平台,持续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工作,做好大走访工作后半篇文章,在服务工作中体现地方特色。为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积极提供创业扶持和咨询,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动形成疏密有致、亮点纷呈的宣传态势,大力宣传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做法、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中省市对退役军人优抚优待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代表、拥军爱军模范的先进事迹等,在全社会形成崇军、拥军、敬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20226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6月上旬,常委会副主任刘巧莲带队,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先后赴澄城县魏长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刘家洼遗址、尧头窑遗址和合阳县大象寺塔、千金塔、文庙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县政府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坚持把文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在普查摸查、申报、管理、修缮保护、执法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69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处,省级文保单位165处,县级文保单位398处。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29909件(组),珍贵文物1884件(组)。全市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历史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11个。有传统村落85处,其中国家级33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7家,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8家。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召开了全市文物保护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的方案、意见。建立了基本建设考古前置行政审批制度。二是规划体系更加完善。编制了《渭南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及有关的专项规划,配合省上编制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实现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三是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持续公开招聘,不断扩大市县文物保护工作人员队伍。重视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全市群众文保员已达到633人。全面建成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文物管理体系,做到每一处文物的安全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监管和专人巡查,文物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压实。

(二)保护力度日益增强。一是文物抢险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明确了每年市县级财政投入文物专项保护资金额度,并纳入华彩渭南建设考核。近三年累计争取中省财政资金1.13亿元,实施保护维修工程50项,修复可移动文物60余件(组),使一批濒危文物得到有效保护。二是革命文物保护稳步推动。开展了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新发现革命文物47处。积极实施革命文物维修工程,目前已开展实施了渭华起义司令部旧址三教堂、富平县米家窑交通站旧址等十多处维修工程。三是文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制定出台一系列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强化安技防设施建设,推进三位一体保护。《北斗在唐景陵安防过程中的应用》成功入选省网信办2021年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文物犯罪成效显著,近三年破获案件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追缴涉案文物1666件和22690枚古钱币。

(三)文物活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馆藏展示能力明显提升。渭南市博物馆、韩城梁带村博物馆等4所博物馆建成开馆,全市11家社区博物馆挂牌成立,交通、廉政等行业及民间博物馆将陆续建成并对外开放,博物馆建设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文化陈列展示项目逐步拓展提升,陆续制作完成了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造、线下展览、数字化陈列展览等多个展示项目,其中《百年沧桑渭南记忆》展陈项目荣获陕西省首届博物馆优秀展览评选优秀奖。二是大遗址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了全市石窟寺、古建筑壁画保护情况、秦岭北麓渭南市旧石器时代遗址等一系列专项调查。新发现4处石窟寺、采集石器标本700余件,摸清了壁画病害问题,为针对性修复提供了基础资料。三是对外交流展示不断加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展示渭南的历史文化魅力。各县(市、区)结合当地资源特色,开展了国际博物馆日系列宣传教育分会场活动,不断提升博物馆教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承办2021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陕西主会场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建设华彩渭南丰硕成果。配合央视开展长城直播活动,提升我市魏长城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文物宣传利用水平得到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市、县政府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经费与当前文物保护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繁重性相比,依然捉襟见肘。由于经费投入不够,还有不少文物保护单位仍处于自然保护之中。

二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文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年龄偏大,存在断层现象。基层文博机构专业人才相对薄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文物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做到专业管理和维护。

三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文物点多面宽,文物保护执法难度大,致使随意损害文物、破坏文物周边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大量文物建筑年久失修,本体损毁严重,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四是文物合理利用不够。田野文物以原貌存在,开发利用展示不足。馆藏文物多以原生态、传统的方式展示,陈列手段单一,数字化展示还未能广泛应用。文创产品的创作、文博单位的社会教育功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一)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严要求进一步树牢保护文物,守土有责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二是进一步夯实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由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五纳入措施,强化遗产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一致性审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依托电视、报刊、微信、抖音等各种媒体,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文物保护法律政策、文物保护利用的显著成效以及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重要成果,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拓宽资金渠道,逐步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一是加大市县财政投入。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按比例增加。同时根据文物抢救、修缮等工作需要设立专项经费,加强保护和利用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省在文物复原、安全保护、遗址公园建设等方面投入。三是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创新工作思路,出台文物保护激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文物保护能力水平。一是加大招引力度。围绕我市文物事业发展需求加快人才的引进培养,在坚持公开招聘的同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注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积极引进文物方面紧缺人才、专业人才,不断增强基层文物保护力量,特别是充实偏远县区文管所人员。优化专业人才职称结构,拓宽晋升通道,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动性、创造性。二是优化文博人才队伍。加强文物考古、行政执法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推进文博系统现有人才队伍能力提升,优化文物博物馆职称设置,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三是加强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建议全市出台统一的群众文保员补助标准,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合理利用,加大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一是强化文物价值挖掘开发。深入挖掘渭南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渭南故事,彰显中华文明。加强文物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炼其精神内涵、文化价值,开发渭南符号鲜明的文创产品,使文物资源活起来二是提升馆藏展示利用能力。大力支持沿黄县市区、革命老区、古人类遗址集中区、民俗文化聚集区博物馆建设,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优化馆藏文物结构。充分发挥文物资源教育功能,推出更多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展览展示。三是创新展示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相统一的数字化展示模式,推动传统文化渗透于文艺创造、文化旅游开发和文创产品制作等领域,让渭南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时代生机。

(五)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守住文物安全红线。一是加强田野文物保护。不断完善田野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定期对安防、消防、安全隐患、巡查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强化安技防设施建设,实现遗址区全覆盖。二是强化馆藏文物安全。完善馆藏文物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尤其要强化乡村社区博物馆、文化馆中陈列文物的安全。三是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在原有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体系的基础上,将执法体系延伸到基层,科学合理设立机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建立市县和基层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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