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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通讯
2010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0/11/1  浏览次数:8678 次  来源:必赢体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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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通讯
第3期
(总第103期)
必赢体育编            2010年7月13 日
 
 
 

在渭南市四届人大代表首期培训班开班时的讲话
(2010年7月6日)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雷孟斌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白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近一个月的精心筹备,市四届人大代表首期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首先,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参加学习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向白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今年是市四届人大的起始之年,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如何尽快担当起代表角色、有效履行好代表职务,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后非常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此多次进行研究,决定今年内分两批对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相信通过举办这两期培训班,我们的代表工作会再上一个新水平,我们的人大工作会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这一届人大代表,总的看,政治素质好、社会反响佳、整体结构优,我也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把这次培训班办成一个学风浓厚的班、一个学有所获的班、一个推进工作的班!借此机会,我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当好代表讲三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勉。
      一、当好人大代表,务必要清楚所处地位、牢记神圣使命
      什么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这个称谓,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它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和主体,是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基础和力量源泉,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愿望和要求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它的地位是法定的,它所承担的职责是法定的,它执行职务的方式和途径也是法定的。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它肩负着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三大职能,拥有着议事决策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三大作用,这些职能和作用,不但体现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政治制度的政治优势,而且反映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地位。我们全市440多名市人大代表,人数虽少,但我们却代表着548万渭南人民的根本利益,承担着落实548万渭南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了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建设国际山水文化旅游城市、西部新兴工业城市、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关中最适宜人居低碳绿色生态城市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全体市人大代表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不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认真地行使好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能不能始终不渝地把坚持市委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统一起来,在依法履行职权中,努力实现市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和谐统一,促进市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应该说我们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担子也是很重的。希望同志们对此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持一个正确的态度,切实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本届人大任期五年内,坚持不懈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每一项职责,行使好人民给予的每一项职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二、当好人大代表,务必要始终重视学习、不断加强学习
      学习是成事之基、力量之源。学习对于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的人大代表而言,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内涵。人大代表要从事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极强的人大工作,需要加强学习;人大代表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效执行代表职务,需要加强学习;人大代表要完全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更需要加强学习。人大代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能否正常运转,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能否有所作为,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能否享有权威。可以说,不断加强学习,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住不放。首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要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人大工作,言必称“法”。离开了法律,我们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监督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改变目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成这一神圣使命,就必须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我国有一句古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大代表如果不学法、不懂法,以己之昏昏,焉能使人昭昭。我们一定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当作基本功、当作必修课、当作看家的本领,要在反复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这四部基本法的同时,有重点地学好《刑法》、《刑诉法》和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议事决策的能力,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第三,要认真学习人大业务。人大工作程序性强,举手投足,一举一动,都离不开程序。程序实质上是法律的完善和补充。人大代表如果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就有可能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甚至违反法律。我们必须通过认真的学习,精通业务,熟悉程序,弄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弄清楚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弄清楚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弄清楚人大代表的权利、职责和工作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人大工作,熟悉人大工作,搞好人大工作。
      三、当好人大代表,务必要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我们作为人大代表如何正确履行职责?我觉得,总体上,要严格依照《代表法》办事,充分发挥“三个作用”,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充分发挥“三个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议事决策作用。随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党的重大决策、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重大决议决定等,都会越来越多地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或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其目的就是要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决策水平。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一方面,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安排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重大活动。各位代表无论是出席人代会、列席人大常委会,还是参加视察调查,都要十分珍惜自己参与决策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切合实际的议案和建议,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搞好工作,决不能做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的“荣誉代表”。其次,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要经常保持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都要当好表率,这既是人大代表法律地位的要求,也是人大代表肩负使命的要求。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争当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模范,争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争当科学发展、干事创业的模范。要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振奋的精神投身发展,以过硬的本领驾驭发展,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发展,争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
      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代表作用的关系。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党通过人大党的组织和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实施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我们人大代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在人代会上审议报告、通过决议决定,还是人事选举,都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把实现党委意图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首要任务,坚持认真全面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是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二是要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政府、法院、检察院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是一种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中,要正确处理这种关系,努力做到不脱轨、不违法、不越权。“不脱轨”,就是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大工作权在集体,只有集体职权,没有个人职权。重大问题都要集体讨论、充分酝酿,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任何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违法”,就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举手投足、一举一动,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行使每一项职权、开展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不越权”,就是坚持职权分工的原则,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不监督、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失职;同时还要坚持不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不直接处理属于其他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不干预“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过程,保证政府依法行政、高效运转,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三是要正确处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按照宪法规定,人大代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作为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奉民为天、为民献身的思想,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坚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特别在人代会期间,要真正代表人民群众行使选举权、审议权和提议案权,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总的讲,什么样的代表才算是一名称职的代表,我在这里,概括为四句话:一是政治素质好;二是履职能力强;三是法律素养高;四是社会反响佳。所谓“政治素质好”。有两条:一是能够顾全大局讲政治,积极宣传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委的意图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实现。二是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明知执行代表职务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却能正确地处理自身工作生活与开展代表活动的关系,依然积极主动地联系群众、认真履行作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所谓“履职能力强”。就是能够积极出席人代会、参加人大视察,并勇跃地建言献策,议案和建议提得多,闭会期间与群众联系得多、征询意见多,是名符其实的群众“代言人”和“议政者”、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参会而不议事的“听会者”。所谓“法律素养高”。就是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能够学法、用法、带头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所谓“社会反响佳”。就是能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时时处处发挥作为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是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个地方工作的楷模和排头兵,同时热衷于公益事业,乐于助人,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以上四条是我们作为人大代表最起码的要求和标准,我相信,通过大家不断地加强学习,积极地开展代表工作的实践,我们就一定能够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同志们,这次学习培训,时间虽短,但任务很重。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参加学习,希望同志们能自始至终保持学习的高度自觉性,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圆满完成培训任务。一要排除干扰,专心致地抓好学习。大家平时工作都很繁忙,平时专门抽出时间集中学习的机会很少,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二要遵守培训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课后专心自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要请假,各县(市、区)带队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工作,培训班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帮助解决大家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三要团结友爱,广交朋友。大家尽管来自不同的县(市、区)、从事不同的行业,但我们都是人大代表,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增进友谊,加强联系,在学习中交流,在交流中提高,努力使这次学习培训取得多方面的成果,成为大家执行代表职务的加油站,成为推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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