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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0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1/2/12  浏览次数:9251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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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   第五号(总号:017)
目    录
 
 
必赢体育                                     12月31日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1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赵洪冬1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
议意见…………………………………………………………………………………………………5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潘建文7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0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孙建升11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丁亚民15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免
名单……………………………………………………………………………………………………18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0年12月21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1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安监局局长  赵洪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在全市占有较大比重,是全省安全生产的重点市。全市有煤矿103个,绝大部分为中小煤矿,韩城市是全省煤矿瓦斯重点监控地区。523家非煤矿山企业、34座尾矿库均属小型规模,安全基础薄弱。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534个,重大危险源103处,是全省重要的重化工生产基地。全省3个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县,我市占有两个,现有生产企业218个,占全省85%。现有公路总里程17363公里,高速公路323.4公里,机动车辆70万辆,公路密度列全省第一,机动车辆保有量在全省占第二位。非公有制企业4200多家,个体工商户5万多个。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
    面对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始终把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发挥基层政府的主观能动性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与强化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重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始终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履行安全责任,确保了全市安全形势基本平稳。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836起,同比下降17.55%;死亡228人,同比增长11.76%;受伤280人,同比下降3.78%。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以内。
    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关系民生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安全,今年以来召开了4次市委常委会议、8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党管安全的指导原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追究政府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同级党委负责人的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制度,对出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市和部门实行否决,引导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完善《渭南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用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在今年7月召开的市委三届十次会议上,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点评,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遇重要节假日,包联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重要环节和部位的安全工作。市政府每周的工作安排,都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分管领导每周召开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重点部门的工作汇报。坚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完善责任体系。采取定期督查、每月讲评、季度考核、半年评价等方式,对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从2005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连续四年受到省政府表彰。今年虽然个别县市和行业安全形势严峻,但事故总体仍处于下降态势。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全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化以“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完善了工作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开展了督查和专项检查。截止11月底,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059户(次),检查出安全隐患15312处,已经整改13985处,整改率达到91.33%,其中县级重点安全隐患417个,整改373个,整改率89.45%。全市接受安全教育的群众达到50余万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全部接受了安全培训,90%以上的特殊工种人员接受了安全专门培训,群众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安全教育培训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在10个重点乡镇增设了安监站,对13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对县乡两级安监干部集中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了基层队伍建设。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安全事故特点,我们在春节前后、两会和上海世博会期间以及汛期等重点时段,组织了五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成督察组深入县市区和企业一线,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区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集中开展了20余次专项整治,对列入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蒲城县非法采石、潼关县非法矿山、韩城市、白水县非法煤矿生产以及其他重大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重点治理和挂牌督办。通过整治行动,全市13处危险路段完成改造或采取了有效的安全措施,5处市级重点隐患、6处重大火灾隐患、417处县级重点隐患得到治理。列入国家重点治理的烟花爆竹工区改造全面完成,建成合法企业218个。非煤矿山“楼上楼”、“采空区”、“一面坡”等重点隐患治理进展顺利,煤炭行业重点瓦斯矿井和水害、顶板威胁较大矿井治理取得进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实时监控稳步推进,全市生产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有了提高。
    四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一批先进技术得以推广。全市18个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矿山企业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企业达55家,推行机械通风的企业5个,推行台阶式开采企业达35%, 253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所有跨省客运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部分加油站安装了HAN阻隔防爆技术,60%的烟花爆竹企业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68%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装了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初步建成。在煤矿、地下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完善了专家库建设,全市在册的专家总数达360余人,形成专家提供技术咨询、参与安全检查、帮助解决重点问题的工作机制。
    五是实行安全生产“月讲评”制度。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找和解决重点隐患、重大问题,从3月份开始,推行安全生产“月讲评”措施,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最后两名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并派出工作组帮助其工作。截止11月底,共进行了5次讲评。这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治理,一些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实效。国务院督查组对我市的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是推行企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针对我市高危行业多,安全生产量大面宽的严峻实际,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6月开始,在全市实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措施,要求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状态定期进行动态监督检查,通过综合分析判断,确定企业的运行状态。同时,要求县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每天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小隐患酿成大事故。这项措施最大限度的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级工作责任,达到上下联动,严防死守,看死盯牢。
    七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维护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梁书记提出的要以“铁的态度、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好“打非”工作的要求,我们将“打非”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两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治理韩城市、白水县非法煤矿生产,潼关县非法金矿生产,蒲城县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专项行动,炸毁和关闭非法生产矿井100余处,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150余个,关闭非法矿山坑口40余处,取缔其他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70余个,抓捕违法犯罪人员57人。11月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打非”工作力度,深化“打非”工作。
    八是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关口前移”。我们在蒲城“1.0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韩城“4.01”和“7.17”煤矿事故以及潼关“10.14”事故发生后,立即在全市召开了安全生产警示会、事故现场会和市安委会扩大会以及专题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对已经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今年以来,6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名,在全市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九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推进依法治安。在实施依法治安工作中,我们首先是规范执法行为,督促市级各涉安部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工作。其次是落实执法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责任区制度,建立层层负责的执法工作机制。第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每月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满意度测评,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我加压,改进工作。第四是严格许可范围,不擅自设定许可项目,不扩大许可事项,不改变许可条件。
    十是坚持“民生第一”原则,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方面我们力求实现“四个转化”:由监管向服务转化,由处罚向强化责任意识转化,由审查制向承诺制转化,由单一培训向全员教育转化,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企业解忧、为群众排难。制定了上级批转议案、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则和政务督办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受理群众安全信访31件,已经处理27件,并进行了答复,其余问题正在处理之中。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照检查,我们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在个别地方和领域表现突出。今年发生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几起事故都是由于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
    二是企业主体履行责任不扎实。从检查情况看,不少企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不到位,职工违规操作现象严重。
    三是安全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不力。有的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有的非法业主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
    四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薄弱、事故防范能力差的问题依然存在。
    五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不力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表现突出。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三、今后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之上,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执行“安全第一”方针。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考核机制,引导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分级负责的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别对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潼关金矿区重大隐患、煤矿瓦斯防治和水害治理、烟花爆竹生产秩序整治、危险路段改造、重大火灾治理等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按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四是全力抓好矿山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执行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抓好潼关金矿资源整合工作,关闭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行企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到机构、人员、编制、职责、经费“五落实”,建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是切实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快井下避险系统建设。
    八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通知》精神,下硬茬、出重拳,坚决追究非法违法生产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健康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安监局局长赵洪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突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断改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为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1)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在个别地方和领域表现突出。今年发生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4.01”、“7.17”煤矿事故和潼关“10.14”事故都是由于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2)虽然建立了企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办法,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扎实。从检查的情况看,不少企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不到位,职工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3)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力。不少措施目前还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有的非法业主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有违法违规生产现象。(4)企业安全生产已经纳入企业动态管理责任,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仍显薄弱,事故防范能力差的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没有建立,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狠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要触及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和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人员,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努力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管理办法。
    二、要采取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对以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老企业按照国家安全新标准尽快补齐“新三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进行验收;对新企业要尽快做好安全“三项”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重点地区建立区域行政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的协同作战,避免非法生产的再出现。
    三、继续加强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要针对不同行业,有重点地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坚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达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更好地指导和发挥作用,尽快适应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的要求。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检查,使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继续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活动,加大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应急救援工作;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严格、不得力的企业单位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实施煤矿企业负责人下井轮流带岗制度,努力发挥安全生产技术力量的作用,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要立足长远,在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加强事前管理,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制,推广企业风险管理制度;要针对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落后的现状,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继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水平;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1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建文
 
主任、各委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11月16—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副主任薛东江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富平县、韩城市和大荔县,实地察看了梅家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陕压技改,采煤沉陷区村民安置和大荔粮园土地开发整理、沙苑开发整理等项目情况。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召开座谈讨论会,对这次执法检查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形成共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规划、合理利用、集约节约、严格管理的原则,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既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又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市政府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年初,市、县、乡、村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二是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去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实施中、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总投资1.26亿元,实施规模10.9万亩,恢复新增耕地7567亩;市、县两级耕地开垦投资项目882个,确认新增耕地10.2万亩。目前全市在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信息备案系统中录入新增耕地面积达到9.6万亩,实际可用于我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达4.3万亩,完全可以满足今后3到5年全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要。三是扎实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在建设用地申报审批中,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了县(市、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帐,严格按照供地目录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核实各县(市、区)建设用地申报资料。去年以来全市共核减县(市、区)上报批次用地面积500余亩。同时加强对已批准用地管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累计收回闲置土地200余亩。四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针。近年来全市项目建设申报批次用地全部做到了先补后建,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全市基本农田面积847万亩,耕地保有量860万亩,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2、积极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坚持把加快土地报批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减少违法占地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始终遵循严审、快报、快批、快征、快供的“一严四快”服务原则,对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做到调研分析、提前介入、严格审查、程序简化、跟踪服务、全程监管“六到位”,并着力建立健全了三大机制,有力地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定期座谈机制。主动深入有关县(市、区)和重点用地企业深入了解用地需求,详细介绍土地管理政策,现场指导、督促基层政府和用地单位做好土地征收利用工作。去年以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先后与韩城市、华阴市、临渭区政府以及龙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召开了主动服务发展座谈会,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季度管理形势分析机制。每季度召开管理形势分析会议,对各县(市、区)在土地报批征收中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土地报批征用工作。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对于连续三个月不上报建设用地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专题点名通报,促其加紧土地报批征用,有力地加快了建设用地报批速度。既保证了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又有效减少了违法占地行为。
    3、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努力提高县、乡政府依法用地意识。建立了县(市、区)领导约谈制度,督促县、乡政府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规范用地的关系,提高了县、乡党委、政府依法用地意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了渭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分别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建立了政府牵头,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局共同组成的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与农业部门联合成立了耕地和基本农田破坏程度鉴定小组,建立起分级负责、配合协作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现机制、制止机制和查处机制。三是狠抓案件查处。去年以来,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安排,相继开展了“案件查处年”、“案件督办年”、土地卫片执法、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实施情况清查4项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83件、立案调查183件,已结案174件,拆除、没收违法建筑11.3万平方米,收回并复耕复绿土地174.4亩,收缴罚款1477万元,追究刑事责任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四是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严格执行土地征收政策,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健全了公示、公告、听证等征地程序,认真落实货币安置、调整承包地安置、留地安置、入股安置等征地安置方案,在各县(市、区)成立了由银行参与兑付补偿费的补偿小组,保证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系统提出并全面推行了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了《土地管理法》深入贯彻实施,一是明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在执行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发展、土地执法、沟通协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着力解决机关顽症,各项业务工作措施更加完善、工作更加主动、效果更加明显;二是狠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了周一科室负责同志业务培训、局领导定期上党课、干部职工法律业务考试等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三是落实岗位职责,细化质量标准。将全局8个科室的主要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为43项具体的单项业务,并逐科室、逐业务确定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落实了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在具体岗位工作人员的确定上实行A(主办人员)B(协办人员)岗制度,保证了在主办人员外出的情况下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各个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和掌握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四是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政务公开。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一站式”、“一条龙”窗口接待服务,设置了科室服务社会测评意见箱和意见卡,开通了“12336”投诉举报电话等,有效地方便了群众监督,提高了服务质量,改善了部门形象。五是强化目标考核,狠抓督办落实。一方面强化责任考核,出台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督促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另一方面狠抓督办落实,建立完善了重点工作月点评、业务工作季排名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是个别基层领导依法用地意识还不够强,形成我市一些地方土地违法以政府违法为主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建设用地未批先用、边批边用的问题仍然存在。切实增强县、乡政府依法用地观念已成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
    二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在园区建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涉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既加大了执法成本,又影响了执法效果。
    四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仍不够健全,国土资源部门少数人员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效果。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形式,着力推动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强全民耕地保护国策意识。
    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正确处理“保增长”与“保红线”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一把手责任。同时在抓好中、省重点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开展土地整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尽快完成全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化各类用地布局。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的审批,加强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定额标准管理,制止和减少项目建设征地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浪费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
    4、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对全市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省级项目计划。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加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各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征、供以及批后监管等各项目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5、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动态巡查、重点检查和立案查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用地、乱卖宅基地、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征而不用闲置土地等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抓好违法用地的自查自纠、问责处理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赢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规划、合理利用、集约节约、严格管理的原则,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既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又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指出,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基层领导依法用地意识还不够强,形成我市一些地方土地违法以政府违法为主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建设用地未批先用、边批边用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四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仍不够健全,国土资源部门少数人员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效果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形式,着力推动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强全民耕地保护国策意识。
    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正确处理“保增长”与“保红线”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一把手责任。同时在抓好中、省重点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开展土地整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尽快完成全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化各类用地布局。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的审批,加强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定额标准管理,制止和减少项目建设征地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浪费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
    4、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对全市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省级项目计划。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加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各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征、供以及批后监管等各项目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5、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动态巡查、重点检查和立案查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用地以及乱批、乱建、乱卖宅基地、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征而不用闲置土地等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抓好违法用地的自查自纠、问责处理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赢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1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孙建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共122件。从今年的建议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科教卫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及新农村建设、环境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有关方面,饱含了广大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殷切期望。这些建议,都是代表们在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作了大量艰辛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代表了全市550多万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绝大多数建议,内容详实,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符合渭南实际。为了认真办理好这些建议,市政府将122件建议进行认真分类,分别交由2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个县市区政府办理。同时把办理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督查,确保代表建议按期办结。截止目前,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9件,占81.1%;正在解决或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23件,占18.9%。
    第一类是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主要是代表所提议案比较具体,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努力,较好地解决了问题。如彭军政等代表提出的“提质增效、推进一村一品”的议案。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一村一品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了渭北优质苹果产业,中部优质酥梨和中早熟水果产业,渭河沿线设施时令水果及瓜菜产业,韩城花椒产业,富平奶山羊等主导产业,临渭北部和蒲城、大荔县中部初步形成了百里百万亩果菜长廊。二是一村一品示范村,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程度日益提高。三是在全市395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中大多数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四是促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得以长足发展。富平县依托柿子产业优势,白水县依托苹果产业优势,华县的皮影、蒲城的麦秆画等传统手工艺,已成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新来源。五是明显地带动了农民增收。今年上半年示范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较全市农民人均水平高出15%以上。如张建新代表关于公安机关要提高盗窃案件破案率的议案。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动态监控能力,强化专业力量巡防网络建设,全市12个县市的巡警力量均达到了100人以上,增配警用巡逻车96辆,单警装备800余套,组建各类群众性自治队伍6300多支,为全市中小学、内保单位等配备专兼职保安1900余名,规划建设59个治安卡口和治安查报点,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提高了治安防范效能。如王树勋等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唐陵保护工作的建议。市文物旅游部门非常重视,通过与发改、规划等部门沟通,将唐陵保护工作纳入到正在编制的渭南市城市规划当中,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唐陵保护“十二五”工作计划,制订了九座唐陵调整保护范围的实施方案,并已上报省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小组,文物、国土、环保、公安、电力、矿产等部门各司其责,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综合整治行动,关停、取缔130余家采石厂和粉石厂。争取300万元资金,修建封堵墙80余处,恢复损毁山林,完成了唐定陵、桥陵、光陵的封堵。
    第二类是正在解决或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主要是一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及需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办理的建议。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落实代表的建议,对于经过我市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在制定我市规划的工作中,全部列入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对需要提请上级政府解决,多数建议都成为具体的项目列入申报,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如张更森等代表关于加强洛河综合治理的议案,程印杰等代表关于尽快建设黄河南谢下延工程的议案,孙跃民等代表关于对华县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议案,王晓东等代表关于加快实施华阴市335米高程以南至秦岭北麓区域南山支流堤防工程的议案,苏立新等代表关于加快实施华阴市秦岭北麓蓄水工程的建议等。尽管市级政府解决这些问题有相当大的困难,但市政府多年来都把黄渭洛三河及南山支流综合治理列为重点,一直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重视与支持。目前,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省市主管部门已经编制完成黄渭洛三河及南山支流综合治理专题规划,并报水利部及国家发改委审查。郑学军代表关于加快建设蒲城至白水高速公路的议案,雷芳代表关于尽快修复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的议案,崇力行代表关于实施大荔至蒲城公路升等改造的议案,田龙代表关于对108国道大荔-临渭区段升等改造的议案,任全虎代表关于实施大荔至蒲城公路升等改造的议案,范四海代表关于加快沿黄公路建设的建议,普遍涉及我市道路交通建设问题。这些工程项目也一直是市政府努力争取解决的重点。今年以来,市上多次就此问题与省交通厅衔接落实。经过努力,罗韦高速项目已经省政府同意,列入了2010年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西潼高速改扩建、国道310渭南全境升等改造及渭南市区改建已经完成,沿黄公路韩城至大荔段已列入省交通厅2010年投资计划,省上也开展了蒲城至白水高速公路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该项目还在积极争取中。今年5月分由省发改委主持,完成了国道108大荔至临渭区段项目的工可评审,今年4月,又将大荔至蒲城公路升等改造项目上报省厅,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对122件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明确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领导亲自带案视察,现场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指导建议的办理工作。各位副市长结合分工,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办理建议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了督促检查,改进了督查方式,坚持对办理工作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积极配合有关承办单位开展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承办单位汇报交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跟踪督查。把抓重点、促落实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按照各承办单位任务多少、建议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办理要求。对市工信局、农业局等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列为重点联系单位,督促落实。三是加强指导协调力度。把代表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建议,作为办理重点,要求有关单位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保证资金安排和措施到位。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联系人大代表、督促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部门,在收到市人大交办的建议后,立即对建议进行分解,明确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及时转交相关单位组织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定,坚持完善“交办会”制度、督办检查制度、意见反馈制度、办理通报制度和考评奖励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从建议的交办、转办、承办、答复、反馈,以及答复函的起草、签批和寄送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确保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同时,针对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不认真、落实效果不好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并根据领导批示,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确保建议办理质量。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0年,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和诸多因素影响,办理结果与群众的要求、代表的愿望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一是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经济能力以及政策问题的建议办理难度较大。二是个别部门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三是少数承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了承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少数单位办理工作前松后紧,存在多次被催办、超时限答复代表的情况。五是个别承办单位答复格式不规范,存在建议提案不分、送文单位错误等现象。
    对于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努力改进和解决,并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履行好政府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力争把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下大力气尽快落实;对落实不理想的建议将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因政策、资金等客观因素造成暂时不能办理的,要积极地向上级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争取支持和理解。
    三是加大落实力度,杜绝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切实在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及时将有关办理情况在事前、事中、事后与代表联系沟通。对于敷衍搪塞,做表面文章的答复意见,我们将责成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工作,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认真真地办理好人民代表的各项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加强工作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政府部门法定的责任。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1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亚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盛来运、白金仓等代表分别就“南铁军过失致人死亡案”和“大荔县粮贸公司与张瑞利等人期货纠纷案执行异议”提出议案,大会秘书处将其作为建议交由我院依法办理。收到建议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办案人员,要求限期办结。在办理过程中,我院及时向人大汇报请示,向代表反馈情况,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与支持,目前均已办结。
    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做以报告,请予审议。
    一、南铁军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2000年3月7日早,被告人南铁军自称在自家厕所墙角处捡到一红色塑料袋,内装白糖、火柴各一包,回家后告知妻子王秀婷,尔后上果园翻地。约9时许回到家中,适逢村民左雄兵来家闲聊,南铁军便用捡来的白糖给左雄兵一人冲了杯糖水,左喝后片刻感到头痛,随后口吐鲜血倒地。南铁军即与妻子叫来村民,将左送往医院抢救,后在转院途中左雄兵死亡。经鉴定,左雄兵系毒鼠强中毒死亡。2004年5月1日下午2时许,南铁军(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与死者左雄兵之父左绪果在本村街道相遇,左绪果就其子死亡一事斥责南铁军,双方发生撕拉、搂抱,南铁军用砖块将左绪果头部、胸部打伤,致左绪果轻伤。2004年9月20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南铁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案件审理情况。临渭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以南铁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判决被告人南铁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左绪果等5人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76333元。南铁军不服,提起上诉。我院审查认为,该案定罪量刑的关键是对南铁军致人死亡时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刑法》第15条对过失犯罪的规定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从现有证据看,被告人南铁军主观上到底属于故意还是过失的心理状态,证据不足。为查明案件事实,我院于2005年3月14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5年11月21日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南铁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左绪果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
    我院在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仍然没有举出新的证据。我院审判委员会认为,虽然左雄兵在南铁军家中中毒的基本事实存在,但认定南铁军主观上是出于过失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南铁军致左绪果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并应赔偿给左绪果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左绪果等人要求南铁军赔偿因左雄兵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我院遂于2006年1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南铁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判令被告人南铁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左绪果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961元,并承担法医鉴定费300元。
    (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院先后多次与临渭区区委、区委政法委、临渭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协调磋商,积极寻求当地党委、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刑事审判第一庭抽调3名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查阅全部案卷和材料,仔细研究分析,积极寻找突破口,全力办理此案。在作出终审判决的同时,我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了情况,并于2006年1月23日向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作出司法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南铁军让被害人左雄兵喝捡来的白糖致人死亡,主观上是出于过失还是故意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目前,因南铁军在逃,公安机关的取证工作无实质性进展,我院对案件的审理仍无法开展。
    二、大荔县粮贸公司与张瑞利等人期货纠纷案执行异议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案件审理情况。大荔县粮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贸公司)是经大荔县粮食局(以下简称粮食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为粮油信息咨询、电脑知识培训等。1999年元月至3月,张瑞利、张亚利、张夏利分别与粮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粮贸公司代理张瑞利等三人从事粮食期货交易,张瑞利等三人向粮贸公司交纳了保证金42万元。合同履行中,张瑞利等三人收回资金151930元,实际亏损268070元。因不能达成协议,张瑞利等三人将粮贸公司和粮食局起诉至我院,请求粮贸公司返还三人亏损的保证金及利息,粮贸公司的主要股东粮食局承担连带责任。经审理,我院认为粮贸公司从事境内期货交易业务,超越了经营范围,违反了有关行政规章,属非法经营;粮贸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应独立承担其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 2001年8月16日,我院作出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期货交易自营协议书》等协议为无效合同;粮贸公司返还张瑞利等三人保证金268070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200元;粮食局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粮贸公司以一审认定粮贸公司期货交易属非法经营是错误的,客户的期货交易损失属正常风险损失,粮贸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赔偿损失为由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1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二)案件执行情况。判决生效后,因粮贸公司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瑞利等三人于2002年8月20日依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粮贸公司已名存实亡,无财产可供执行。张瑞利等三人依据《公司法》第25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的规定和粮贸公司的公司章程、大荔县审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又以粮食局注册资金不实为由请求我院追加粮食局为被执行人。在粮食局未能提交40万元现金出资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我院以注册资金不实为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裁定将粮食局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在4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我院对粮食局帐户上的25万元扣划后,粮食局以该款项属专项资金为由提出异议。经我院审查并裁定,扣划的款项应返还给粮食局。该裁定送达后,张瑞利等三人即提出复议申请,目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查中。
    (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为了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院主要领导、包案领导与办案人员多次研究案情,积极寻找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说服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对追加粮食局为被执行人的问题,已按院长监督程序提交审委会讨论。审委会认为,对现金和实物出资的认定应从实际出发,客观对待。根据粮贸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及1998年粮贸公司的工商年检报告,粮食局在设立粮贸公司时是以实物出资,且实物出资已达50万元,其实物出资应视为其实际出资,原裁定认为粮食局出资不实欠妥,决定撤销原追加粮食局为被执行人的裁定。目前,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院已将扣划的款项退回粮食局,代表们表示满意。该案程序上的问题虽已纠正,但该案执行还未终结,被执行人粮贸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财产可供执行,张瑞利曾多次进京赴省上访,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监督的自觉性,及时请示汇报,争取人大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身工作力度,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力争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0年12月21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守安为渭南市副市长。
(二) 
任命:
王亚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宏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旭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小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彩锋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  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穆小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菊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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